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比上學困難」已經30歲了還靠爸媽養,是社會問題嗎?

2015-10-01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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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經常在演講裡提到這一口號,現場的聽眾幾乎無不流露出不可思議的表情。畢竟,對現代的台灣人們,女性三十三歲以前就不算太晚了,根本不可能生完三個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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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對我父母而言,那一時代的軍公教階層,幾乎都是依循此原則而生了三個小孩。如果是四個小孩,往往不小心懷了第四個。在那個時代普遍認為結紮對健康是不好的,也就繼續用保險套避孕。這時,冒出第四個小孩了,原先害怕結紮傷身的母親們,才接受這種避孕法。至少,我們家便是這樣。

對台灣而言,現在習慣晚婚的這世代的人,實在很難想像他們的父母或祖父母是怎麼結婚的。

一九四五年二次大戰結束沒多久,蔣介石率領國民黨追隨者在一九四九年來到台灣,台灣因此成為所謂的「反共基地」。在這樣的情況下,「家庭計畫」的觀念是被視為減少反共大軍的人數,等於是協助共產黨來打擊國軍,因此被視為大逆不道。直到當時擔任農復會主委蔣夢麟博士,在美國援助台灣專家的大力支持下,蔣介石才接受這小島養得起的人口是有限的這種看法,才有了家庭計畫的推展。

二○一二年在臺灣的平均結婚年齡,男性是三十一.八歲,而女性則是二十九.五歲;但在一九八九年,男性是二十八.八歲,女性則是二十五.六歲。

如果再往回推,回到十七世紀的西方或十九世紀的臺灣,我們更可以發現,在那個時代,連「青少年」這個階段也不存在於人的發展中。

在過去的臺灣社會,對青春期的說法是「轉大人」,也就是有了青春期,人的發展就從小孩變為大人了。在這過程中,並沒有青少年的存在。

同樣地,我們看西方歷史也是如此。在莎士比亞《羅密歐與茱麗葉》裡,羅密歐是十六歲,茱麗葉是十四歲;而茱麗葉的母親當時是二十八歲,也就是母親是十三歲懷孕、十四歲就生下茱麗葉的。然而,並沒有人認為這是未成年婚姻,更沒有人認為他們是青少年不可以有性關係。因為,在當時的西方,並沒有青少年的觀念,只有小孩和大人之分。也就是說,羅密歐與茱麗葉都是成年人。

不只是西方歷史,其實是整個人類的歷史都是如此。

最初的歷史,his-story,「他的歷史」是指男人的歷史,而且是男性成年人的歷史。不要說青少年,連兒童都不存在。法國著名的中世紀學者菲利浦‧阿利斯(Philippe Aries, 1914-84),在他的名著《兒童的世紀》,便開宗明義地指出:「傳統社會看不到兒童,更看不到青少年。兒童期縮減為兒童最脆弱的時期,即這些小孩尚不足以自我料理的時候。一但在體力上勉強可以自立時,兒童就混入成年人的隊伍,他們與成年人一樣地工作,一樣地生活。小孩一下子就成了低齡的成年人,而不存在青少年發展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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