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一半以上都拿去繳卡費?專家道破月光族的消費通病,收入再高照樣花光光

2021-03-23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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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替馮小姐算了一筆帳,每月20日為帳單日,到期還款日為每月8日;5月20日的銀行帳單所包括的帳務從入帳日4月21日至5月19日之間的所有帳務;五月的消費金額為28,000元,也就是說本期「應還金額」為28,000元,「最低還款額」為2,800元;循環利息的數目分別為:如果6月8日只償還2,800元,這樣一來,6月20日對帳單循環的利息就為499.8元。而如果我們利用這28,000購買貨幣基金的話,所獲得的利潤就在3%到5%之間,最低獲利為8,400元,除去利息,這樣就剩3,360左右。這3360元雖然數目不大,可是我們並沒花本錢,而是用銀行的錢生錢得到的。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妨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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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小姐為什麼要辦理3張信用卡呢?這當然是有原因的。馮小姐住在市區,所以她的日常生活用品和食物等都在居住地最近的大型超市購買。有些大型超市會推出消費使用某些信用卡有特殊的優惠或有現金回扣。或者週末去電影院、藝文中心等地方時,使用某些信用卡購票都有回饋;透過利用這些優惠活動,馮小姐每個月的日常消費和休閒娛樂消費,總額都會節省出幾百元,這的確是非常實惠的。

當然,我們要想不讓自己成為卡奴,從根本上說還是要控制自己的消費,要考慮到自己的償還能力,消費不能越過償還能力這條紅線。

作者介紹|崔英勝、吳為

崔英勝

名字像韓國人,但跟韓國一點關係也沒有。文學院出身,卻對金融、行銷饒富興趣,大學因為熱衷投資,畢業前就存到人生第一桶金,同學出社會後為低薪發愁時,他早已領先了好幾大步。如今工作閒暇之餘,他決定發揮文科生的本事,總結自己對商場的所見所聞,著有《品牌》、《看完巴菲特也不會致富》。

吳為

專職作家。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崧燁文化《負翁,富翁:用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談舉債經營的藝術》(原標題:擺脫卡奴困境,建立自己的信用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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