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家暴最常發生在什麼時候?澳洲研究道出最驚悚事實:女人懷孕6個月時…

2018-07-23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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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作者|想想論壇提供
圖/作者|想想論壇提供

五、職場提供配套措施協助家暴受害者維護人身安全

在澳洲有越來越多的職場提供10天的有薪假給受暴者逃離家暴,讓他們可以有時間搬家、上法院、為孩子轉學等等;此外,也協助女性轉移到機構的不同部門,或者是在工作場所轉換位置、更改工作時間等來增加安全維護,讓加害者不能在她上下班時騷擾,甚至在某些職場,過濾電話和信件也包括在工作的安全計畫中,然而上述安全計畫並非所有職場都能如此,仍在努力推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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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國及澳洲的家暴防治觀點檢視台灣家庭暴力防治的現況,事實上台灣20年來在家庭暴力防治也投入許多心力,包括提供庇護服務、健全網絡合作機制、在法院設置家暴事件服務處、擴大目睹兒少及親密關係保護對象、提供受暴婦女就業服務等等,在終止家庭暴力各方面不遺餘力。但實務上我們也發現還有許多不足的地方,導致仍有許多家庭依舊持續遭受暴力對待。

首先,責任通報的原意是希望可以讓遭受家暴的受害人獲得協助,但是有些受害者因擔心曝光、害怕求助會成為破壞家庭和諧的人等種種不安的考量,而拒絕接受服務,讓通報的目的無法發揮,如何賦權回歸到以婦女主體性為思考,是我們未來要努力的方向,並且在以安全為前提,尊重與支持婦女的每一個努力、所做的每一個嘗試。

其次,澳洲某些職場提供配套措施協助家暴受害者的部分很值得倡議,很多婦女在遭遇家暴時選擇隱忍,往往考量現實層面,因工作沒有時間處理與面對,也擔心訴訟須請假出庭而影響工作,若職場對性別暴力受害者更友善,也能有妥適的配套措施,將能夠支持婦女願意求助以脫離受暴環境,但如何讓企業願意加入防暴行列需要更多的實證支持。

綜上所述,終止暴力必須持續努力,尤其在協助的過程中,強調受害者接受服務的意願,而不要讓服務體系成為另一種形式的壓迫;整體社會支持建構,從司法、職場、學校、居住等各個層面思考,發展更多配套措施,才能夠陪伴受害者脫離暴力的同時,逐步長出自立的能量。

作者介紹|李雪芳

勵馨基金會研發處議題專員

本圖/文經授權轉載自想想論壇(原標題:【女人想想】從國際觀點看台灣家暴防治現況)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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