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之島》選摘(2):一場令人心碎的喪禮

2015-05-12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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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過勞的呼聲,企業主聽了嗎?(作者提供)

勞工過勞的呼聲,企業主聽了嗎?(作者提供)

在民意代表辦公室中,每天如雪花般的信件或傳真中,總會夾雜著幾封訃聞,處理輓聯幾乎是每個辦公室必要的例行工作之一,出席公祭也是常事,甚至有些地方議員還會直接在殯儀館派駐助理,專門參加選區內民眾的公祭。那一天,我參加了一場公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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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清的告別式

死者是二十九歲的大樓保全人員阿瑋(化名),長時間加班,不眠不休地工作,導致過勞死亡。他是我曾接手的服務案。告別式前幾天,他的母親張媽媽(化名)來電辦公室,希望我們能出席公祭。原來,多年來他們母子相依為命,鮮少有親友往來。「我怕現場沒有人,看起來會很冷清。」張媽媽連日來奔波後事, 語氣雖然虛弱,卻難掩焦慮的心情。一個母親的誠摯請求,實在很難拒絕,「冷清」兩個字刻在我心頭,一陣心酸,卻說不上話,雖然不是很熟稔,我還是連忙答應她,立刻排入行程。

當天的告別式,以基督教儀式舉行,奇怪的是,張媽媽與阿瑋都不是基督徒,怎會這樣呢?我私下了解才知道,在一般習俗中,白髮人不能送黑髮人,且儀式較為繁複,阿瑋並無其他同輩親戚可以協助處理,最後經過禮儀公司的建議,便以較簡單的基督教儀式來舉行。

告別式上,一群陌生的教會詩班吟唱聖詩,牧師兀自主持儀式,張媽媽一臉倦容,神情憔悴。一名年輕男子站在靈堂前,穿著黑色POLO 衫,紅紅的鼻頭透露出哭過的痕跡,可能是阿瑋生前的少數好友吧。除此之外,公祭現場,只有我、老闆黃淑英立委和幾位勞團朋友,幾乎沒有其他送行者。

這是一場冷清的告別式,棺材裡裝的,是張媽媽不願接受的事實,獨自守著自己的寶貝兒子,紅著眼眶,送他人生最後一程。

阿瑋,一個剛離開世間的青年,也是快被世界遺忘的青年。除了張媽媽之外,在這世上,恐怕沒有幾個人在乎他,就連曾經任職賣命的保全公司,也不見任何代表前來致哀。

高中時,阿瑋就讀高職學校冷凍空調科,畢業後,雖然考上科技大學,但眼看家裡承擔經濟壓力,逕自選擇放棄求學之路,直接當兵入伍,等待投入職場賺錢。退伍後,因為家裡急需用錢,因此不敢慢慢挑選自己喜歡的工作,加上欠缺工作經驗,選擇並不多,保全工作便成為最佳就業機會,沒想到,就此一頭鑽入了過勞人生,也踏上了不歸路。

為了爭取合理的休息,勞工還得在工作之餘上街抗爭。(作者提供)
為了爭取合理的休息,勞工還得在工作之餘上街抗爭。(作者提供)

阿瑋每天工作超過十二小時,而且少有休假。每天下班之後,累到只想睡覺,生活中除了工作外,幾乎沒有其他休閒娛樂,他就這樣活在自己小小的生活圈之中,冷清的告別式,赤裸裸地反映他的人生苦悶與寂寞。

我害怕到靈堂前瞻仰遺容,難以面對與我年紀相當的他,竟再也沒有機會享受人生,難道這就是我們這一代人必須承受的殘酷命運?二十九歲該是享受青春的時候,怎麼會是躺在冰冷棺木裡?連到場的朋友都寥寥無幾呢?他努力工作賺錢,不是為了「生活」,而僅是為了「生存」。

阿瑋犧牲了一切,最後也賠上了生命,究竟得到了什麼?

弱勢家庭的困境

阿瑋家負債累累。貧窮人家的孩子,往往承受許多不為人知的壓力。

張媽媽是第二代「外省人」,父母隨著國民政府來台,因此在台灣並沒有其他親戚。父母在一九九六年間相繼過世後,張媽媽又與丈夫離婚,獨自撫養小孩長大,相依為命。近幾年來,張媽媽因為中高齡謀職困難,沒有穩定工作,只能靠阿瑋的微薄薪水過活,卻總是入不敷出,陸續變賣了首飾、股票,家產幾乎散盡,最後只好背負債務,陷入貧窮的循環。

阿瑋剛進公司時,薪水每個月約兩萬五千多元,九年來勤奮工作的結果,只增加了兩千元,仍然無法突破三萬元大關,平均一年調幅約兩百元。然而,他的工時超長,天天工作超過十二個小時,每個月大約休六天,如同是「廉價勞工」。

我翻閱著銀行帳戶資料,發現阿瑋是不折不扣的「月光族」。每個月戶頭裡的存款,幾乎都只剩下個位數。這不是因為他的開銷大,完完全全是因為薪水過低,還要負擔母子兩人的生計。儘管他的工時長、工作認真,最後還是難逃「窮忙」的命運。別說是致富,連求生存都困難,加上負債壓力,壓得他幾乎喘不過氣來,卻又無法扭轉困境,只能在底層世界裡掙扎。

出身單親家庭的阿瑋很清楚,張媽媽一路走來歷經艱辛,為了養家糊口,做過許多工作,例如車掌小姐,也曾經賣菜,甚至開過私人托育中心。巧合的是, 他、媽媽、外公三代,都當過保全巡守,而阿瑋走到人生末路前,還是穿著保全制服,成了諷刺的命運。

消失的休假天數

我們重新回顧此案,這是典型的保全員過勞的案件,如同時下保全員的縮影。根據主計總處二○一三年的調查發現,保全業僅次於理髮美容業,高居高工時行業排行榜第二名,平均每月工時高達二○七.五小時,比全部勞工的平均工時一七七.一小時,足足多出了三十小時。保全員每天累得像牛一樣,難怪是全台血汗行業排行榜的常客。

阿瑋當初到保全公司面試時,被告知每天工作時間八小時,符合勞基法的規定,沒想到,任職之後,卻變成每天工作十二小時,而且沒有加班費。

我們攤開資料計算,阿瑋工作四天休一天,一年換算下來只有七十三天的休假,勞基法保障的「特別休假」,卻莫名地消失了。以一般勞工而言,人事行政總處每年核定的假日(國定假日及例假),約為一百一十五天,加上勞工年資滿一年以上,最少有七天的特別休假,總計有一百二十二天。

阿瑋工作九年,一年卻還是只有七十三天休假,根本不到一般勞工的六成。別人如果可以休假十天, 他卻休不到六天,消失的四天假,不僅是個人權益受損,也是累積過勞的長期因素之一。更何況,阿瑋的休假時間仍須配合公司參與教育訓練,「休假」成為人生的奢侈品,壓力與苦悶就會伴隨而來。

阿瑋一開始因為是菜鳥,逆來順受,乖乖地配合公司的規定,但長期下來身心實在難以負荷。他每個月工時高達兩百八十八小時,但按照勞基法,每個月基本工時是一百八十四小時。他不但沒有合理的加班費,也沒有足夠的休息時間。最後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只好尋求管道申訴。

他一開始找台北市勞工局(當時尚未改名為勞動局)申訴,但官員表示,因他任職的總公司在台北縣(當時尚未升格為新北市),應該要向台北縣勞工局申訴。阿瑋只好摸摸鼻子,轉往台北縣勞工局申訴,沒想到,官員又告知,因為他的工作地點在台北市,應向台北市勞工局申訴。

雙北市互踢皮球,花了很多時間,終於確定權責機關為台北市政府,這過程讓阿瑋十分挫折與困擾,因為他必須利用所剩無幾的休假時間,往返兩地跑各種規定流程。

從二○○八年開始,阿瑋向台北市勞工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最後資方提出一筆補償金額,補償二○○八年十月以前的加班費。這只是一筆「封口費」,因為公司給了補償金之後,不久就故態復萌,工時依舊過長,還是不支付加班費, 完全沒有誠意改善問題。

面對惡劣的雇主,阿瑋只好再次檢舉,尋求救濟。這次阿瑋針對「高薪低報」的違法情事,於隔年十月向勞保局舉發公司違法。長達半年時間之後,勞保局才回文說查無違法事由。

阿瑋最後找上監察院,終於有了結果,二○一○年九月底,勞委會北區勞動檢查所在監察院要求下,前往保全公司進行勞動檢查,發現該公司多項違法,包括違法超時工作、未給付加班費、未給予特休假等等,並移請台北市政府處理。

阿瑋鍥而不捨,屢屢向主管機關檢舉,卻遭到秋後算帳,主管不給好臉色, 不斷責罵。他每天除了承受加班的勞累,還得面對主管百般刁難與惡言相向,在高壓下工作,身心俱疲。儘管勞委會查到保全公司違法事實,但遠水救不了近火,阿瑋苦等不到政府對公司的裁罰,工作環境始終不曾改善,最終在值勤崗位上發病倒地,於二○一○年十二月六日辭世。

勞工辛苦的淚水,只能背過身流嗎?(作者提供)
勞工辛苦的淚水,只能背過身流嗎?(作者提供)

一個奮力掙扎過的過勞勞工,到底是來不及拯救,還是政府根本就不想救?

阿瑋利用僅有的休假時間,花了將近兩年之久,多次向主管機關檢舉、申訴,卻始終等不到工作環境具體改善。即使勞委會已介入調查,經過勞動檢查後,也確實查出違法事實,公司卻還是大喇喇地繼續逼員工超時加班。勞政機關長期漠視公司違法,顢頇行事,實在難辭其咎,也讓一條生命無辜斷送。

阿瑋的職災死亡檢查報告書明列發病前的加班時數:「發病前一個月加班一百四十小時;前兩個月加班一百三十六小時;前三個月加班一百六十小時;前四個月加班一百二十小時;前五個月加班一百三十六小時;前六個月加班一百四十八小時。」

這些超乎常人的加班時數,如同長期凌遲,我看到最後,實在不忍卒讀,闔上資料,陷入了沈思:如果不是顢頇的官僚制度,如果不是惡劣的資方,這條命怎會白白犧牲?這個家庭又怎會失去支柱?到最後一刻,阿瑋的心中在想什麼? 是不是仍在等待工時調整的公文?

一連串的問題,恐怕沒有人可以回答,惟一的回應,就是那張死亡證明書。

 

《過勞之島》的作者黃怡翔(左)、高有智(右)和書封。(取自作者臉書)
《過勞之島》的作者黃怡翔(左)、高有智(右)和書封。(取自作者臉書)

*作者高有智任職於原住民電視台,黃怡翎為職安連線執行長,本文選自《過勞之島:台灣職場過勞實錄與對策》(社團法人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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