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添福觀點:解決長照人力不足的七大建議

2016-04-05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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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新政府想對長照服務更順利開展,當務之怨就是解決人力資源的問題。(資料照,林韶安攝)

若新政府想對長照服務更順利開展,當務之怨就是解決人力資源的問題。(資料照,林韶安攝)

新政府將上台,近日朝野針對長照政策的討論聲浪不斷,然而攸關長照永續發展的重要關鍵是什麼?目前各方僅圍繞在財源問題打轉;相較之下,衛福部正在研擬的《長期照顧服務法》子法,對長照人力資源訂出不合理標準,若未能被國人關注,恐讓長照行業面臨更大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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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長服法在明年6月上路,衛福部近期正研擬長照設立標準草案,當中第13條規定,依其他法律設立之單位即現行單位不適新標準,但人力設置標準除外。依此條文,長照法上路後,不論新、舊機構的人力配置都需依照新標準來設立。

原來台灣各長照機構的工作人員,白天與晚上的人力配比是有彈性的,以養護型長照機構為例,原標準是照服員白天照顧老人的比例是1:8,晚上為1:25;護理人員是1:20,但隨時要有1人值班;然而目前的新標準則是照服員加上護理人員,不論白天或晚上任何時段,與被照顧者的比例都規定要達1:20。社工對老人照顧人力配比,也是由1:100調整為1:80。

看似毫不起眼的數字變動,若實際考量工作人員休假後的實際工作天數,會發現每家機構新增工作人員數量會暴增三到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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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人力就相當吃緊的長照機構,但在新法上路之後,不論新、舊機構的人力配置都需依照新標準來設立。(資料照,林韶安攝)

此外,長服法明年6月上路後,原有的老人入住年齡限制打破,60歲以下身障民眾也可入住長照機構,但是新規定要求45歲以下身障者人住後,機構必須配置有身障訓練的照服員,人力配比為每7名身障者增加1名身障訓練之照服員。此項規定也會增加人力成本,甚至讓經營者放棄照顧身障者的意願。 

政府重視人力配置,認為照顧品質與人力有著相當重要的關係,此點固然沒有人反對,問題是長照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人力不足問題,依勞動部推估2016年各項專業人力,照服員缺3870人、社工缺3066人、護理缺7847人、復健(OT、PT)缺3515人。如果長照服務法明年上路,並開始實施新標準,預期人力資源更加不足,業主也可能為了轉嫁人力成本而提高收費標準,最後被傷害的將是弱勢的低收入戶。

為能有效解決台灣長照人力資源不足問題,建議以下方案:

一、人力配置標準應由任何時段之照顧比,改為總人力配置比。細看各機構工作人員性質,白天需要提供被照顧者洗澡、活動、吃飯等服務,晚上被照顧者多在休息睡覺,兩者人力需求大不相同,勢必造成白天人力不足,晚上過剩現象。建議維持現階段老人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由業主依實際需要彈性調整時段人力,法令只要最低滿足標準,相信業主會依實際需要調配照顧時段人力。

二、   教育部規劃以技職、高中職設立照護科,增加年輕照護人力。因應高齡化趨勢,目前已有29所技職大專院校設立老照相關科系,但多數是教導如何經營管理,這些大專畢業生離開學校後不願屈就基層工作,反造成教育資源浪費,建議在高中職廣設老照科,並配合機構提供建教合作讓其早點進入職場。更可配合大學專案,保障就業及薪資可解決基層照顧人力不足及年輕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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