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姊妹不想分擔年邁父母的扶養費怎麼辦?律師傳授2招反制,讓手足心甘情願付錢

2023-01-30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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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確實需要和外婆好好溝通,有沒有不需要外婆當原告的方法呢?」陳小姐問,看來她覺得要說服外婆,的確有一定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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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費請求的第2個方法是:您母親當原告,向她的哥哥姊姊們,提出不當得利的訴訟,要求她們共同分擔這些您母親已經自己幫您外婆給付的看護、醫藥費等等費用。」我心想,或許這個方案,對陳小姐一家來說,會比較可行。

「我覺得媽媽當原告,比較可行耶!我媽媽應該會比我外婆好說服,畢竟這些開銷,只有我們一家自己負擔,也真的很辛苦。」陳小姐臉上,似乎終於有了一線曙光!

「好的,那還有一件事,陳小姐您記得回去跟媽媽溝通時,要提醒她。」

「吳律師,請問是甚麼事呢?」陳小姐一直很認真的在筆記我告訴她的方法,她聽到我這麼說,抬起頭來認真地望著我。

「時效!」我說。

「不當得利訴訟的時效是15年,也就是說,假如您媽媽今天幫外婆付了一筆看護費,從支出起算15年,一定要跟她的兄弟姊妹們採取法律行動討這筆錢,如果超過時間,法律上您的舅舅阿姨們可以做時效抗辯,不付這筆錢給您母親。」我向陳小姐解釋時效的意義。

「哇~這麼嚴重!那怎樣才算法律行動呢?像我媽媽之前用講的,算嗎?」我心想,這也是多數人的做法。

「用講的比較難保存證據,來證明您媽媽有提出過這個請求!所以建議媽媽可以透過律師寫存證信函,來做中斷時效的證據保存。」要採取訴訟行動之前,證據的創造與保存,是很重要的!

「而且,存證信函寄出去之後的6個月內,媽媽還是要正式的提出訴訟或是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不然,之前寫存證信函中斷時效,會沒有用,時效還是繼續下去喔,未來舅舅阿姨們還是可以做時效抗辯,不付錢給您媽媽喔。」我再次提醒她,法律上執行的細節及時程。

「吳律師,我瞭解了,那我回去和媽媽溝通討論,我想事情還是要立即處理,不然時間一天拖過一天,對我們家而言,也是很大的困擾,而且還有時效問題。」 「我會儘快向您回報後續我們決定採取的法律行動!」 陳小姐回去後,果然積極地和母親溝通,並先請我們發了存證信函,再提出給付扶養費的訴訟。

每每我遇到這樣父母親把財產給出去之後,未來父母自己再遇到需要用錢,又沒有錢的情況,我都很疑惑著,為什麼這樣的劇情會一再上演?

提早規劃財產傳承,因應無法預測的未來

父母親當初又是因為什麼動機,才把財產乖乖地給送出去呢?而當長輩高齡百歲,還要面臨這樣的問題,這除了情何以堪,身邊的人又如何安撫安慰長輩受傷的心呢?

我不是心理學專家,也不想去批判,但我的觀察,父母的家庭教育對子女的價值觀養成,真的非常重要。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如今會有這樣的結果,絕非短時間造成的。此外,對於這樣的長輩而言,我想她對人性、承諾的信任,已經幻滅。但有幸的是,還有小女兒一家的陪伴,這時候,真心的陪伴,讓長輩知道,至少還有我們在,至少我們對您是真心相待,就是最好的方式。

當然,另外從專業的角度來說,長輩如果為稅務規劃或因其他因素,想提早規劃財產傳承。現在已經有許多工具可以協助試算稅金及安排給自己有保障的方案,例如透過遺囑、信託、附負擔贈與契約等方式。 此外,也需要預防未來自己失智,財產旁落他人,沒有真的用在自己身上(只有買保險不夠啊~)。

財產傳承需要提早規劃,畢竟自己哪一天要去和上帝、菩薩喝茶喝咖啡,沒人算得準。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原標題:照顧父母的扶養費,我可以要求其他家人分擔嗎?103歲母親的故事)

責任編輯/趙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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