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快篩陽性怎麼辦?10大QA看懂確診者最新通報流程、居家隔離天數,6情況仍可進行PCR

2022-09-29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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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聯繫接觸者:請主動通知發病前兩天的密切接觸者,主動填寫疫調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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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報疫調:若收到政府疫調網址則直接透過連結填寫。尚未收到者可上健保快易通,APP裡點選「健康存摺」-「COVID-19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系統」填寫。若有修改需求,請於初次填報24小時內進原連結編輯一次。

(圖/取自衛生福利部臉書)
若有修改通報單需求,請於初次填報24小時內進原連結編輯一次。 (圖/取自衛生福利部臉書)

Q7. 確診後,我需要隔離幾天?

確診者適用「居家照護 7+7」政策,也就是前7天為「居家照護的居家隔離」、後7天為「居家照護的自主健康管理」。

居家隔離:居隔期間,須待家中1人1室,不得外出

自主健康管理:無症狀者不需外篩就可以外出及正常生活。但須切記,要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或無法落實佩戴口罩的公共場域。並且禁止聚餐、聚會、公眾集會等近距離或群聚型活動。

Q8. 確診後,我可以吃口服抗病毒藥嗎?

目前西藥輝瑞Paxlovid藥物適用於12歲(含)以上且體重≧40公斤以上,未使用氧氣且發病5天內,並具有14類風險+確診才能領取服用。

(1)65歲長者》陽性即評估開藥

根據指揮中心16日最新政策,為降低65歲以上確診者發展為重症之風險,經醫師確認研判、達成醫病共識後,由醫師通報確診,並可評估使用Paxlovid抗病毒藥物治療。

有兩種評估方式,可攜帶快篩檢測卡匣/檢測片卡就近至醫療院所 (含衛生所) 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或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

(2)不可自行停藥

指揮中心提醒,取得口服抗病毒藥物後應依醫囑指示服藥,完成完整療程,切勿自行增減藥量或改變使用方式,以免影響治療效果;如出現服藥後不適症狀,應立即聯繫諮詢開立處方之醫療院所、居家照護團隊或各地方政府關懷中心,以及配合指示就醫。

(圖/取自衛生福利部臉書)
65歲以上確診者經醫師確認研判、達成醫病共識後,由醫師通報確診,並可評估使用Paxlovid抗病毒藥物治療。(圖/取自衛生福利部臉書)

Q9. 確診者何時需要就醫?

若出現喘或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無發燒(體溫 < 38℃)之情形下,心跳 > 100 次/分鐘、無法進食、喝水或服藥、過去 24 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以上症狀者,請立即聯繫 119、或依衛生局規劃或指示,以防疫車隊、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不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就醫,後續再補通報即可。

Q10. 解除隔離後,我該怎麼做?

依據指揮中心最新規定,確診者在結束7天的居家隔離後,免快篩即可返回工作職場。在解隔離後,還需要為期7天的自主健康管理,這期間要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禁止群聚,並可視情況進行快篩。

自主健康管理注意事項:

(1)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無法落實佩戴口罩之公共場所等場所。

(2)禁止與他人從事聚餐、聚會、公眾集會等近距離或群聚型活動。

(3)延後非急迫需求之醫療或檢查,如需外出應全程配戴醫用口罩。

(4)勤洗手,落實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5)每日早/晚各量體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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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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