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4.0》85萬人搶領3萬補貼!9大問題一篇文解答,最晚申請日期曝光

2021-06-11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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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的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是否符合勞工生活補貼資格?

符合。只要有參加勞工保險(含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且符合勞動部公告所訂的資格條件者,勞保局就會核發勞工生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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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好險網)
勞工生活補貼發放會自行撥款。(圖/取自好險網)

Q6、外籍人士或外籍配偶也會有勞工生活補貼嗎?

沒有。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勞動部公告的資格條件者,勞保局才會核發勞工生活補貼。

Q7、110年4月同時在2家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1家月投保薪資為2萬4,000元,1家月投保薪資為3萬300元,補貼金額應如何計算?

同時由2家以上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者,勞保局是採有利於勞工的認定,如其中1家職業工會的月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含)以下,補貼金額從優以3萬元核發,但不會再依月投保薪資超過2萬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2萬5,200元以上)的條件,重複發給1萬元勞工生活補貼。

Q8、109年有請領勞工生活補貼3萬元,110年4月已調整投保薪資至2萬5,200元(含)以上,110年為何僅能請領勞工生活補貼1萬元?

本項生活補貼原規劃針對110年4月份月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含)以下的勞工,發給3萬元。但考量110年疫情較嚴峻,勞動部為照顧更多勞工,極力爭取紓困特別預算,讓這些在110年4月有調高投保薪資致其月投保薪資超過2萬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25,200元以上)的勞工,也可以請領1萬元勞工生活補貼。

Q9、110年如有領取其他部會(交通部、文化部或經濟部等)性質相同的相關補貼,還可以請領本項勞工生活補貼嗎?

不可以。必須未領取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的補助、補貼或津貼,才符合本項補貼資格,不能重複請領。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好險網(原標題:85萬人搶領3萬紓困金!2種登錄方式一次看 最晚申請日期曝光)

責任編輯/焦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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