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屆齡清潔車濾煙器程序合法 中市府強調無浪費公帑

2019-04-11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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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市府環保局說,執行清潔車加裝濾煙器改善老舊柴油車排放黑煙,程序一切合法。(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府環保局說,執行清潔車加裝濾煙器改善老舊柴油車排放黑煙,程序一切合法。(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民進黨市議會黨團11日召開記者會關心清潔車拆除加裝濾煙器經費等議題,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提出說明,為改善柴油車黑煙排放問題,市府於103年針對93台清潔車與資源回收車加裝濾煙器,今年已屆使用年限,為避免影響車況,依法編列濾煙器拆除經費,除已報廢的36輛,其餘也將由環保署補助裝設新濾煙器,程序一切合法,也無浪費公帑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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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台清潔車與資源回收車加裝濾煙器 36輛年限已屆

環保局表示,市府自民國98年起執行清潔車加裝濾煙器改善老舊柴油車排放黑煙專案,103年環保局採購並裝設93輛垃圾車及資源回收車濾煙器,濾煙器平均每台價格約16萬元,總經費約1560萬元(含行政費用),使用年限為5年。

由於這93台濾煙器今年已屆使用年限,設備功能降低,也無廠商有能力維護,持續使用恐有影響車況(馬力不足或引擎受損)之虞,因此其中較老舊的36輛車已完成車輛報廢,將汰舊換新為符合五期排放標準的車輛。另外57輛則將利用環保署專款補助的租賃濾煙器進行配對安裝,持續改善柴油車黑煙排放等問題。

對於議員關心拆除濾煙器相關經費,台中市府環保局說明指出,市府往年針對使用年限已到的零星車輛濾煙器,皆依法編列經費進行拆除汰換,此次93輛垃圾車及資源回收車濾煙器汰換,因為數量較多,因此編列63萬元拆除費用,採購程序均依法辦理,未來新裝設濾煙器後,也有助於移動汙染源改善,並無浪費公帑情形。

台中市環保局強調未來市府將持續秉持「先公後私」的精神,加強車輛保養維修,或以加裝濾煙器等措施,持續提升公部門柴油車的排氣品質,盼帶動民間公司一同響應,維護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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