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妹在某網拍公司上班,110年2月投保金額為31,800元,並領取年終獎金10萬元,其須被扣取補充保費嗎?
答案:因給付獎金10萬元未超過當月投保金額31,800元的4倍127,200元【31,800元x4=127,200元>10萬元】,新人妹不須被扣取補充保費。
●案例二:個人領取高額獎金超過投保金額4倍,須扣取補充保費
新人妹在網紅菜逼扒公司上班,110年12月投保金額為31,800元,公司分別在7月發了紅利5萬元、12月發了獎金10萬元,公司須扣取補充保費嗎?
答案:110年7月份領取獎金未超過當月投保金額31,800元4倍【31,800元x4=127,200>5萬元】,故不用扣取補充保費,然而110年12日再領取獎金10萬元,累計獎金超過投保金額4倍【31,800元x4=127,200元<15萬元】,新人妹應扣取補充保險費481元【(150,000-127,200)x2.11%=481元】。
Q4:補充保費扣繳方式?
雇主(投保單位)計算出雇主(不須申報明細)及被保險人(須申報明細)補充保險費後,可上網列印繳款單,並在期限內繳納補充保費(雇主補充保險費須按月申報,每月10號前將扣繳稅款繳給國稅局,而被保險人則可按月或按年度申報)。另外,每年1月31日前則要將上一年度扣繳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的明細資料提供給健保署查核。
Q5:雇主未依規定扣繳補充保費有罰則嗎?
雇主若未依規定扣繳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健保署可限期要求補繳,並按照應扣繳金額處1倍罰鍰,如果未於期限內補繳,處3倍罰鍰。
二代健保上路後,能避免高薪低報、保費短繳,或是個人因無薪資收入而課徵不到保費的情形,在計收保費上變得更加公平。然而,去年健保費率提升後,補充保費費率也連帶調升,公司和個人須負擔的成本也將隨之增加,在給付人力薪資成本計算上不得不留意!
本文/圖經授權轉載自職場熊報(原標題: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是什麼?保險費率、保費試算懶人包一次看懂)
責任編輯/焦家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