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生了不只要養,還要「教」!設立家規前,新手爸媽該知道的3件事

2018-04-16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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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些情況,或許讓孩子嘗到邏輯上的後果─就是違反規定的行為連帶產生的結果─反而更好。例如,一個孩子不把他的電子設備或玩具收好,隨便亂放,而你們訂的規則是玩好以後必須「歸位」,如果不歸位,明天就一天不能玩那個玩具。如果他違反規定就失去特權,那種失望應足以使孩子學習把東西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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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強烈建議你們,制定規則的時候要同時訂出結果,要讓孩子知道規定是什麼,以及違反規定的結果是什麼。例如,規定是不可以在屋子裡丟球,如果違反,結果就是那顆球要收在汽車後車廂裡兩天,不准拿出來玩,如果打破東西,要從零用錢裡扣賠償金。這規則很清楚,罰則也很清楚,要讓每個人都知道規則和結果,這樣一來,如果孩子違反規定,爸媽都知道要做什麼,孩子也知道他要面對什麼。

(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制定規則的時候要同時訂出結果,要讓孩子知道規定是什麼,以及違反規定的結果是什麼。(示意圖非本人/photoAC

溫和但堅定地執行結果

這裡的關鍵字是前後一致如果今天執行管教,下次卻輕輕放過,會令孩子困惑,他會問:「這到底是不是規定呢?不遵守的話會有後果嗎?」身為父母不可以讓自己的情緒狀態來決定要不要管教孩子。這就是為什麼先設定邏輯上的結果很重要,不要等到孩子違規時再來想:「現在我該怎麼做?」你已經知道怎麼做,只是執行的時候要溫和而堅定。

我與羅斯.甘伯(Ross Campbell)合著的《兒童愛之語》,書中鼓勵夫妻以愛「包裹」他們的管教,也就是說,當你準備執行行為後果時,要先用孩子的主要愛語溝通,然後再管教。例如,如果孩子的愛語是「肯定的言詞」,那麼當他們違反不可在屋裡丟球的規定時,你可以說:「馬可,我希望你知道我非常以你為榮,你很少違反規定,真的很棒。但是你知道你已經違反了不可以在屋裡丟球的規定,所以你知道接下來會怎樣,對不對?」馬可很可能說:「我知道,對不起,我忘了。」父母就說:「我可以了解,但是這顆球必須放在汽車後車廂兩天不准拿出來。幸好沒有任何東西打破,我為你感到驕傲,你大多數的時候都遵守規定。我非常愛你。」馬可難過地把球交出來,但是他感到自己是被愛的,且學到了違反規定必嘗到後果。

為你的孩子設立清楚的界線,這件事必須一再被強調,不僅是為了孩子的安全,更為了建立孩子的自我價值感、品格和決策技巧。有太多父母容許孩子輕易地推倒他們的界線,爸媽忙碌了一天後常常累到無力處理孩子抗拒界線,他們會想:「何必把自己搞那麼累呢?」於是妥協,讓孩子高興怎麼做就怎麼做。

每一次界線淪陷,孩子就覺得安全感少一點。孩子下意識地推進其實是希望那牆堅固不動,若牆用力推就倒,孩子的世界就更混亂了。有個十五歲的年輕人在我的諮商室說:「還有誰堅持任何立場嗎?只要情況容許,好像做什麼都可以接受,我希望大人們給我們更多指引。難道他們這輩子沒有學到什麼可幫助我們避免錯誤嗎?」這個年輕人對於界線的重要性理解得比他父母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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