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醫療詐保的最大受害者?回應壽險公會新聞稿

2022-01-2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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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聲明表示,實支實付商品的設計原則,主要是填補醫療費用所產生的經濟損失,但因醫療支出日益增加,保額不足的保戶想提高保障時,會選擇再投保一張實支實付險,因此部分業者提供已投保過實支醫療險的客戶再購,便得接受副本理賠。這聲明顯然矛盾,前面提實支實付原則,後面說業者得接受副本理賠;然而,正本收據上的支付金額,才是病患實際支付的醫療費,副本收據只要付影印或列印行政費就可取得,並沒有付出任何醫療費,所以用副本收據領得的錢,就不是「實際支付」,當然就不是「實支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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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聲明也提到,保險公司對投機者詐領保險金無作為,且以提高保費來因應一事,絕非事實。業者確實有控管作為,是限制實支實付險的購買張數,這也是前述政府回應的「已有相關控管規範」,主要是宣稱「副本理賠時支實付醫療險限買3張」,但實際上可投保8張,而且不含學生保險、部分團體保險、登山險、旅平險…(註),因此真實的控管作用不大,宣傳意義較大。

第三點聲明表示,防範理賠詐欺、打擊保險犯罪,業者會持續精進以維護社會公平及保戶權益。這點講得很好,希望如此,但業者似乎只做前段不管後段。請看禾馨案爆發後,業者還是以「損害填補原則」(可維護保險公平)之名支持其「副本理賠」(會造成不公平理賠),如此扛著公平大旗卻反公平的態度,怎麼可能「持續精進以維護社會公平」?這樣把多數老實保戶的權益放哪裡?

綜上,醫療險開放副本理賠就是放棄實支實付精神,不符「損害填補原則」,弊害很多,其中會損害保險制度的公平合理,終致全民受害。但本國竟然有矛盾的「副本理賠實支實付醫療險」,還有荒謬的官商宣稱限買3張,更驚奇的是實際上可投保8張以上;人民是傻瓜嗎?保險是自助互助的團體運作,團體中有人不當多得,其他人必定要多付,保險人應善盡維護團體公平合理之職責,政府對保險之監理亦應如此。

註:參見11月起實支實付最多可投保八張,你該知的投保方針,-[好險在這裡] 


作者為資深保險業從業人員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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