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過程我不會過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前任對你的這份愛的反映上,就像一位心理諮詢師說過:我對你的愛從頭到尾都是我的事情,我希望自己能夠做一些對得起這份感情的事情。
雖然戀愛是兩個人的事,但分手成為事實後,我們能做的是對自己負責。
那麼如果你的前任沒能夠把握住這份愛,或者因為某些客觀的因素使你們分開,我也覺得你已經盡力了。
在某種程度上,你已經為自己的這份愛付出了,經歷過表達、接納、經歷、結束的過程。你對得起自己,對得起自己這份愛。
所以我們的一個引導原則就是把愛的體驗,無論是曾經的還是現在的愛的體驗還給失戀者,讓失戀者能夠知道:
這是我曾經做的選擇,我不光是一個受害者,我是這份愛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通過這種維持感情的界線,把感情從對對方的埋怨和對自己受害的位置認定,回歸到自己的擔當上,讓失戀者能夠知道自己在愛中所承擔的這個角色和責任。
當你真正走出了失戀,你會成長、更加懂得自己,在下一次感情中你可以更加負責、更加真誠、甚至能夠更有擔當。
最後,送上一句我很喜歡的話:「所謂愛情,其實就是一場大病。我的病就要好了。」——莫言《蛙》
本圖/文經授權轉載自簡單心理(原標題:失戀了很痛苦我該怎麼辦?)
責任編輯/蔡昀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