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民的船被推回大海、無國界醫師因醫治他們被驅逐,被真主遺忘的民族

2015-07-12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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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受到諾貝爾和平獎肯定的國際人道組織「醫師無國界」(Médecins sans frontières)發表聲明,指出緬甸政府因其在若開邦(Rakhine State)的一宗族群攻擊中醫治20餘名洛興亞(Rohingya)受害者而被逐出該國,使得該組織於若開邦、撣邦(Shan State)、克欽邦(Kachin State)與仰光(Yangon)愛滋病診所被迫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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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緬甸政府於次日允許恢復了「醫師無國界」於若開邦的診所,但是總統發言人葉杜(U Ye Htut)仍舊批評「醫師無國界」僱用「孟加拉人」,以及該組織的運作缺乏透明度。

乍看之下,這彷彿只是典型的第三世界政府對抗西方人道組織戲碼的再度上演。不過問題的核心在於被緬甸官方稱為「孟加拉人」的洛興雅民族的地位問題。身為穆斯林的洛興雅人,是「爹不疼娘不愛」的無國籍民族。根據「亞拉干洛興雅民族組織」(Arakan Rohingya National Organization)的統計,全球300餘萬的洛興雅人中有三分之二居住在緬甸的若開邦,且均無緬甸國籍。

被剝奪國籍的民族

緬甸是一個以佛教為主的多民族國家,境內有130餘的民族,其中緬人(Bamar)佔了68%,其次是曾和軍政府發生過戰爭的撣族(Shan;9%)和克倫族(Karen;7.5%)。宗教方面,佛教徒比例高達89%,穆斯林和基督教徒(含新舊教)則各佔4%。人口佔絕對優勢的緬人寧願接受那些與其進行分離主義戰爭的民族,卻反而無法接受洛興雅人呢?

1982年緬甸頒布了「公民法」,將公民劃分為完整公民(full citizen)、準公民(associate citizen)和歸化公民(naturalized citizen)三個等級。其中完整公民必須為國家所規定的135個1823年以前就居住在「國家民族」(indigenous race)的成員,且出生時雙親也必須都是緬甸公民;準公民是指1948年在獨立之際因為舊有公民法而取得公民資格的人;歸化公民則必須能夠證明自己在緬甸獨立以前就已經遷居緬甸,能夠流利地使用一種官方語言,且孩子為緬甸公民的人。

關鍵在於,洛興雅沒有被歸類在這135個「國家民族」當中(但是在建國初期有被歸在144民族中)。更悲慘的巧合是,由於緬甸軍政府在若開邦的鎮壓,1978年出現大量洛興雅難民逃往孟加拉境內,令人口破億且更為貧窮的孟加拉無力接濟這些難民,因此在1982年修改其「公民通則」,宣佈洛興雅人為「非國民」和「外國公民」。

就這樣,兩個國家公民法的修訂,導致洛興雅人成為「民族皮球」,緬甸政府稱他們為「孟加拉人」而孟加拉政府稱他們為「緬甸公民」。

洛興雅人的民族淵源

境內人口不過130萬(不同的統計數據從80萬到200萬之間都有)的洛興雅人和近6000萬人口的緬甸相比,其實勢力並不龐大。但是為何緬甸政府不願意承認他們是「國家民族」的一員呢?又為何稱他們為「孟加拉」人呢?為了解答這兩個問題,讓我們先從歷史的角度來探討。

緬甸若開邦與孟加拉地位置關係圖
緬甸若開邦與孟加拉地位置關係圖(圖/作者更改自The Economist)

現今被稱為若開邦的緬孟邊境地帶在早期被稱為亞拉干(Arakan),大約自西元八世紀開始就有穆斯林在此定居,而於十五世紀時脫離孟加拉蘇丹建立自己的王國,勢力範圍最大及於今日孟加拉的吉大港區(Chittagong)。1785年,緬甸王國征服了亞拉干地區,成千上萬的亞拉干人逃往當時已經是英國殖民地的孟加拉避免迫害。一直到英國殖民緬甸之後,才在英國政府的移民拓墾政策下,陸續回到亞拉干地區。

由於在英國殖民時期,大量的印度人遷入緬甸地區,導致緬人感到極大的民族恐慌,也正是在這背景下,亞拉干地區開始出現洛興雅穆斯林與若開佛教徒之間的對立。二戰日本入侵緬甸後,英國政府武裝了洛興雅人以對抗和日軍合作的緬人,避免日軍勢力進入印度。這樣的對立導致了1942年若開佛教徒對洛興雅人的大屠殺,引發了後來日軍與緬人對洛興雅人的暴行,種下了今日衝突的種子。

戰後洛興雅人曾尋求獨立建國,但是自1962年軍政府上台以後,便開始對國境北部和西部的所有分離勢力進行掃蕩。其中1978年的「龍王計劃」(Naga Min Sitsin Yae)更是針對洛興雅人而來的,導致有大批難民逃到孟加拉境內,也引發了前述1982年兩國在公民權法律上的修訂。

緬甸政府的恐懼

緬甸政府在宗教民族政策上主要推行「佛教化」和「緬甸化」的政策。大乘佛教長期以來都是緬甸人民的主要宗教,不論過去的君主或是軍事政府的領導人,都以佛教為主要號召來鞏固統治權,特別是利用輪迴觀念來說服人民接受當前的不平等待遇。在殖民時期,宗教更是用來對抗英國殖民者的凝聚中心,藉此對抗「基督教加伊斯蘭教」的英屬印度殖民政府。

在緬人佔絕對優勢的情況下,民族政策自然也是朝「緬甸化」方向發展。除了大力推廣緬語為單一官方語言之外,也將緬人視為是文化優勢民族,希望將緬人的風俗文化強加在少數民族上。此外,也由於緬甸軍政府領導人有「排外、仇外、疑外」的心理,因此任何可能與外界有所聯繫的少數民族自然也是被打壓的對象。如1982年的「公民法」除了排擠洛興雅人外,潘泰人(Panthays;華裔穆斯林)、巴蜀人(Pashu;馬來裔穆斯林)和印度裔民族也都是從「國家民族」中被除名。

另外,雖然穆斯林幾乎不可能撼動佛教徒在緬甸的絕對地位,但是光他們在若開邦的規模卻造成政治上的影響。從人口來看,若開邦有380萬左右的人口,其中洛興雅人就佔了40.75%,成為當地第二大族群。此外在2010年的大選中,中央政府允許沒有公民身份的洛興雅人投票,結果若開佛教徒的候選人在若開邦首府實兌(Sittwe)拿到52%的選票,而洛興雅人的候選人竟拿到高達48%的選票。當地官員表示,由於若開邦是緬甸境內的貧窮省份,因此隨著愈來愈多年輕人外出工作,未來投票結果可能會發生逆轉,因此未來要取消洛興雅人的投票資格。

不斷受到迫害的人權

在1982年「公民法」的規定下,洛興雅人被剝奪了多項的基本人權,除了不准遷徙、旅遊之外,也不准擁有土地、不能受高等教育,洛興雅人間結婚的限制重重,更限制一對洛興雅夫妻最多只能生兩名孩子。此外,強迫勞動、處決、強暴、凌虐,以及當地激進佛教團體對洛興雅人的攻擊更是時有所聞。

2012年6月和10月,若開佛教徒和洛興雅人之間發生嚴重的暴力衝突,許多洛興雅人城鎮遭受當地激進佛教團體的攻擊,而緬甸軍方和警方則袖手旁觀。根據「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所發佈的報告《你能做的只有祈禱》(All You Can Do Is Pray)中,直指這是一場由擁有區域性實力的若開民族發展黨(Rakhine Nationalities Development Party)結構當地宗教團體與軍警人員所發動的一場有組織性的「種族清洗」暴行,希望藉由暴行強迫他們離開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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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興雅居民的生活環境相當惡劣(圖/出處)

得以逃離緬甸的洛興雅人,其下場也不見得比較幸運。孟加拉境內雖然有28000名左右的洛興雅人居住在聯合國境內的難民營中,但是估計仍有20萬人非法居留在當地,而且孟加拉政府和緬甸政府訂有「遣返難民協定」,不時會強制遣返洛興雅人。泰國方面雖然有約10萬人左右的難民在邊境難民營內,但也曾多次不允許渡海過去的洛興雅難民進入,原因是擔心他們和泰南伊斯蘭分離組織有「聯繫」,故曾發生過泰國軍方強制將洛興雅難民的船隻再推回大海,導致這些難民因海難罹難。

自2012年兩次的暴行之後,當地政府目前以「重新安置和恢復生活」為名,將流離失所的洛興雅人安置在實兌周邊的營區內,且有軍警的保護。實際上,由於其中生活條件極差,被認為是「開放的監獄」乃至「集中營」,而軍警不時也縱容當地居民入內騷擾洛興雅人,出外工作的洛興雅人也遭受到其他民族不同程度恐嚇與傷害。

面對這樣的慘劇,可能不是單單國際社會的人道援助和撻伐就有效果的。除了緬甸政府與鄰國由衷地改變現行的公民和民族政策之外,如何建立緬甸人民中能與穆斯林和平共處的和解之心,或許才是更為重要的。不然,他們將永遠會是群被真主遺忘、不為真主所庇佑的民族。

文/ 洞見國際事務評論網作者 Tidus Lin(作者為台大政研所碩士)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洞見國際事務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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