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沒放過一天假、連除夕都見不到女兒一面…台灣的遊覽車司機真不是人當的

2018-02-1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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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指派換開交通車,每天從一早八九點第一班,到晚上十點的最後一班,回到家已經十一點。沒有例假、特休,任何休假,工作了九年;也沒有任何加班費…

「一個遊覽車司機,大概連續開個六小時就會非常累。」 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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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當事人約晚上討論一下案件。他是位老司機,六十多歲,希望向遊覽車公司請求遭剋扣的退休提撥金。一見面,他分析了日前造成三十三人死亡的遊覽車事故的可能狀況。

「這輛車是要開到武陵農場的話,」他尋思一下繼續說,「如果早上六點半從台北出發的話,宜蘭下車買個東西,停一下,到南山村大約十點,到武陵農場已經中午。之後,休息個兩三小時,又要開著山路回來,到家已經晚上了。據我的經驗,開六小時就已經非常累了!」

「可是他們說,客人去玩的時候,你們可以休息?」我問。

沒辦法休息,一下子有人要來拿皮包,一下子另一個人敲門說忘記帶手機,再來一個說要來拿衣服,時間就過了!我只能說,真的疲憊不堪!」

他說,在他的職業大客車生涯,這樣魔鬼的工時比比皆是。有一回,公司接了一個CASE,要他周日載客人去花蓮,客人是一群親友,分住新竹、苗栗,而他們的親戚在花蓮中信飯店宴客。於是早上五點起床,五點半從新竹出發,先到頭份載客人,之後到峨眉、北埔,然後回到關東橋,接完所有客人,上交流道。到了花蓮已經下午,客人說,要先去鯉魚潭玩玩,傍晚才到該飯店。一直到宴會完畢,打道回府。這時他已經疲憊不堪,可是他知道必須撐下去,不然出了事,公司是不會負責。而他還有三個小孩嗷嗷待哺,等著爸爸回家。於是,從花蓮開回新竹,依序把客人送回關東橋、北埔、峨眉,最後一站頭份已經凌晨兩點。回到家,終於在三點就寢。但是他睡不著,因為隔天是周一,又要開始開著這輛遊覽車,在竹科跟南科之間往返奔波。

另有一次CASE,是一群學生要去秀姑巒溪泛舟,學生希望省住宿費,公司便答應晚上十點從新竹出發。就這樣,在眾人皆睡司機獨醒的情況下,長途夜車艱辛的來到瑞穗。

但漫長的職業大客車生涯,縱使飽受這麼多疲累,歷經無數驚險,他還是平安養大了小孩,總算等到即將退休的一刻了。

「你知道嗎?能夠平安退休,真的很幸運很幸運!」 他說。

但,他帶來的勞資爭議調解單上面寫著:

勞方:請求返還百分之六勞退金。

資方:勞退金均依法提撥。

這樣的爭點是什麼?

看了他的薪資單才發現,原來資方雖然每個月提撥百分之六的勞退金,但是也每個月扣了司機這百分之六的錢。因此,本來公司應該提撥的退休金,再度轉移到勞方身上!是的,公司說「勞退金均依法提撥」,沒有錯,依法提撥,但公司沒有說的是:這些提撥的錢都是從剋扣勞方血汗錢來的!!資方一毛錢都沒有出

真是好厲害的「依法提撥」!

「那其他人也是這樣嗎?」我問。

「是啊,不然能怎麼辦呢?所以我現在站出來,其實也是要為其他同事打頭陣,爭取我們應該有的權利!」

我問他,那你是怎麼放假的呢?他說,從二〇〇三年到二〇一二年,九年期間,他都沒有放假

「什麼叫作沒有放假?」 我非常震驚。

「沒有放假就是沒有放假啊!」他一臉律師你怎會聽不懂的表情!

根據他的說法,過去九年,從周一到周五受公司指示,開著這輛長十二公尺,寬兩公尺半、高三公尺的龐然大物,往返於竹科及南科之間。

「那六日呢?」

「六日公司再派我到其他地方,有進香的、有旅遊的、有參訪的,總之,沒休息過!」

這樣終年奔波於途,他說,有時候看到高速公路車禍,自己都會怕。

有一年除夕,他奉派載著一家人,開開心心到花蓮玩。當天晚上來到鳳林,家家戶戶正在圍爐,但他是司機,不可能跟著人家一起吃。還好,民宿附近有一間便利商店。他趁便拿起公共電話話筒,打電話回家。女兒接的。

「拔拔,你怎麼不回家吃年夜飯?」 女兒問。

「因為拔拔要工作啊!」 他回答。

掛上電話,眼淚流了下來

但,只要全家人能夠溫飽,孩子能快快長大,一切努力與付出,就有了回報,他想。於是自己一個人,安靜的在那家超商吃麵,度過孤單的除夕夜。

「都是為了討一口飯吃啊!」他說。

「那有加班費嗎?」 我問。

「你說呢?」

二〇一二年後,他被指派換開交通車,每天從一早八九點第一班,到晚上十點的最後一班,回到家已經十一點。當然,還是沒有半毛錢加班費。沒有例假、特休,任何休假,工作了九年;也沒有任何加班費;還有,打破就要賠。

記得有兩次開著遊覽車來到太魯閣燕子口,那個地方路很窄,山洞的空間又很低,一不小心,遊覽車車窗碰到山壁岩石,破掉的玻璃一片三萬塊。公司表示,外出發生事故,所有費用須由司機自己負擔。三萬,是他一個月的薪水。

他說,但相較起來,另一個同事更倒楣,新竹車開到蘆洲,對蘆洲不熟,忽然進了一個地下道,砰一聲,遊覽車變成英國倫敦的觀光巴士,敞篷的,車頂全掉了,這可要三十幾萬。公司不負擔一毛錢,同事只能任由每個月扣薪水。

臨走,我問他:

「為什麼剛剛會說倫敦的觀光巴士?」

「年輕的時候我很喜歡旅行,喜歡到處去看看!!這麼多年沒放假了,希望退休後,有機會也當個Traveler。我買了好多旅遊書,很想帶太太跟女兒到倫敦看看!那個巴士就是書上看到的。」

我們互相加了LINE,低頭一看,他的帳號就叫作: Traveler !

作者介紹|邱顯智

律師,社會運動者。出生於嘉義縣竹崎鄉,高中就讀嘉義高中,日後於台北大學取得法學學士、碩士,並在德國海德堡大學取得法學碩士,現為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從小在農村環境成長,深感中下階層疾苦,一路走來莫不以「擁有專業知識的人,應該要去幫助比較辛苦的人」自我勉勵、身體力行。2011年返國後加入鄭性澤案律師團,2012年年底,參加關廠工人案,聲援全國關廠工人抗爭事件,後續更以律師身份積極參與如鄭性澤案、洪仲丘案、大埔丟鞋案、苑裡反瘋車案、梨山老農案等案件之義務辯護行動,同時也是2014年太陽花學運義務辯護律師團之一。

本文經授權節錄自大塊文化《我袂放你一個人:律師,永遠的反抗者》(原標題:暗夜行路的Traveler 遊覽車司機案)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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