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槍擊案告一段落!寶和會主謀施俊吉判16年、槍手劉丞浩15年半定讞

2023-01-13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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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槍擊案定讞。(取自館長直播)

館長槍擊案定讞。(取自館長直播)

館長陳之漢3年前在自家健身房前遭到近距離開槍重傷,經過調查,涉案人包括竹聯幫和堂寶和會組長施俊吉以25萬元為代價,指揮槍手劉丞浩犯案,施、劉另外犯擄人勒贖等案,一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施18年6月徒刑、劉16年徒刑,二審改判施16年、劉15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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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陳之漢在審理期間,多次在直播中質疑買兇殺他的藏鏡人並未出現,全案還有待調查,但利審判決顯示,沒有其他共犯。檢警調查,竹聯幫寶和會主要從事恐嚇取財、酒店圍事,也接受委託買凶殺人,陳之漢疑因經營的健身事業跨足其他商品買賣引發糾紛。

劉丞浩被選定為槍手,先假裝加入成吉思汗健身館會員,多次藉著消費者身分前往林口旗艦館勘查,觀察館長作息、出入時間,藉機撫摸館長胸肌、刻意製造消費口角糾紛。

館長多次因為劉男的挑釁動怒,2020年8月在直播中揚言提告劉、要求索賠,見時機成熟,於是27日前往健身房外對館長開槍。檢方事後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劉、施,並揪出8名寶和會幹部成員,另外有多起擄人勒贖、恐嚇取財未遂,一併起訴。

二審高院依殺人未遂、擄人勤贖等罪,將劉、施合併判刑各15年半、16年,其中對館長的殺人未遂罪,各判5年、6年;林修伯、梁智勝等人各依擄人勒贖、指揮或參與組織犯罪、妨害自由、恐嚇取財等罪,各判處10月至8年不等徒刑。

檢方與8人皆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沒有違誤法令之處,量刑亦無不當,駁回檢辯上訴,全案定讞。

館長另已向劉、施提民事求償醫療、看護、精神賠償等共2000萬元,新北地院一審判2人應賠32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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