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用中華民國法律「休了」皇帝老公!史上最轟動離婚官司,道盡不受寵妃子的悲劇人生

2020-05-15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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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皇帝》電影劇照(圖/甲上提供)

《末代皇帝》電影劇照(圖/甲上提供)

中國歷史上的后妃,與皇帝恩愛一生的少,受盡委屈、一世淒涼的多。清朝末代皇帝溥儀的妃子文繡,卻用法律提出離婚官司,為自己的自由做出了可貴的選擇。

皇妃誠可貴,夫妻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中國歷史上的后妃,與皇帝恩愛一生的少,一旦寵幸褪去,能全身而退的女人幾乎沒有。偏偏皇帝的女人又特別多,以晉武帝司馬炎為例,當時後宮的女子數目至少有五千多人,他覺得非常煩惱,不知道每天晚上要去哪個妃子的寢室休息,就算每天到不同的地方去,這五千多個人,恐怕也要十多年才能認識完畢。所以,他想了個奇特的方法,就是每天晚上乘坐羊車,當天晚上羊車停在哪裡,他就住在哪間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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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皇宮裡,一旦聖眷衰退,下場可是很慘。所以這些後宮女子紛紛想辦法因應新政策。其中兩個方法最受歡迎,第一種就是在門口灑上桑葉與鹽水,因為羊喜歡吃這些東西。第二種乾脆把母羊所生的小羊抱到自己寢室內,母羊為了照顧小羊,就會往那間寢室走。不過,以司馬炎這種簡單的小腦袋,應該不知道為什麼他的羊車始終往某些特定的寢室走。

所以,西元一九三一年在天津發生的這件史上離婚最大事,就格外有意思了。那一年,中華民國民法剛實施沒多久,依法訴請離婚的人卻已經不少,其中有個人叫做文繡,滿州鑲黃旗人,她委託當時天津律師公會會長等三位律師,訴請與前皇帝愛新覺羅溥儀離婚。文繡,是溥儀的妃子,稱號淑妃。溥儀,就是我們熟知的清朝最後一個皇帝:宣統帝。

文繡在入宮之前,其實家世背景只屬於一般,祖父也就是做過吏部尚書而已。一九二一年,宣統皇帝已經退位十年,但因為年滿十六歲,太妃們都想替這個皇上成婚,所以向八旗貴族通報,要他們提供自己的女兒,作為皇后候選人名單。不過,這次選后的方式很特別,也就是首度採用照片,讓溥儀挑選,他用紅筆圈誰,誰就是皇后。

當時經過幾位皇太妃大媽初步挑選後,只剩下四張黑白照片讓這位十六歲的少年挑選。據溥儀自己回憶,當時他在養心殿選后,覺得四個女生都長得差不多,所以直接圈選文繡,原因是「她衣服上的繡花很好看」。這理由當然不錯,不過,另外一位有背景的候選人,也就是滿洲正白旗郭布羅氏榮源家的女兒,名婉容,家族們立刻發動關說的勢力,找了端康太妃來反對。

文繡則是有敬懿太妃的支持,基本上,兩派人馬都各有來頭。敬懿太妃,是同治皇帝遺下的三個妃子中,聰穎又有頭腦的一個,當然也有很大的野心。她用慈禧的一句話「承繼同治,兼祧光緒」,肯定自己的正統地位。然而,宮中的實權人物,光緒皇帝的妃子端康,則有民國總統袁世凱的支持,最後溥儀生母的瓜爾佳氏因為跟端康關係密切,附和端康,婉容因此勝出,當選為皇后,文繡則是成為淑妃。

據說,文繡為人傳統,相貌也不是相當好看。但是婉容就不一樣了,除了相貌、個性以外,她與溥儀一樣,都熱愛西方文物與語言,溥儀的英文名字是亨利,婉容則是為自己取名為伊莉莎白,他們兩人除了性生活以外,一切都很合適。是的,性生活,因為溥儀「據說」有性功能障礙,直到晚年,都是如此。

文繡比起婉容來說,命運更為悲慘。因為她是妃,不是后,婉容就是有權利不讓溥儀跟她接近,而溥儀對她也毫無興趣。在紫禁城內,每天能做的事情就是跟溥儀請安、婉容請安、皇太妃們請安,然後回到自己所住的長春宮內,讀書寫字刺繡,什麼也不能做,當然溥儀更不會來找她。就這麼過了幾年,溥儀被趕出皇宮,她跟著溥儀到了天津居住。

不過,因為長年的冷暴力,文繡無法再繼續這樣的婚姻生活。一九三一年,文繡從溥儀所居住的靜園離家出走,並且透過律師,根據中華民國民法的規定,向皇帝提出離婚,由天津地方法院審理。為了這件事,文繡的家族極力反對,在報紙上登了公開信,譴責文繡:「聞汝將與遜帝請求離異,不勝駭詫。此等事件,豈我守舊人家所可行者?我家受清室厚恩二百餘載,我祖我宗四代官至一品。且遜帝對汝並無虐待之事,即果然虐待,在汝亦應耐死忍受,以報清室之恩。今竟出此,吾妹吾妹,汝實糊塗萬分,荒謬萬分矣!」

文繡看了非常不爽,也立刻登報回文,「查民國憲法第六條,民國國民無男女、種族、宗教、階級之區別,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妹因九年獨居,未受過平等待遇,故委託律師商榷別居辦法,此不過要求遜帝根據民國法律施以人道之待遇,不使父母遺體受法外凌辱致死而已……若吾兄教人耐死,係犯公訴罪。檢察官見報,恐有檢舉之危險。理合函請我兄嗣後多讀法律書,向謹言慎行上作工夫,以免觸犯民國法律,是為至盼。」

這件「妃子向皇帝訴請離婚」事,引起輿論議論紛紛,雙方律師一直進行私下和解,但文繡堅決不願意繼續維持婚姻,最後天津地方法院發出傳票要溥儀出庭,溥儀為了不要出現在民國的法院,最後達成和解,同意離婚。不過他還是在各大報發布「聖旨」:「淑妃擅離行園,顯違祖制,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欽此。」

這場離婚,文繡總算爭取到她要的自由。如果一九三一年,曾經有個女子,在全家族的反對下,仍然對皇帝提告,獲得自由,那麼現在,妳還有什麼好害怕的呢?

作者介紹│呂秋遠

所有的訴訟都來自人性的悲哀與無奈,而外表嚴肅、內心柔軟的呂律師,總是用同理心去了解每個當事人,讓所有委託人除了借重其法律專業外,也非常倚賴他的心靈鼓舞。在網路所發表的法律故事經常讓粉絲獲得感動與啟示,因此觸發律師出書的意願,希望更多人能藉此讓更多人感受並理解人生的無常與人性的脆弱!

作品:《噬罪人》(入選2014年文化部《Books From Taiwan》)、《噬罪人2:試煉》、《星光》(入選2017年文化部「年度推薦改編劇本書」)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三采《請問呂律師:關於愛和婚姻的練習題》(原標題:追求自由的文繡)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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