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能能不能得到碳權?專家曝「碳權其實有2種」用途、定價大不同,很多人都搞混了

2021-11-1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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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世界銀行(2021)的彙整,目前國際上的抵換機制依其創建及運行者的差異、共有三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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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聯合國創建及運行的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原始目的是為了協助已開發國家在未開發國家執行減量計畫,後隨著CDM機制的成熟發展,部分區域或國家的碳定價機制亦允許使用CDM所產生的減量信用額度來抵減排放量,以做為遵約之用。除此之外,CDM所產生的額度亦可作為企業碳中和之用

2.由獨立機構所建立及管理的機制,目前共有四個,主要作為企業碳中和之用,現在也被部分國家採納做為自身碳定價機制的遵約之用
A. 碳驗證標準(Verified Carbon Standard, VCS)
B. 美國氣候行動儲備方案(Climate Action Reserve, CAR)
C. 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 GS)
D. 美國碳註冊登記簿(American Carbon Registry, ACR)

3. 最後一種是各國所建立的自願性抵換機制,可以參考上面前兩種運行者建立的方法學,或是自己建立自己國家的方法學,然後建立認證機制,讓企業來申請,將減量成效轉化為碳權。我國現正運行中的抵換專案(Taiwan Offset Project, TOP)即屬於此類

儲能提供電力輔助服務有沒有同時得到碳權?當然沒有!

如果儲能可以得到碳權,勢必得在自願性市場,惟碳權在目前臺灣的制度脈絡下是必須先執行一個減量專案,經行政院環保署審查確認減量成效後,發給專案申請者與減量成效等量的「減量額度」,這才是碳權。在沒有證明儲能有減量績效之前,自然不可能得到任何碳權。

這件事同時帶出我們之前在《513大停電後忙炒股?專家叮嚀投資儲能前應注意這個核爆級風險》提到的一個關鍵問題:儲能是個私生子,究竟是發電業呢,還是售電業呢,目前在法律上沒有給予定位,連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誰都搞不清楚,除了儲能火災這個核爆級的風險之外,我們在碳權這件事情上,也看到了因為沒有明確定位帶來的缺憾。

在得到明確的答案之前,至少儲能是個神救援,上場解決活潑的再生能源對電力系統的衝擊,不管有沒有協助溫室氣體減排,台電都會非常感激你對穩定電力系統的貢獻。

作者介紹|楊雅雲

受到紀錄片《不願面對的真相》啟發,2009年大跨度轉行到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領導莫拉克風災校園重建—那瑪夏民權國小重建工作。稀有的大跨度整合型專家,專業領域包括新能源、智慧電網、電動車、儲能、節能、循環經濟、綠建築,擅長把最專業的綠色科技行話,翻譯成最淺的白話文說出來。2014年創辦綠學院,同時為Green Impact Lab綠色創業加速器的共同創辦人,著有《綠領建築師教你設計好房子》一書。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綠學院(原標題:儲能能不能得到碳權?)

責任編輯/邱劭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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