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失敗》選摘(上):陳文茜VS.阿信─年輕人跑起來!

2015-05-01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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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茜:我回台灣之前,曾在美國的電視台上班,常看到一些全世界都認識的大主持人、大明星,他們出場的時候旁邊都是保鑣,上次Lady GaGa來台灣時也是這樣,她講話就像殺人犯一樣:「你是誰?下一位。」都是這種口氣,非常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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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訪問Lady GaGa的時候,她很客氣。我那時候問她:「妳成名了,距離當時去東村跳豔舞時的妳,非常非常地遠。妳旅行了全世界,可是到底距離妳的人生有多遠?」

我曾思考,這些大明星的人生到底是什麼?但是,我覺得阿信和奶茶都把自己維持得很好,當然出門還是會偽裝一下,但不會把自己搞得身旁都是保鏢,把自己生活裡的每一樣東西都商業化,也不會因為參加某場商業演出,就從頭到腳都穿那個品牌,把每個東西都變成置入性行銷,你們絕對不會讓自己過這樣的生活。但在美國有非常多藝人、名人選擇過這種痛苦的生活,最後走向自殺,某種程度來說,好像選擇一種人生的逃避,其實跟這個部分有很大的關係。請問阿信,你只要在臉書上發言,經常有幾千、幾萬人按讚或分享,在眾人的掌聲中,你怎麼做到不迷失自己?

阿 信:坦白講,如果你身邊的朋友是瑪莎、怪獸、冠佑、石頭這樣的人,你也很難把自己當成超級巨星,當然不是說他們不好,而是,譬如我去錄音室,如果穿了一身現在身上的靴子、西裝,一定會換來一陣訕笑,他們會說:「小朋友,現在是怎樣?」他們的用詞可能更直接。

如果錄音錄到一半,大家肚子餓了,就會討論現在要吃什麼,去麵店或是買便當,甚至我們都自己去買,因為別人幫你買的話,就不能選口味,而且如果要吃兩份的話,更得自己去。當你離開錄音室,走在街上去買便當,給怪獸買一份,給瑪莎買一份,給自己偷買兩份,當時的心情就是爽,因為我吃兩份!

那也是一種生活樂趣,尤其是你希望寫的歌能跟大家有共鳴的時候,我覺得那很重要。以前大學上安郁茜主任開的基礎設計,我學到一句非常有用的話,她說:「你的創作嚴重地反應出你的生活經驗,如果沒有生活,很難有經驗可以寫出能讓大家願意相信你的創作。」

陳文茜:你懂得盡量維持很多事情自己做。劉若英自己做菜,她很會做菜的。你自己做菜嗎,阿信?

阿 信:我會啊!泡麵加蛋。如果要做得好吃,真的有很大學問。

陳文茜:願聞其詳。

阿 信:第一個是水一定要夠熱,水不夠熱的話,麵吃起來會很奇怪。第二個是調味包一定要先放,不然麵吃起來沒味道,但是湯很鹹。如果有加蛋的話,最好要把碗蓋先撕開,再放進微波爐裡,不然蛋不會熟。

陳文茜:〈諾亞方舟〉的歌詞有一句是「再見,那麼多名車、名錶、名鞋,最後我們只能帶走,名為回憶的花園。」前面寫的是「再見,草莓甜甜圈」,你怎麼不寫泡麵,我很好奇,怎麼會有一個男人寫草莓甜甜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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