選購美容小家電 應檢查標示及品質是否合格

2019-05-0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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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溫婉如(中)表示,針對不合格商品,已要求販售平臺業者自主下架,並行文各縣市主管機關依法處理,保障消費者權益。(圖/李梅瑛攝)

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溫婉如(中)表示,針對不合格商品,已要求販售平臺業者自主下架,並行文各縣市主管機關依法處理,保障消費者權益。(圖/李梅瑛攝)

隨著母親節即將到來,許多消費者選擇購買保養品送給媽媽,業者也推出各種優惠方案,吸引消費者購買。除了各種品牌的美妝品之外,消費者也會搭配選購各種導入器、美顏儀、按摩機等美容小家電,希望藉由按摩、拍打、超音波震動或離子電荷等機制,促進保養品吸收。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特別就18件市售美容小家電進行抽測,包括標示查核及品質檢驗,針對不合格商品,也已要求販售平臺業者自主下架,並行文各縣市主管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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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鍍層磨損釋出重金屬 8件測出鎳離子

針對13件不符合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無商品名稱、型號、無額定電壓及額定頻率、無總額定消耗電功率或額定輸入電流、無製造年份、製造號碼、無商品原產地、無製造或委製商名稱,及無進口、代理或經銷商名稱;5件標示均合格。

針對品質檢測(鎳釋出)部分,美容小家電金屬探頭表面多為金屬鍍層,若因長期使用鍍層磨損,可能造成探頭中的重金屬成分釋出,如與皮膚長期接處,將有導致皮膚過敏可能。此次檢測18件中,有8件於鍍層磨損後,檢測出鎳離子。

平日做好保養工作 勿過度依賴保養品

消保官溫婉如表示,雖然中央衛生機關對於醫療器材納管,規定皆須取得衛生福利部核發的「醫療器材許可證」,非為醫療器材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但絕大多數瘦身美容業使用的儀器或供消費者居家護理使用的美容小家電,均為不具醫療效能的一般儀器,非屬醫療器材。而此類商品其實對消費者而言,接觸到的機會遠比醫療器材多,呼籲中央主管機關能注重廣大消費者的權益,用醫療器材或化妝品的規範延伸納入管理。

未來將行文主管機關就法規面予以改進,設法補救外,目前只能就商品標示部分,要求平臺業者將不合格商品下架;消保官也提醒消費者,使用美容小家電亦應多注意,若金屬探頭的鍍層有磨損,就應該定期更換,以免美容不成反而造成過敏等消費糾紛。如有消費相關疑問,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向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諮詢。美容專家也建議消費者不要過度依賴市售的美容保養產品,應該重視健康飲食,出門也應做好基礎防曬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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