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刻不容緩:別讓偽金融創新破壞金融市場秩序

2021-05-30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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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投資虛擬貨幣的人,都聽過 比特幣(Bitcoin), 不過許多人可能依然不太了解如何運作的,如何分辨是不是詐騙需一定的分析能力。(圖/freepik)

想投資虛擬貨幣的人,都聽過 比特幣(Bitcoin), 不過許多人可能依然不太了解如何運作的,如何分辨是不是詐騙需一定的分析能力。(圖/freepik)

我們想讓你知道:瑞波幣近來遭美國SEC起訴,突顯許多虛擬貨幣假創新之名大肆炒作的現狀。作者認為,監理機構若不盡快、強力回應這些非法作為,只會讓市場秩序更加動盪。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nited State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在2020年底正式起訴瑞波幣(XRP:Ripple)母公司瑞波實驗室(Ripple Labs)的創辦人與執行長;2021年3月初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高級檢察員豪爾赫.特內羅(Jorge Tenreiro)進一步要求法官在法律訴訟中駁回有關瑞波實驗室的辯護理由,使瑞波幣被監管的可能性增加。到底瑞波幣在玩什麼把戲?特內羅要求法官駁回瑞波實驗室的辯護理由是什麼?瑞波幣為什麼是證券?為什麼對加密貨幣的金融監管刻不容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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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曲建仲)

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2020年底正式控告瑞波幣(XRP:Ripple)母公司瑞波實驗室(Ripple Labs)的創辦人與執行長違反美國證券法,理由是瑞波幣應該視為證券,因此發行商不論是出售給一般投資人或是在二級市場交易,都必須遵守聯邦證券法規的要求進行註冊。

什麼是瑞波幣(XRP:Ripple)?

瑞波實驗室並不使用比特幣或乙太幣的存摺鏈(區塊鏈)與採礦運算,而是使用所謂「分散式帳本(Distributed ledger)」,大家以為這又是什麼金融創新,事實上只有他們認可的機構才能作為記帳節點,因此它的運作方式類似於我們常說的「私有鏈」或「假聯盟鏈」,就是找一群自己人來記帳,事實上這和使用一台伺服器中心化來記帳沒什麼差別,鬼扯什麼分散式帳本只是為了想用一些專有名詞唬外行人而已,現在看起來沒有唬過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因此被起訴,問題是,說不定這個可以唬過法官呢!畢竟法官一定也不懂這種「金融創新」,最後會如何判決還是未知數。

備註:想了解「私有鏈」或「假聯盟鏈」可以參考我之前發表的文章:區塊鏈的真相三:為什麼區塊鏈不等於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以信任?

瑞波實驗室的計畫是希望瑞波幣(XRP)成為所有交易的媒介,目前使用瑞波幣跨國匯款交易速度快,平均只需要3秒鐘,而且交易手續費幾乎是零,平均每筆交易手續費只要0.00001美元,許多人以為這是因為使用有什麼神奇的區塊鏈技術,實際上最重要的原因還是以瑞波幣支付結算可以繞過目前所有的監理機制,不必複雜的人工核對程序,也沒有一堆中介平台,因此不但交易快速而且手續費低,事實上不用區塊鏈,而是架設一台普通的交易伺服器也能做到,只是世界各國金融主管機關同不同意的問題罷了!

我們以一個示意圖來說明他們在玩什麼把戲。

大家可能對於上面的文字描述覺得很難理解,我來畫個示意圖說明OO幣的運作概念:在台灣的小王想要匯款新台幣30萬元給在美國的小美,因此可以向發行單位買入1萬枚OO幣,事實上他什麼也沒拿到,只是付了錢在手機應用程式(APP)顯示他有1萬枚OO幣而已(每一枚新台幣30元),接下來小王用手機應用程式(APP)匯款給在美國的小美,小美拿到OO幣就可以換回美金1萬元使用了!這個過程就像我們從台灣傳簡訊給美國的朋友一樣,理論上一瞬間就可以完成,因為交易記錄要同步到幾個分散式帳本,所以只要3秒鐘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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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曲建仲)

問題是如果在美國的小美拿到1萬枚OO幣,和發行單位換回美金1萬元,那發行單位就算收了手續費,卻要承擔匯兌風險,可能會賠錢不就是盤子嗎?因此發行單位要做的事是想辦法操作市場,說服大家OO幣未來可以取代黃金保值,可以取代美金交易,可以跨國匯款免手續費等,總之就是未來會漲所以要趕快投資,因此在美國的另一位投資人大明拿出美金1萬元,買走小美手上的1萬枚OO幣。結局是在台灣的小王成功匯了美金1萬元給在美國的小美,投資人大明開心的持有了他認為未來會漲的1萬枚OO幣,重點是發行單位成功的把OO幣換成現金,這樣不就皆大歡喜了?

為什麼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認定瑞波幣是證券?

瑞波幣是由瑞波實驗室(Ripple Labs)建立,不像比特幣需要採礦,而是從一開始就直接發行1,000億,不直接在整個網路中流通,而是透過緩慢的發行。說穿了就是一家公司弄了一個類似區塊鏈的所謂「分散式帳本」,寫個程式就無中生有發行了1千億枚瑞波幣,因為一下子往市場全部倒出去幣值會崩盤,所以就「緩慢的倒」把它換成現金,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訴狀中指出:瑞波幣的創辦人與執行長從2013年起在全球市場銷售瑞波幣獲得營運資金,同時也出售自己手上價值大約6億美元的瑞波幣,目前公司還握有大約500億枚,每季都藉由出售瑞波幣來獲利。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和企業印股票換鈔票的道理是一樣的,因此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認定瑞波幣是證券,問題是,企業印股票換鈔票是要被證券主管機關監管的,因為只要牽涉到錢就,一定會有人想出各種花招來「圈」,大家看看上市櫃公司要經過證券交易所那麼嚴格的審查,還是會發生康友、樂陞這種騙局,造成一堆投資人受害,加密貨幣如果不監管,後果如何可想而知。

發行瑞波幣和印假鈔有什麼差別?

媒體報導瑞波幣執行長辯稱:不論是美國司法部、財政部,或其它二十國集團(G20)的監管單位,都把瑞波幣視為貨幣,沒有任何一個其它國家把瑞波幣歸類為證券,因此瑞波幣屬於貨幣,當然不需要向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註冊。這裡又有趣了,如果瑞波幣不是證券,那就是貨幣,寫個程式就無中生有發行了1千億枚瑞波幣換成現金,這和印假鈔有什麼差別?印假鈔還需要印刷機,這個連印刷機都省了,我常開玩笑說這叫「無本金融」。

更重要的是印假鈔是違法的可以抓,發行「瑞波幣」無法可管,所以主管機關還拿它沒辦法,因為它發行的不是美金,不是法幣,只是代幣,再回去看看金融法規,還真的找不到他們違法的理由,最後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他們繼續玩下去,不然就只能修法堵住這個漏洞。

簡單的說,這一群聰明的人找到了一個方法,可以套上「金融新創」的外衣,做起無本金融生意,而且可以避開法規,不得不令人佩服。我並沒有不看好它們的未來,只是我們要看穿他們的把戲,千萬不要被小把戲給唬弄過去。

為什麼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不認為比特幣或乙太幣是證券?

比特幣是使用「區塊鏈(Blockchain)」建立的「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它的原理有些複雜,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我之前發表的文章:

區塊鏈的真相一:一種唬人的雕蟲小技,發展成令全球瘋狂的現代版國王新衣

區塊鏈的真相二:為什麼說比特幣的區塊鏈是一種唬人的雕蟲小技?

比特幣或乙太幣是用礦工獎勵金來鼓勵大家買電腦,浪費電進行採礦運算來確保存摺鏈(區塊鏈)不可篡改,因此產生的比特幣或乙太幣是先由礦工取得,再由礦工拿到加密貨幣交易所換成現金,這個行為和瑞波幣直接發行不同,也和一般企業發行證券不同,因此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認為比特幣或乙太幣不是證券,事實上就算不是證券而是貨幣,金融監理單位也應該制定相關的法規加以限制,才能維護金融市場的健全與穩定。

傳統金融業者怠惰,才讓偽金融創新有機可乘!

使用瑞波幣跨國匯兌只需要3秒鐘手續費又低,當然有很大的優勢取代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s)進行跨國匯款,事實上,這不是因為瑞波幣使用了什麼偉大的金融創新技術,因為這是架一台伺服器就可以做到的事。大家可能會好奇,既然這麼簡單,那為什麼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不做呢?這就牽涉到傳統跨國金融業的龐大利益,用舊的方法可以讓許多中介平台都有利益,為什麼要改變?所以我說是因為傳統金融業者怠惰,才會讓偽金融創新有機可乘!

這裡和大家分享一個故事,我本人到某銀行想要領錢但是沒帶存摺,櫃台和我說沒有存摺不能領錢,我說我是本人有帶身分證,而且當時開戶是設定可以簽名領錢,別的銀行就可以。櫃台竟然回答我:我們是我們,不是別人。所以她的意思是別的銀行可以創新進步,我們銀行就應該墨守成規,重點是她表現出來的是理所當然,完全不覺得這有什麼問題,這才是傳統金融業最大的危機,也難怪科技業者想要提供金融服務,搶食傳統金融市場,這麼多加密貨幣都想參一腳也是理所當然了!傳統金融業未來只有一條路:轉型成科技公司,唯有改變思維才能在未來保持競爭力。

金融監管刻不容緩:別讓偽金融創新破壞金融市場秩序

此外,媒體報導瑞波幣執行長辯稱: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已經允許瑞波幣以貨幣形式運作了8年,沒有提前告訴大家瑞波幣是一種證券,最後還不忘批評: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攻擊的不只是瑞波幣,而是整個美國的加密貨幣產業,將會扼殺美國在該市場的創新能力。

這個意思就是說,因為我已經運作了8年你都沒說話,代表默認了我不是證券,就代表默認我是合法的可以繼續玩下去。這就好像這個違建在這裡已經8年了建管處都不講話,那就代表默認這個違建是合法的,可以繼續住下去。坦白說,法官還真的有可能接受這個理由,駁回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起訴呢!因此我說金融監管刻不容緩,不然延誤了時間都有可能成為未來敗訴的理由,應對時不可不慎!

另外瑞波幣執行長批評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攻擊的是整個加密貨幣產業,大家看出來了嗎?他的目的就是想把整個加密貨幣玩家都拖下水共同對抗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團結力量大嘛!再用「阻止新創」的理由想嚇退金融監理單位,真的是司馬昭之心呀!


作者為台大電機博士,知識力專家社群創辦人。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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