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跟前任復合嗎?心理專家:先想這5件事,再考慮要不要「重蹈覆轍」!

2018-04-19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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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不論在婚戀咨詢或是心理輔導方面,都經常被客人問到一個問題:我應該跟前任復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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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段感情走到了盡頭,而其中一方狠心提出分手,被分手的一方,往往因為種種原因而希望去挽救這一段感情。但筆者提提大家,當決定行這一步的時侯,且停下來想清楚,因為可能行錯這一步的話,到頭來最終受害者會是你自己。

理由1:分手原因就是不愛你

不論男女,當其中一方無故被分手的時候,情感系統會發出不同的應對信號,有人會出現驚訝,憤怒,傷心,或者被出賣等負面情緒。而當人的理智被這一些負面情緒所支配,情緒失控後,常做出一些不合常理,甚至傷人不利己的行為。(延伸閱讀:為何男人明明想分手,卻不主動開口?

在婚戀顧問的經驗而言,對於提出分手的一方來說,不管用上的是什麼樣的千萬個不同理由,一切說得再美麗,都只是一個藉口,根本答案好簡單,就是對方已經不再愛你,而且亦都證明這段關係是無法結果的。這個時候,我想你冷靜來去想一想,為何你想要回一個不愛你的人,和一段沒有作為的愛情?留住對方到底有什麼意思?你最需要是克服及面對這一刻的憂傷,面對後就能放下。

理由2:你是想要他,還是他做的東西?

有些個案會用盡所有手段/方法,甚至在網路上找尋「高手」幫忙出手相救。假設這一刻你十分之幸運,你所用的方法有效,而且成功把已經死心的另一半留下來,但請問這一個沒有了愛的軀殼留下來,又有什麼作用?由不同的經驗中發現,有很多個案失戀之後發現不捨得對方,其實只是因為習慣不了一個人的孤獨。

可能,你掛念的是他的一個吻?每日早上起床的第一個甜蜜短訊?或是他陪伴你的每一個早/午/晚?可能,以上全部皆是,但亦可以不一定是由他去給你。你可能留戀的只是這些事情,而不是針對他這個人。所以這一刻,你應該反問自己,真的只有他才做到嗎?你想要的是他,還是只是懷念他給予的這些舉動和東西而已?(延伸閱讀:分手後的同居,是兩人的『共謀』

(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很多個案失戀之後捨不得離開對方,其實只是因為習慣不了一個人的孤獨。(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理由3:他真的是那麼完美嗎?

當一個人被無故分手,最常見的心理狀況是無限量的去把前任優點化。個案會不停去回憶,甚至無限量去放大前任的好處,不停的去說服自己,可能永遠都找不到像他一樣的好伴侶。這時候,筆者通常都會叫顧客冷靜下來,細想這段感情上的優劣之處,甚至會叫個案仔細地把想到的每一項都寫下來,慢慢檢視,好讓自己可以冷靜地比較。因為只有平靜下來,才可以去作出客觀的分析,而不致於做錯決定。

理由4:要改變自己或對方,談何容易

就當你已經決定你會不顧一切,怎樣都要把前任追回來的時候,筆者會叫大家想一想,你覺得這一段感情在復合之後又可以維持多久?可能你會自作聰明的想:如果你不去改善自己的壞習慣或者壞脾氣,只會再走回頭路而再分開。

對的,這思想非常正確,大家明知江山易改,剛復合時相信你會有強大意志去強迫自己改變,但日子久了,感情又再次穩定後,你又會故態復萌。你們傷感的故事又會重新再循環一次。

理由5:要修正感情缺裂的根源問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可能大家經常會聽到,一段感情需要一段冷靜期。大眾主觀地覺得冷靜期的主要作用,是希望給提出分手的一方去沉澱一下自己,改變對這一份感情的負面想法。而當負面想法冷卻之後,提出分手的一方就會發現自己做錯決定,最後會哭著認錯,主動挽救之類。

同時,在這一段冷靜期當中,被分手的一方又可以把握時間,好好的去改變自己,改造一個更好的版本出來,待重見對方時可給他眼前一亮。當然,現實往往跟幻想永遠有一段距離。如果你想單單依賴30日/60日/90日的所謂冷靜期去挽回一段感情,則未免太妙想天開了。

誠然,三數個月的確可以令大家的怒火消失,甚至夠幸運的話,可能對方會因為失去你而傷感思念,但絕對不足以去把存在已久,潛藏在一段感情當中的矛盾和問題解決。要雙方面的協調,一般都需要大量的時間和反覆的嘗試才可以成功,也因為之前有了不同程度的傷疤,要把這些陰影除去,實非一朝一夕之事,這樣的一個持久戰,你又會支持到嗎?或者過了冷靜期之後,是你不想再要回這前任也說不定。

(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想單單依賴所謂的冷靜期去挽回一段感情,未免太妙想天開了。(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請各位想復合,想追回前任的朋友,好好想想以上的問題,冷靜地分析一下,才再作下一步的決定吧。

作者│隼人

現職香港心理諮詢師(中國高級心理諮詢師證書1108000002933287號),為美國NGH註冊催眠治療師。專長是聆聽,再給個案提供建議,讓他們找回希望及方向。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Helios Hypnosis and Healing Center(原標題:該和前任復合嗎? 專家列5大「不該重蹈覆轍」理由!)
責任編輯/蔡昀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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