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從小孝順爸媽、賺錢供弟弟念書的她,年近60竟與父母對簿公堂?背後的故事令人心痛

2019-02-13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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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其一生都在討愛:親情裡的虧待,難以圓滿的遺憾,請先把自己愛回來。

我們時常聽說,孩子渴望父母的認同,但其實,父母也在用著他們的方式,期盼能被孩子認同與接受,即便孩子成年已久,甚至都已長出華髮,年歲也入中年之秋。穿著兼具質感與貴氣,進退有度,舉止有禮合宜,年近六十,理應耳順的她,就坐在我的對面,說著她們家,還有總算以她為「主角」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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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國小畢業,就去幫人家洗碗,不再升學。當時很早就要出門,多賺一塊是一塊;家裡有兩個弟弟,大弟跟小弟,一個愛讀書,也能讀書,另一個總是貪玩,重考再重考。我們辛苦攢錢給他進補習班,其實他都拿去狂歡。甚至後來做了不少壞事,闖了不少禍,上警局也是家常便飯。但是我父母還是慣著他,想方設法,盡可能去拜託及關說,看能不能銷案。當然後面你早就聽我說過的,小弟最後犯了重大刑案,案件終究是壓不下來,當然就是進牢被關,不知道要幾年後才能出來。」

她嘆了一口氣,繼續說著這個漫長的故事。「爭奪家產?他們說分給我的部分已經很多,算是彌補,但這對我來說,根本遠遠不足。我只是把屬於我的、虧欠我的,一次拿回來。」

她繼續說著她的近況。原來是分家產風波上了法院,與父母及大弟對簿公堂。兩方僵持不下,她的失眠及頭疼自然也就越演越烈,無論如何都難以緩解。

不被愛的回憶,被虧待的經驗

重男輕女,矮人一截,被犧牲及必須退讓的感受,已深深刻入骨血,永遠啃噬著她自己。但是成長經驗如同木已成舟,所以痛苦永遠定格,因此她心中那股隱隱作痛的失落,變成終其一生討愛的驅力。過去從來不曾過去,曾經也還不是曾經。

即使婚後住在不同縣市,但只要有空,她都會盡可能回家看看父母,至少一個月一次,這是她的孝心。可是父母一提到家產分配,從來就沒有顧及她的心情,也再次揭開她心底的瘡疤,掀起她心底的驚濤駭浪。

她總想去證明,原來父母也有愛自己,就算過去不是,至少現在是;就算過去不夠愛,現在也該愛回來了。但是要如何證明?她時常在心中吶喊。即使不是父母心中的第一,但你們能不能至少愛得公平?

連帶的,她跟弟弟們的關係,也不時充滿著矛盾。只要不涉及父母,姊弟碰面能彼此關心,也能互相幫助。但只要連結上父母,父母話語裡的態度,都一再透露出,事有輕重緩急,而她永遠都是父母心中的輕與緩,愛與重視從來都感受不出來,哪怕弟弟們對她這位大姊還算可以,她也很難不去比較和計較。她的心中總是有塵埃。

她們心中縱有萬般委屈,多半也只能認命,接受父母的安排,壓抑及委屈自己

我們都希望自己是別人生命裡的主角,不是配角而已;是主線劇情,不是支線而已。

作為子女,我們多麼希望在父母眼中,自己出色、優異,甚至在手足之間,也會明著爭風吃醋,甚至暗中較勁,爭奪父母更多的稱讚及關心,所以更遑論父母在對待態度及行為表現上就有明顯差距,並且在資源有限下,優先被犧牲的女兒的心理。

她們心中縱有萬般委屈,多半也只能認命,接受父母的安排,壓抑及委屈自己;所有資源,無論是可見的金錢、物質,或者無形的關心、自由及選擇權,都集中在男性身上。所有的一切都是用來成就異性手足,也就是身為男子的哥哥或弟弟。

臨床心理師的處方箋

1.從被愛到自愛,從自愛到自在

我們自己就是父母的再版。父母也可能有著屬於他們自己的課題,未解,甚至無解的成長經驗,或不被愛的遺憾。進一步思考,也是退一步思考。祖父母多半已經往生,父母還能向誰討去呢?而我們想要繼續討愛,其實是緣木求魚,就如同,向沒有錢的人借貸,向沒有的人要東西,然而這只會讓自己反覆碰撞,反覆重創。

理解過去及現在做不到的他們。從渴望來自父母的愛,變成來自於自己的愛。你有能力愛自己,你了解生命裡面有明有暗,有黑有灰,也有白。生命的圓滿不是來自於沒有缺憾,而是你知道缺憾存在,但是你已經長出跟它共存的能力,並且開始,能夠自在。

2.夠好的自己,對自己和別人柔軟

老子曾說「剛強易折」,向人討愛是剛硬,也是銳利,而拚命提升自己,力求盡善盡美,其實也是剛硬。我們時常聽到有人說,要成為更好的自己。靜下心來檢視,所謂更好的自己,是不是也代表了「現在」不夠好的自己?

對於有些人來說,這其實是懷疑自己,也是內在匱乏及自信不足的變形,只是它用了看起來相當激勵、光明、正向,並且是社會稱許的形式。能夠對自己和別人柔軟,才能看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困難,才不會卯起來衝刺,但是很快就內耗完;才不會一直希望別人來證明,自己曾經被愛,還有值得被愛。

此外,當我們看見足夠好的自己,才會有正向情緒,才能夠自我肯定,來安頓我們不定時發作,那股懷疑自己的焦慮及不確定感。長出愛自己的能力,把自己愛回來,才不會如同水上浮萍,也才能自在及穩定。被虧待的空缺,刻在心底的遺憾,正是留給我們去填補的空間,但這也會讓我們看見自己,原來一直有著不曾認識,但始終存在的生命韌性。

作者介紹|洪培芸

臨床心理師。中原大學心理學臨床組碩士。現任養心心理治療所心理師、新北衛生所駐點心理師、桃園特殊教育團隊特約心理師、台灣菲斯特─心職場系列講師。

曾應邀到News98電台、台北愛樂電台及環宇廣播電台分享。目前在《今周刊》、《大人學》擔任專欄作家。文章持續受到《商業周刊》、《Cheers快樂工作人》、《業務講堂》……等媒體轉載,也是大專院校常邀請的心理學專家。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寶瓶文化《人際剝削:為什麼我們離不開有毒的人際關係?78個原則,贏回人生主導權》(原標題:為了分家產,告上法院,只因她想證明父母還愛自己)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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