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工丈夫受虐痛殺雇主,她千里尋夫卻慘淪奴工…這對印尼夫妻的遭遇,道出來台工作多驚險

2018-10-2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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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民宿,仲介和雇主都在現場,浩浩蕩蕩一票人等在那,雇主、雇主的兒子、阿嬤、女仲介,以及三個很壯的黑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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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說寧寧的行李在大廳裡的一個房間,堅持只能寧寧一個人進去房間拿行李,為了可以快點拿到行李離開這個地方,寧寧只好硬著頭皮獨自進去。

寧寧進去收行李的時候,靜如和麗麗就在外面的大廳等待,女仲介佯裝和雇主兒子講話,卻句句向靜如挑釁。靜如不以為意,畢竟同樣的話早已聽了千萬遍,無非是:

「你們這些人權團體,不就是為了要賺錢,還要挑撥人。」「為了利益糟蹋台灣人。」「你們這些人權團體,噁心。」

後來起了一點衝突,好在有警察在,也不怕他們動手腳,雙方又僵持了好長一陣子,才終於得以離開。

不久後,就在台中開了協調會。雇主還是千方百計地拖延時間,擺明了違法卻要硬拗,還對寧寧說:

「我們對你這麼好,你不在我們會想你。」

不是真的想念,而是寧寧離開,雇主就失去了一個「外勞配額」。

為了這個外勞配額,很多雇主不會輕易同意勞工轉出,只要雇主不同意,勞工又沒足夠證據證明雇主違法,勞工就不能轉換雇主,這就是外勞制度中最被詬病的「不能自由轉換雇主」。

最後總算把轉換程序搞定,把薪資加班費算好,雇主又聲稱自己忘記帶錢, 勞工局的專員也看出雇主故意拖延,就告訴她樓下有提款機。「光是把算出來的數字具體化為一筆錢,就花了半到一小時,才劃上一個句號。」靜如回憶說。

勞資爭議案雖然解決了,但還需要花時間找工作。能不能找到新工作也是未知,安置期間不能打工,無法寄錢回家的寧寧還要承受來自娘家的壓力。她母親說去台灣工作好像很多問題,那就乾脆回印尼,趁還年輕,改嫁算了,至少還有個人養。

(示意圖非本人/pixabay)
(示意圖非本人/pixabay)

亞諾被判刑定讞後,就從看守所轉進監獄,因為是四級犯人,只有三等親才能會客。在需要證明寧寧是亞諾的妻子時,又遇到了麻煩。印尼的身分證不像台灣,背後有配偶欄,而寧寧在台灣的居留證上也不會寫。來台灣前,寧寧的重要證件,包括戶口名簿、結婚證書、高中畢業證書等,也都抵押在印尼仲介處。

TIWA與寧寧的家人商量,費了好大周章,才從仲介公司那邊拿到寧寧和亞諾的結婚證書影本,寧寧的大女兒再用拍照的方式傳來。可手機像素低,傳來的照片模糊,字都看不太清楚,和獄方商討了好一陣子,才終於通行。此時已是九月中旬,寧寧與丈夫分別將近三年半。歷經五個多月的尋夫記,從西爪哇到雅加達,再一路從台南到台北,這一天,終於要來了。

台北監獄位於桃園龜山區,寧寧在TIWA工作人員的陪伴下,從台北坐火車到桃園,再搭十五分鐘計程車,抵達北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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