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被性侵女童,長大怎樣了?父親:靠人工肛門、尿袋過活卻立志考上醫科救人

2017-12-11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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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引起韓國人關注的社會新聞議題,是2008年的「趙斗淳事件」。當時趙斗淳(조두순,音譯)將年僅8歲的女童娜英(나영이,化名)誘拐至教會廁所性侵,造成女童臉部、腹部、骨盆受重傷,甚至造成大、小腸流出,身體的永久性傷害,讓娜英終生得使用人工肛門與尿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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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當時檢方求處無期徒刑,但法院在一審時採取犯人趙斗淳的說詞,認為趙斗淳在犯案當時已經處於酒醉的狀態,導致精神狀態不穩定,因此將刑期減少至12年,趙斗淳認為12年刑期太重為由採取上訴,最後法院仍維持12年判決,全案不可上訴。

(圖/翻攝自youtube)
受害人一生將靠尿袋、人工肛門過活。(圖/翻攝自youtube

如今犯人趙斗淳即將在2020年12月出獄,許多韓國人擔心趙斗淳在出獄後會對被害女孩娜英展開報復、或是對其他女童下手,因此紛紛在青瓦臺網站連署,反對趙斗淳出獄,以及希望再審此案。

該份連署從9月6日至12月5日,吸引了超過61萬人參與連署,遠遠超過20萬人之標準。根據青瓦臺規定,只要一份連署在30日內有超過20萬人參與時,青瓦臺的長官、政府各部門的長官等相關政府人員需要對這份連署進行答覆。

青瓦臺民政首席曹國(조국)6日親上火線回應。青瓦臺6日在官方臉書粉絲專頁進行直播,青瓦臺副發言人高敏貞(고민정,音譯)擔任主持人,與曹國展開一問一答。曹國表示,雖然當年檢方求處無期徒刑,但是法官認為趙斗淳精神狀態不穩,因此只判12年,且由於韓國刑法的有期徒刑上限是15年,就算當時檢方採取上訴,趙斗淳也只會獲得15年以下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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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希望:為愛重生」(圖/翻攝自youtube

此案能否再審?

曹國表示,由於大韓民國是法治國家,基本上根據現行法規是不可能的,除非罪犯無罪、或是刑期極輕,該案才有可能再審。

至於大部分韓國人關注的,趙斗淳出獄後的行動自由、是否公開個人情報等,曹國給出明確的答覆。曹國表示,根據現行法律,趙斗淳出獄後須配戴電子腳鐐至少7年,並限制趙斗淳的居住自由,讓趙斗淳無法靠近被害人娜英,或是無法接近特定場所,如學校等。同時,須公開趙斗淳的個人情報至少5年,只要是韓國國民,皆可上網查詢趙斗淳的資料、臉部相片等。

許多人都關心被害女童娜英的近況,根據東亞日報報導,娜英是今年大學修能考試(大學入學考試)的應試生,娜英的父親在11月24日上CBS電台的時事廣播節目《金賢貞的新聞秀》(김현정의 뉴스쇼)分享女兒的近況。

娜英的父親表示,娜英在經歷性侵事件後回歸校園讀書,但這過程非常艱辛,由於永久性的身體傷害,在校園也少不了同學的歧視與異樣眼光,但值得慶幸的是,娜英在考完修能考試後,說修能考試比預期簡單,這似乎代表娜英可以實現自己的夢想。

娜英父親說,女兒在歷經性侵事件後,非常感謝當年幫助自己的人,娜英發願以後將會成為社會的梁柱,並幫助受到性侵的人,為了實現願望,娜英甚至立志進入醫科就讀。娜英父親說,娜英為了實現夢想,即使自己身體不舒服,也從來沒有缺席每一堂課,娜英的決心與毅力讓父親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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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希望:為愛重生」 (圖/wikipedia

電影《希望:為愛重生》(原文:소원)便是取材自趙斗淳事件。2008年12月11日京畿道安山市,當時還是國小一年級的娜英在上學途中遭到56歲的趙斗淳誘拐至教會廁所。趙斗淳強逼女童為自己口交,女童拒絕後,趙斗淳惱羞成怒,用拳頭數次重擊女童臉部,之後嫌女童太吵,竟然咬了女童的臉,並勒住女童的脖子。趙斗淳將女童的衣褲脫下,性侵了女童,致使女童大、小腸流出,喪失性器與肛門80%的功能,得做人工肛門,終生須掛尿袋,也因此,即使女童重回校園,仍受到其他學童的歧視,值得慶幸的是,一家美國尿袋公司得知實情後,讓娜英可以終生免費使用尿袋,並無限提供芳香劑。

此事件本來還未獲得關注,直到2009年9月KBS的時事節目《時事計畫窗》(시사기획 창)在電子腳鐐配戴議題上提到此事件後,由於犯行太過獵奇、殘忍,才使得案件開始受到韓國人的關注,2013年翻拍成電影《希望:為愛重生》。

此事件讓韓國國會在2010年將15年的有期徒刑上限延長至30年,廢止兒童、青少年為犯罪對象的性犯罪的公訴時效,並延長電子腳鐐的配戴時間,最高可達30年。

文/羅翊宬
本圖/文經授權轉載自全民台韓誌(原標題:【週末特輯】趙斗淳事件與電影「希望:為愛重生」,被害女童的未來?)
責任編輯/蔡昀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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