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不喜歡某人,她被追走時卻突然不願失去她…他這樣破解「得不到的最想要」迷思

2018-06-1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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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你是可以隨手就買到那八十元的貨品,但大嬸一出,就令你有可能買不到,隨手可得變成拱手相讓,這怎麼教你不動心?如果沒有那個程咬金,她本來就是你的囊中物,就是他令你不能再於百萬人中,取其芳心如探囊取物,你承受不了的是她不再是你的「東西」,所以你才決心要一較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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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得到與不想失去

想得到與不想失去,兩者看似一樣,畢竟結果都是去擁有某物某人,但其實它們是可以有分別的。想得到可以是積極的,你在乎想得到的東西,但不想失去可以是消極的,其實你不在乎它,只是失去了又總覺得不對勁,就好像你十年也不穿一次的衣服忽然被伯母掉了,你那時侯就會想念它。但其實不是你媽掉了它,你也不知道自己有這麼的一件衣服,它存在與否本來無關痛癢,但一旦它不再存在了它的存在感就特別強,這正正說明你不想是得到、擁有它,而只是不想失去它。

或許想得到或不想失去一件衣服事少,但假如那是一個人,那就事關重大。想得到一個人意味你在乎他,希望跟他發展,但假如你只是不想失去一個人,那表示你並不真的很在乎他,只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如果為了不想失去,所以爭取,這真的好嗎?

文/白水
本圖/文經授權轉載自好青年荼毒室(原標題:慾望系列1002:得不到才最想得到)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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