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從商朝就吃狗肉,為何後來把牠視為珍貴寵物?這個民族入主中原,逆轉汪星人的命運

2018-09-13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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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中國人把狗當成一種食物。中國吃狗肉的歷史,可回推至新石器時代到商,當時狗是最主要的家畜之一。狗在那時候有三種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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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曰守犬,守御田舍;二曰田犬,田獵所用;三曰食犬,充庖廚庶羞用。」

(一種稱為看守犬,用來顧農地、看家;第二種稱為田犬,協助農事或狩獵;第三種稱為食犬,是料理用。)在商周時代,狗肉更被煙燻、醃臘,或燒、燉、煮、煨、燜……煮成各種佳餚。

在周天子的筵席上,天子與諸侯、卿、大夫、士共同享用一道稱為 「肝膋」(膋,音同「聊」)的菜,是用「狗肝一,幪(音同 「萌」)之,以其膋濡炙之,舉燋(音同 「巧」),其膋不蓼。」也就是用網烤製而成的狗肝,這在當時是最高檔的料理,在《周禮》<天官>中還被選為 「八珍」之一。

在《禮記》中甚至規定:「孟秋之月……天子衣白衣,乘白駱,服白玉,建白旗食麻與犬,其器廉以深。」(天子著白衣,配白玉,食麻籽和狗肉,食器是有稜角、很深的盛器。)這段文字中提到,秋天的第一個月,天子必須吃狗肉。

(示意圖/pixabay)
(示意圖/pixabay)

在當時,狗也是祭祀常備犧牲,狗被當作祭品時被稱為 「獻」,因此這個字才會從犬部然而不知為何,到了唐代狗肉卻從餐桌上消失了。

在韋巨源所編的《食譜》中,有稱之為 「燒尾宴」的豪華宴會的菜譜。這份菜譜並未包含所有菜餚,僅是當時比較珍奇的料理,共57個品名。雖未具體展示烹調的方法,但從列舉的菜名上看,大致可估計到所使用的材料。肉類菜餚中除雞肉、羊肉、豬肉、牛肉外,還有蒸騾肉、兔子湯、烤鹿舌、烤鵪鶉,連狸、蛙等都能入菜,卻不見狗肉做成的菜。

再看到唐代志怪小說家段成式所著的《酉陽雜俎》,在卷7<酒食>中,舉出了包括菜和點心共127種食物。與前面提到的《食譜》一樣,有用豬肉、牛肉、羊肉等肉類製成的料理,其他還有蒸熊肉、猩猩的嘴唇、烤獾肉等奇特食材,奇怪的是,還是沒有看到狗肉的蹤跡。

《酉陽雜俎》其實是一本筆記小說,並不是專門的飲食書籍,也許在提到菜名時會有所偏頗。因此,為了佐證可再往前追溯去參考《齊民要術》,其中記載很多菜餚和料理法。

《齊民要術》確實記載著狗肉菜餚。根據這一段紀錄,稱為 「犬牒」的菜,也就是狗肉薄片,大致的做法如下:

用30斤狗肉、小麥6升、放入米酒6升,開大火煮沸三次後換湯以去除腥味。再加入小麥、米酒各三升熬煮,煮到肉與骨頭分開,再取出切開。打30顆雞蛋在切開的肉裡,然後把肉包起來,放入陶甑裡,再放上火爐蒸。等蛋蒸乾後,在上面用重石壓住,隔一夜便可食用。

奇怪的是在《齊民要術》中,詳細記載了大量的菜餚及各種烹調法、食物加工法。但用狗肉做成的菜,僅上面提到的這一道。而且,這個料理是記載在已亡佚的《食經》中。也就是說,舊的食譜書中雖有狗肉,當時已經沒有人會煮這道菜。其他的肉類菜餚,如雞湯、蒸羊肉或烤牛、烤鹿等,在書中都是作為一般人日常的飲食來介紹。所以很難斷定狗肉到底是從何時開始,從中國人的飲食文化中淡出。

狗肉很珍貴,設官職專門養狗

狗肉在商周時期是相當珍貴的食材,也是祭祀的必需品,因此宮廷裡設置了負責養狗的專門職位。在《周禮》的<秋官>中,將這個官職稱之為 「犬人」。

不僅宮廷,民間也視狗肉為最有營養價值的食物。《孟子》中曾提到:

「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雞、狗、豬及野豬等牲畜,不能擾亂牠們繁殖的時節,70歲的人可以吃肉。)顯見對於當時普通百姓來說,雞肉、豬肉、狗肉都是珍貴的食物,而且狗肉在當時的飲食習慣中,屬於很高貴的食物。

對於那時候的人來說,狗肉不僅好吃,還是送禮的首選,在《國語》<越語>中記載越王勾踐戰敗後,是如何在內政上施力,充實民生福利的情況。其中提到:

「將免者以告,公令醫守之。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的一段話,意即:即將生產的人若上報朝廷,政府會派出醫師待命,如果生男孩,就送兩壺酒及一條狗祝賀;如果生女孩,就給兩壺酒、一頭豬道喜。由此可見,狗肉與酒、豬肉都被視為高級食材。另外,考慮到當時重男輕女的觀念,可以發現在越國所處的長江流域,狗比豬更受到重視。

「狗屠」是一種專業

在戰國時代有被稱為 「狗屠」的職業,正因為當時的人經常吃狗肉,才會出現這個專門職業。

在《史記》的<刺客列傳>中,描繪了荊軻旅行到燕國時,與一個以 「狗屠」為業的人和擅長擊筑的高漸離意氣相投。荊軻喜歡喝酒,每天都和這兩個人,一起在燕國的街上暢飲,喝到酒酣之時,高漸離就會開始擊筑,荊軻和著,兩人便在街上唱起歌來,繼而一起飆淚,如入無人之境。這裡可以看出來,戰國時代的人普遍會吃狗肉,以至於出現從事相關行業的人。

在《戰國策》的<韓策>中,也曾提到刺客聶政的相關事蹟。當時,有人請聶政暗殺其政敵,給了他一大筆金錢。但聶政說: 「臣有老母,家貧,客遊以為狗屠,可旦夕得甘脆以養親。」意即自己有年邁的老母,家境貧寒,從外地來此,以宰狗謀生,希望有一天能買些好吃的食物,以贍養家母就心滿意足了,婉轉的拒絕了那個人。可見 「狗屠」是一種較為卑賤的職業,但收入不算差。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吃狗肉的風俗並未見衰弱。漢高祖劉邦手下有一勇猛武將,名叫樊噲。他在加入劉邦軍隊之前,就是一個 「狗屠」。也就是說,即使到了漢代,「狗屠」依然是很普遍的工作。

此外,在宮廷裡從戰國時代開始一直到漢朝,都設有管理狗的官職,只是官名略有變動,稱為 「狗中」或 「狗監」。《史記》的<佞幸列傳>中就有提到一個李延年的人,因犯罪而被施以宮刑,之後做了 「狗監」,即管理皇帝的獵犬或祭祀用犬的工作人員。

從吃狗肉到成為狗奴

至六朝以後,事情發生了很大變化。任昉(西元460年至西元508年)所寫的《述異記》,其中記載了中國人不再吃狗肉的轉折點。

六朝的宋元嘉年間(西元424年至西元453年),吳縣有個名叫石玄度的人,家裡養了一條黃色的狗。有一天,這條狗生了一隻白色的小狗。石玄度的母親特別喜歡牠。不久後這條小狗長大,便跟著主人去狩獵。每次這條狗跟著主人出去,石玄度的母親就會一直站在門口等牠回來。有一天,石玄度舊疾復發,請醫生來診斷。一看醫生開出的處方,有一項是白狗的肺。於是他就到市場上去買,但怎麼找也找不到。實在沒辦法的情況下,他回家將家裡所養的白狗殺了。

石玄度的母親得知後,就在狗被殺掉的地方又蹦又跳、嚎啕大哭,一會兒哭倒在地上,一會兒又跳起來吵,搞得家裡一團亂,就這樣持續了數天。之後石玄度將狗的肺用來作為藥引,並邀請客人來享用狗肉。他的母親則在一旁,將他們吃完後丟棄的骨頭一個一個撿起來,收集後埋在後院的大桑樹下。後來整整一個月,她每天朝著樹呼喚狗的名字。然而,石玄度雖然吃了狗肺燉成的藥,病情卻沒有好轉。臨終之時他不斷提到,狗的肺一點效果也沒有,根本不應該殺了那條狗,或許自己就是因為吃了狗肉才遭到懲罰。看到此情景,石玄度的弟弟石法度發誓,從此之後再也不吃狗肉了。

(示意圖/pixabay)
(示意圖/pixabay)

「不能吃狗肉,否則將受罰。」這很明顯是漢民族文化中新的價值觀,與以往的飲食習慣有明顯的出入。

《述異記》雖然是記述奇怪事件的志怪小說,然而,在吃狗肉的文化中,出現這種完全相反而且有些警世作用的論調,也不是毫無根據的。

事實上從六朝開始,當時的人已經開始將狗當成寵物。據《三國志》卷48<孫皓傳>的注,其中引用了《江表傳》的記載,有一個叫做何定的人為了討好末帝孫皓,命令將校給孫皓獻上好狗。將校們不遠千里,出門尋購好狗。他們買來的狗,一條的價錢相當於數千疋(編按:為古代的量詞,一疋布約13.2公尺)的絲綢,連狗脖子上掛的帶子也要一萬錢。

另外,還特別調派一個士兵來負責照顧這條狗。從此,狗一下子成為珍貴的寵物。會出現如此大的轉變,主要因為東漢覆滅後,中原地區陷於極度混亂之中,內戰頻繁。鮮卑族利用這個機會,逐漸擴大了勢力。晉滅亡後,他們統一了中國北方,建立了北魏政權。其統治範圍涉及現在的山西、河北、山東、河南、陝西、甘肅、遼寧以及四川、湖北、安徽、江蘇的一部分。鮮卑族原是游牧民族,為狩獵而飼養狗,因此不吃狗肉

《北史》卷52<齊宗室諸王>(下)記載著南陽王高綽的傳。高綽非常喜歡波斯狗,傳說他曾見到抱著孩子的婦人走過,竟然奪走孩子拿來餵波斯狗。婦人大聲號哭,高綽發怒,命令狗去咬那個女人,但這條波斯狗不聽主人的話。後來他在婦人身上塗上小孩的鮮血,狗才撲上去撕咬。

北齊後主高緯也十分寵愛波斯狗,《北齊書》卷50記載著: 「猶以波斯狗為儀同、郡君」。意即高緯非常喜歡狗,甚至賜給公的波斯狗相當於最高職位的官階,賜給母的波斯狗以女性最高的封號。

根據史書記載,北齊的皇帝是渤海人,但長期定居於北方,風俗習慣與鮮卑族完全相同。因游牧民族養狗多半是為了帶去狩獵,可以理解他們對狗有一種革命情感。因此多少也能理解,北齊的皇帝高緯、南陽王高綽為何會如此偏愛狗。

我們是狼的子孫,所以不吃狗肉

不僅鮮卑族,中國西北地方的其他狩獵民族,都不會吃狗肉。對於游牧民族來說,狗是生產工具,也是他們的朋友,吃狗肉是難以想像的野蠻行為。這種情況可以從祭祀的供品中看出來。比方說,突厥人在祭天時,將羊和馬作為供品,但不供奉狗。根據突厥族的古老傳說,他們是狼的子孫,實際上他們也以狼的意向作為自己民族的圖騰,因而他們不會吃與狼有親戚關係的狗。

從六朝到唐之間,突厥族、羌族、氐族、烏孫族以及其他西北地方民族,與漢族之間有著廣泛的交流,在建立少數民族政權的同時,很多游牧民族移居中原。漢族人吃狗肉的習俗,對他們來說是非常殘忍的行為。移居漢族文化圈後,他們也將喜歡狗的風俗帶進了中國。特別是在他們作為統治民族、君臨中國北方時,不吃狗肉的習慣,也影響了本來會吃狗肉的漢人。

加上在同一個時期,印度佛教傳到了中國。北方騎馬民族政權北魏的第一位皇帝,是一位十分虔誠的佛信徒。由於佛教戒殺生,不要說宰狗,其他任何動物都被下了禁屠令。後來,佛教在漢民族中傳播,加上領導階層把狗視為夥伴的價值觀,漸漸的影響漢人吃狗肉的習慣。

唐代的名醫孟詵著有《食療本草》一書,內容主要是寫食物作為藥有哪些效用,其中也出現狗肉。作者在書中惋惜,人們越來越不知道如何烹調狗肉了。狗肉的營養價值很高,連血都可以作為藥引,不能直接丟棄。但那時候的人吃狗肉時卻直接將血放乾,這樣就失去食療的效果了。由此可知,連庶民都忘了如何吃狗肉,證明吃狗肉的人已經大幅減少了。

另外,即便是吃狗肉,也出現了各種各樣的禁忌。根據《食療本草》所記載,狗肉不能烤著吃,也不能與大蒜一起食用;瘦的狗肉不適合拿來吃,還有孕婦也不能吃狗肉,或9月吃狗肉會有害健康等說法。

確實,從那個時代開始,人們開始鄙視吃狗肉這件事。《酉陽雜俎》續集卷一中,有個關於流浪漢李和子的故事。故事中說道

「和子性忍,常攘狗及貓食之,為坊市之患」

(李和子性情殘忍,經常偷別人的狗、貓來吃,街市上的人都十分討厭他)。

這裡可以看到,吃狗肉已被認為是殘忍的行為。這段敘述中甚至寫道,李和子因吃狗肉和貓肉而被閻羅王招去,最後丟了性命,這個故事多少有點警世的意味。

了解這個背景後,再看到唐代出版的料理相關書籍,幾乎沒有出現關於狗肉的描述,自然不會覺得有什麼特別之處。可以推斷,在六朝至唐代期間,吃狗肉的風俗發生了很大變化。雖然不能斷言,唐代以後中國的所有地區都不吃狗肉了,但可以確定狗已從珍貴的家畜,變成惹人喜愛的家寵。

(示意圖/pixabay)
(示意圖/pixabay)

不過,現在廣州一帶還是有吃狗肉的習慣。可能是因為在歷經多次的戰亂後,漢民族不斷向南逃亡,把吃狗肉的習慣帶到南方,最後,在廣東等地扎根。

另一種可能就是,在番禺定都建立的南越國及其後裔,沒有受到北方民族的影響,而讓吃狗的習俗延續至今。

編按:據《動物保護法》規定:吃貓肉、吃狗肉或其內臟等,將處5萬元至25萬元以下罰鍰

作者介紹|張竸

1953年出生於上海。明治大學比較文化學教授。
上海華東師範大學畢業,曾於同大學擔任助理教授,後於東京大學研究所綜合文化研究系,取得比較文學博士學位。
曾任日本國學院大學助理教授、哈佛大學客座研究員等。

著有:《跨越海洋限制的日本文學》、《中國人的胃》、《研究異文化的迷思──中國、日本與美國》等書。

本文經授權轉自大是文化《餐桌上的中國史:歷史有溫度,每天冷熱生猛的現身在我們吃的料理》

責任編輯/潘渝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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