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又引發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價格要多久才能回升到它的價值呢?如果我們不能在需要的時候變現,那「有朝一日」又有什麼用呢?
好了,這就是我的10–10 法則發揮作用的地方了:除非我們願意持有一間公司十年,否則我們連十分鐘都不要持有。我們使用10–10 法則的原因有兩個:
1.它能強迫我們以長期角度思考。
2.我們可能處於一個非常差的股票市場,所以我們其實不指望會看到價格在十年內回升到其價值,而且我們完全願意接受這種情況。
這表示我們必須像梅麗莎了解馬一樣,我們得相當了解我們的公司。你將在第三章中學到,要了解公司你需要注意哪些內容。如果這個要求嚇到你了,那麼你只需要記住:我評估過公司和馬的價值,要評估公司的價值簡單多了。當你找到一間價格低於價值的公司,只要你沒有賣出的需求,你就不會有損失。這還只是開始,還有比這更棒的事。
作者介紹|菲爾‧湯恩(Phil Town)
知名演講者與投資者、美國《紐約時報》冠軍暢銷書《有錢人就做這件事》(Rule #1)作者,經常對百萬民眾演講,同台的知名人士還包括前美國總統柯林頓、前美國國務卿包威爾和前紐約市長朱利安尼等人。目前是財經頻道CNBC倚重的投資專家,住在懷俄明州的傑克森洞鎮。他和女兒──丹妮爾‧湯恩──同是「投資課:第一定律投資播客」的主播。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樂金文化《讓散戶賺起來》(原標題:無風險囤股的祕密就是,知道價格不等於價值)
責任編輯/焦家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