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考文科,還要考射箭騎馬?揭露如同考試地獄的中國科舉制度:血汗程度和當今考生有得拚

2020-11-2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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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雲南、貴州、四川等邊遠地區的舉人驛馬,並非清代始創的制度,其實宋代就已實施。明代官方則給予考生一種准許在驛站食宿及使用車馬的憑證,稱為「郵符」。但往返皆補助的政策在崇禎十三年有了改變,兵部尚書楊嗣昌實行了一項新政,即會試沒中的考生回程沒有郵符,造成一些考生流離不能回鄉,甚有在異鄉自殺者。

當時在翰林院任官的楊士聰感慨道:「祖宗延續下來的法度,難道就因為楊嗣昌而廢除?節省了一點錢,而失去了士子對朝廷的恩心,也失去了遠方的民心,這不是一個好政策。」明代中式的舉人若無故不參加會試,會被禮部充為吏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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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對考生而言,上京趕考是一個不得不面對的重擔,觀察楊士聰的一席話,可知官方的路費補貼對於考生是至關重要的,但不足的旅費又該怎麼補湊呢?宗族中往往有一部分產業是作為興學之用,稱為「義莊」(義田),因此有宗族支持的考生,便可從中取得獎助學金及旅費。

鄉里間的士紳也會與地方政府合作置產,提供利息給考生使用,士子參加鄉試前,地方官設宴款待的活動稱為「賓興」,因此這類的組織泛稱為「賓興莊」。另有一種名為「合會」的私人組織,為考生入學、籌措旅費提供經濟上的互助。

在各大城市中,同鄉人士為凝聚地緣意識而設立的場所稱為「會館」,其可作為招待同鄉聚會,或推廣商務之用。明代在永樂年間,就有官員在京師成立會館,但明代的會館大多是提供在京同鄉仕宦的俱樂場所,一般同鄉人士反而不能使用。

至清代初期,才開始有專為提供原鄉考生住宿設立的會館,例如安徽歙縣會館於乾隆六年制定的規約寫道:「本會館創立的目的是專門為了舉人上京趕考之用,其他的貿易商人,自行尋找寓所,不得在會館居住,及在此停放貨物,以免失去會館設立的本意。」會館既為幫助考生而設,嗣後考生高中,自然也會有所回饋。

作者介紹|陳一中

星期天的歷史學家,興趣是研究明清時期的社會文化史,喜歡在網路上分享讀書心得,作品散見於「批踢踢實業坊」及「故事:寫給所有人的歷史」。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目前正就讀博士班,曾任《明代研究》責任校對,以及《暨南史學》編輯。部落格:漫遊於未來與現代之間 okplaymayday.blogspot.com/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悅知文化《我要上京當官:明朝一點都不鐵飯碗之公務員人生

責任編輯/陳怡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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