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買了槍,竟直接在店裡上膛自殺…她道出美國買槍經驗,過程簡單到令人瞠目結舌

2018-04-10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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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不容易把掉下來的下巴扶正,又跟Kevin 表達了我的疑問:「客人從門內走到門外就不想自殺了嗎?」Kevin 又笑著說:「不是啦,是保險公司的費率不同,有人在店裡自殺,保險公司會加店的保費,但出了門口再自殺,保險公司就不能加了。」Kevin 轉身一走,我跟佛州朋友夫婦兩人站在門口,馬上八卦起來。我們總共在店裡只花了二十五分鐘,也就是我從一個從未買過槍的人,到運用美國憲法第二條保障的擁槍的權利,正式成為槍械主人只需要二十五分鐘。我全部需要的證件就是一張駕照,比我買車還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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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州朋友加一句:「比申請信用卡容易。」朋友太太:「比我申請手機還容易。」我想了一下。我上次申請手機時,應是剛搬來,除了駕照之外,還被要求提供電力公司或水費帳單,做居住地地址證明。這回買手槍的確比買手機快。連本來對管制槍枝運動非常反感的佛州朋友也說:「你們這州也太誇張了,在我們佛州在店裡買槍,在審核完之後,至少要求你要等七十二小時,才能取槍。等了七十二小時之後,很多人本來一時衝動,也許就不自殺、不殺人了。」

我聽這話有玄機,店裡買槍是如此,那不在店裡買槍呢?朋友說,他有次到帶著全家出門,看鄰居在自家草坪上擺攤賣舊貨,在美國這叫yardsale,在沒有網路前,美國人都是這樣把自家用不上的東西便宜賣給鄰居。現在雖有網路,但很多美國人還是維持這個傳統。朋友看上一個舊檯燈,就跟他買了,沒想到鄰居竟問他想不想買他的半自動步槍,也是便宜隨便賣,而且鄰居強調。不用經過任何背景調查,一手交錢,一手交槍。朋友說他當時很心動,但太太小孩都在車上,便沒有買,言下充滿惋惜。

我還來不及反應,朋友太太已補了個評論:「我有次去跳蚤市場,也看到有人在擺攤賣槍,他們也說不用經過任何審查的手續呢。」我去的跳蚤市場,賣東西的多是愛好和平的老嬉皮,賣的東西通常是你只會戴一次的耳環,形狀不一的手工肥皂或安定精神的香料,現在我的想像裡多了一個擺滿槍的攤位;沒錯,在美國私人可以轉售槍械,轉手的過程,可能與賣一臺腳踏車差不多。更離譜的是,到槍展或在網路上買槍,也都不用經過背景調查。這整個系統的重點,似乎就是要確信你很容易買槍,而不是安全。

很奇怪的是,我所有認識的愛槍人士,並不反對在買槍時多一些限制,很多人甚至認為,就是因為限制太少,讓很多不該買槍的人也買得到槍,才造成槍的惡名。事實上在二○一二年康州發生的槍擊事件,造成二十個小朋友喪生的慘劇之後,有高達九十二%的美國人同意,買槍時應該要經過更嚴密的背景調查。但為什麼美國的槍枝管制運動,好像總是在原地踏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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