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渡禁書五札》(3):自己印自己寫還要朋友打一架

2015-06-29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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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過程相當長,我詳細的記錄了當時陳文成並無警總所謂的自殺傾向,而是充滿希望,而且警總在約談前,已經跟監很久了。顯然這是一次有預謀的行動,只是在約談過程中,很可能陳文成不合作,被警總刑求致死。我寫了約八千字左右的稿子。文章當然署名他弟弟陳文華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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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稿那一天,林世煜看了許久,抽著菸,摸著額頭,彷彿頭痛無比,良久,才笑著說:「稿子是寫得很好。真的很好看。只是,嘿嘿,我得找他們一起看一看,要不要為這篇稿子,和警總打一架。」

「他們」指的是許榮淑、尤清、林正杰等民意代表。開會那一天,林世煜把稿子影印多份,發給他們當場看,避免外流,並當場決定要不要刪節,以避開敏感的情節。我坐在編輯部外面,有如等候審判。

會議結束,林世煜出來了,他用一種男子漢的口氣說:「好啦!大家決定為了你這一篇去打一架了。」

為什麼要「打一架」?

因為當時的警總並無查扣未出刊書本的權利。依照出版法,得等到雜誌、書籍印刷裝訂好了,才算正式出版,如此才有查禁的權利。於是雜誌、書籍出刊時,他們往往守在印刷廠的門口,書根本還未出廠發行,就被查扣了。為了取回書,雜誌的工作人員就得守候在印刷廠,萬一他們出現,兩邊衝突起來,就一起來搶書,搶回多少算多少。甚至連製好的版,都一起被查扣帶走。而搶回來的少數幾本書,就變成海內外的孤本。印刷廠門口因此變成打一架的地方。問題是:誰去打比較可以讓警總客氣一點,不敢太囂張。

陳文成紀念文集出來的時候,許榮淑、尤清、林正杰等人全部跑到印刷廠門口,嚴陣以待,準備和警總搶書,並且通知了報社記者。但或許是因為陳文成的事件太敏感,引起美國的注意,又或者大家的動作太大,準備衝突的行動太明顯,警總沒來,架沒有打成,但書還是查禁了。

20150626林正杰與前進雜誌(取自林正杰臉書、彭明敏文教基金會).jpg
《前進》雜誌在林正杰的主持下,打著更迅速的新聞週刊模式,開始崛起。(取自林正杰臉書、彭明敏文教基金會)

當時許多黨外雜誌常被查禁,就演變出新的對應辦法。總之,警總的人要的無非是向上級交差,所以明的是在某一個印刷廠印刷,警總也照例大張旗鼓的去查扣。但私底下還有其它印刷廠正秘密的印著。最後,雜誌即使被查禁,但市面上還是可以看到。像重慶南路、台大、政大、中南部等都有據點。賣禁書的書攤有一個習慣,記住常常來買禁書的熟面孔,只要是熟人,都會拿出禁書,說:「今天有一本新來的,要不要?」然後從一大疊雜誌下面,抽出一本,偷偷秀給你看。如果你要,就立即迅速包起來。你根本還來不及看內容,就買了。

由於市場需求太大,黨外雜誌銷路大好。即使警總在印刷廠查扣了一批書,還是大有利潤。黨外雜誌與各種禁書應運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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