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開車,真的很嚴重嗎?大學校長列出這些數字,告訴你酒駕殺了多少人

2018-03-06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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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社會裡,汽車是很多人擁有的交通工具,喝酒又是社交應酬的重要項目,但正如那句老話:「汽油和酒精不能混合起來。」全世界每年因汽車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約四萬人,其中和酒駕有關的就占了四成左右。酒駕不但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危害乘客的生命安全,也危害其他車子的乘客、路上行人的生命安全,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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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名三十一歲的男子,以高達二百公里的時速在速限每小時六十公里的地段飆車,撞死了另一部車裡的十七歲女孩。警方說意外與喝酒有關,法官判這位男子坐牢,期滿之外還有三年假釋期,假釋期間必須在家中明顯處放一張受害女孩的照片,並用大字寫出:「對不起,我奪走了妳的生命。」假釋期間,警察可以隨時搜索男子的住家,假如看不到這張照片,就是違反假釋規定。

日本千葉縣也有一樁酒駕造成四死四傷的事件,肇事者事後還偷車企圖逃跑,最高法院裁示維持初審法院的判決,判處二十年重刑,獲得了許多民眾的支持。

類似事件在臺灣同樣層出不窮。曾有一位男子在早上七點的上班時間,開車逆向闖入公車專用道撞倒了五個人,造成一死四傷,男子當場逃逸,三十個小時後才向警方投案,由法官裁定八萬元交保。

根據報導,二○○五年臺灣酒駕肇事致死為五百四十六人,二○○六年增加到七百二十七人,二○○七年單是一月、二月就高達一百一十七人,創下歷史新高,也成為內政部和交通部聯手推動修法、提高酒測標準、加重酒駕懲罰的契機。

每當發生交通事故,寶貴的生命因意外而消失,又一個家庭受到傷害和打擊,我們都會再三說,不要再讓意外發生了。因此,我想談談開車的安全問題,提醒大家的更是老生常談:第一、酒後不開車;第二、使用安全帶;第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第四、意外發生後不可以擅自離開現場。在文明進步的社會裡,要避免發生意外、釀成悲劇,必須法令、公民道德、理性和常識,四者相輔相成、互助互補。

酒精在生理上的影響

站在醫學觀點來看,酒精對身體的影響相當明顯,人喝了酒之後,除了一○%經由小便排出體外,剩下的酒精會進入血液裡,被血液帶往身體各處,自然就會引起各種生理和心理反應。生理方面,酒精首先會影響視力和聽力,降低視力和聽力的敏銳性;第二、酒精讓人不容易集中注意力;第三、酒精會降低人的反應速度;第四、酒精會降低人同時兼顧幾件事的能力。心理方面,第一、酒精讓人增加自信,因此做出危險的行為;第二、酒精讓人放鬆,增加打瞌睡的可能。

這些反應都說明了一件事,酒駕的確大幅提高了發生意外的可能性

以生理學常識而言,一罐啤酒、一小杯烈酒、一杯紅酒或白酒,內含的酒精分量其實差不多,千萬別認為喝啤酒或紅酒比較不容易醉。一旦酒精進入血液裡,不論喝咖啡、把酒吐出來、洗冷水澡、運動等都已經太遲了,血液裡的酒精倚靠肝臟分解,一杯酒裡的酒精,肝臟通常得花上一小時才能分解完畢。酒喝得多,自然會增加肝臟的負擔,喝酒傷肝是再明確不過的醫學原理。酒若喝得更多,只有靠更長時間才能清醒過來。

血液裡有多少酒精才算酒醉呢?在臺灣,原本是指一千CC血液裡有○.五公克的酒精,為了簡便,通常不提單位,說成○.○五%。經過交通部和內政部研議後,目前的標準是○.○三%。

在美國各州,差不多都是○.○八%;日本是○.○三%,有些歐洲國家甚至低到○.○一%。警察在路邊臨檢酒測時,沒辦法做血液檢查,但正如前面所講,酒精會經由胃和小腸進入血液,血液在全身流動,通過肺氣囊的時候,酒精的分子就會混在呼出來的空氣裡。如今,精密的測量儀器已能估計呼出空氣裡的酒精重量,只要經過簡單的換算,就能得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個相當可靠的測試。呼出來的空氣裡的酒精重量,大概是血液裡酒精重量的二千分之一。

以法規做為防線

站在法令的觀點,除了提高酒測標準做為防範,還可以有配套的法令,如:提高罰款、吊銷駕照、扣車、拘役甚至徒刑。然而,正如專家學者所說,目前的問題在於執行層面,臺灣對酒駕者的處分有九九.九八%都以罰款了事,判刑的多數是緩刑,因此法令很難收到嚇阻作用。

除了法令,還有許多輕而易舉的常識和習慣都可以安排,重要的是不要忽略這些小事情。在許多國家,搭乘由喝酒者駕駛的車子同樣要罰鍰,若出了事受傷,保險公司也不會賠償。大約三十年前的德國和日本,朋友們結伴喝酒聚餐,一定會有一個人指定不喝酒,負責開車回家。若在臺灣,喝酒應酬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回家更是非常方便。這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情,為什麼不做呢?說穿了就是怕麻煩。我們應該記住:小麻煩,可以免除大災難。

安全帶的使用

眾所周知,安全帶能夠減低意外時的傷害,大家應該養成一上車就繫安全帶的習慣,不管坐前座或後座,不管在公路還是市區。車子對撞時,前座的人會朝擋風玻璃、方向盤衝過去,很容易受到嚴重的傷害;後座的人則會撞上前面的座椅和前座的人。據統計,即使駕駛人繫上安全帶,如果後座乘客沒繫安全帶,乘客從後面往前衝導致駕駛死亡的機率將增加二.二八倍。至於沒繫安全帶整個人飛出車外,那就更加危險了。

這方面香港做得相當徹底,自用車、計程車,無論前、後座都要繫安全帶。從二○○六年開始,小型巴士也規定要繫安全帶。有一次,我任職學校的中型巴士載了幾位學校的客人,在路上被警察攔了下來,因為其中一位客人沒繫安全帶,警察細細詢問是司機沒有提醒乘客嗎?那麼司機就得受罰;還是乘客聽了卻沒有照做呢?那麼乘客就得受罰。香港的態度令人非常佩服。

使用安全帶是一個好習慣,不是累贅,更不需要法令規定或等警察來開罰單。駕駛人提醒乘客繫安全帶不是不禮貌,反而是關心和愛護;乘客繫安全帶不是對駕駛人不信任,而是讓駕駛更安心。現在很多汽車都有安全氣囊,按照專家資料,安全氣囊必須和安全帶一起使用,否則同樣會造成傷害。

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其實在正常情形下,遵守交通規則是很簡單的。交通規則是共同的默契,只要大家都按照這個默契來做事,意外就會大大減少。行車不可超速是必然的規則,隨著社會的進步,開車闖紅燈的事件也已大幅降低。

您有過深夜開車時,停在紅燈前,四顧無人,想踩下油門衝過去的念頭嗎?千萬不要這樣做,當您以為四顧無人時,很可能就會有某個人或某輛車衝出來。有則笑話是這樣:有個人在城裡開車,看到紅燈沒停反而一衝而過,車裡的乘客問他:「你為什麼闖紅燈?」他說:「我跟我哥哥學開車,那是他教我的。」看到綠燈時他卻把車子停了下來,乘客問他:「為什麼看到綠燈反而停下來?」他說:「我怕我哥哥從另一個方向開過來呀!」

此外,在高速公路的路肩開車既違法又非常危險。路肩是給車子壞了的人停車以等待求援用的,在路肩上隨便停車同樣十分危險。

不擅自離開事故現場

若真的發生事故,離開事故現場是相當嚴重的罪行,不但是懦夫的行為,更嚴重違反了公共道德,但臺灣卻經常發生肇事逃逸。當交通意外發生時,受傷的人需要立即的醫護救助,肇事人往往是唯一可以伸出援手的,逃離現場不但犯法,也完全忘了愛心和關心。在許多國家,傷人逃逸(hit and run)在法律上的懲罰特別重,更何況肇事後一旦離開現場,許多證據就會被湮滅了。酒駕就是一個最明顯的例子,如果肇事者等酒醒後再去投案,許多證據就不存在了。意外的發生往往不可避免,意外發生後應該馬上想辦法補救,刻意逃避者,法律必須給予相當的制裁。

從開車安全的題目談起,看到一個文明進步的社會,為了大家共同的福祉,也同時是為了每個人的福祉,必須注意三個相互為用的層面,那就是法令規章、公共道德、個人的理性與常識。法令規章的訂定,良法美意是重要的,但是如何切實、公正、公平地執行,讓大家對法令有尊重信賴和遵守的決心,才是有用的法令規章。公共道德是大家共同生活的規範,不能抱著只要躲得過法律,什麼事情都可以做的心態,貪圖自己小小的方便,往往會造成他人、社會很大的傷害和損失。

臺灣從當年窮得連腳踏車都買不起,到今天賓士汽車滿街跑;從當年窮得連飯也吃不飽,到今天佳餚美酒是稀鬆平常的享受;從當年崎嶇不平的小路,到今天寬達八線的高速公路;社會不斷在進步,在進步的過程中,能夠用法令規章、公共道德和常識理性來規範我們的行為,那才是真正的進步。

作者介紹|劉炯朗

麻省理工學院電腦博士。為國際知名的電腦資訊學者,在即時系統、電腦輔助設計、VLSI布局等領域均有傑出之貢獻。曾先後當選美國電子電機工程師學會(IEEE)會士、美國計算機協會(ACM)傑出會員。2011年至今,榮獲有「電子設計自動化界的諾貝爾獎」之稱的卡夫曼獎(Phil Kaufman Award)等多項相關領域獎項。

曾任教於麻省理工學院及伊利諾大學,也曾任國立清華大學校長、中央研究院院士。是國際上聲譽卓著的科學家、教育家。

2005年起,在竹科IC之音主持談話節目「我愛談天你愛笑」,暢談科學、文學、歷史、科技發展等各領域的知識。迄今已出版《國文課沒教的事》、《你沒聽過的邏輯課:探索魔術、博奕、運動賽事背後的法則》等十餘本科普、散文作品。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時報出版《大人的社會課:從阻撓議事到邊際效應,搞懂世界的真實運作》(原標題:從交通事故看社會的進步)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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