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司不滿,最好別上網爆料!老闆可以馬上開除你、不給資遣費

2022-07-05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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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吹哨,找主管機關申訴、檢舉

如果錢老闆的民宿確實有問題,若實在無法透過內部溝通改善,可以考慮訴諸外部正當管道,例如向衛生、觀光主管機關申訴檢舉,由公權力介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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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面這個案例來說,如果阿香發現老闆在管理民宿時有非常明顯的瑕疵,令她難以忍受,但礙於各種因素無法「直球對決」,可以選擇跟公司註冊所在地的勞工局或勞檢處等相關單位檢舉,申請勞動檢查,透過主管機關的介入來改善勞動環境,雖然檢舉必須留下個人資料,但是相關單位有義務要保密。這是合理且合法的「吹哨」行為,跟上網爆料完全不同,此舉並不是要把船「鑿沉」,而是要讓這艘船變得更好。

我想要強調的是,不管是資方也好、勞方也好,若想要在法律上站得住腳,自身的行為就必須先符合法律的規範,如此才能獲得法律的保護。

老闆可以這樣做

倘若雇主一開始就明文規定,員工沒有經過公關部門同意,不可以接觸媒體或是對外放話,而員工上網爆料、公開業務活動相關情報,就已經違反勞動契約,違反情節重大者如洩漏營業祕密、損害商譽等,雇主可以不經預告、也不給資遣費就直接開除員工。

作者介紹|陳業鑫

台灣唯一同時具有法官、勞動局長、訴願審議委員會主委、金控公司董事、公司治理委員會委員經驗的律師,100年度財團法人孫運璿學術基金會傑出公務員獎學金及經理人雜誌2014年度百大MVP經理人得主。目前也是今周刊、Cheers雜誌專欄作家。

任職法官時,曾為民間司改會評鑑為裁判品質及法庭態度優良法官,並有成功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紀錄,推動修正繼承法制,解救許多無辜的揹債兒。現為執業律師,以勞動法為主要執業領域,擔任多家國內上市櫃公司、外商、中小企業、人民團體及工會法律顧問。同時擔任台北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主委、陽明大學EMBA副教授級專技人員教師及臺灣高等法院調解委員、臺北、士林、基隆地方法院勞動調解委員,並曾在司法院法官學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及桃園、雲林、高雄、橋頭地方法院講授勞動法議題。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天下雜誌《懂一點法律2 勞資少糾紛,經營更輕鬆:釐清聘雇、薪資、工時到解雇等管理問題,勞資不對立、不吃虧》

責任編輯/郭家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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