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半總統制這一課,我們學到什麼?──2017法國國會大選與其後的憲政運作(下)

2017-08-1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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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的大學部法律系研習的學生,可能都從他們的老師那邊聽過一個發生在逾百年前德國鐵血宰相俾斯麥(Otto von Bismarck)身上的故事。老師們用這一則故事來勉勵每個剛進入法律系的學子,好好研習現在通行於台灣,先後從歐洲各國,甚至美國、日本繼受、引進的這套法律體系中的各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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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血將軍俾斯麥。(圖/維基百科|想想論壇提供)

一百多年前,位於東亞的大清帝國與日本,先後都發動過若干政治、社會的改革運動。對於這兩個國家的改革成效,俾斯麥曾經預言,一旦這兩個國家之間發生戰爭,則日本必定打敗大清帝國。俾斯麥看衰清國的預言,在當時的歐洲算非主流意見。日清甲午戰爭爆發之前,很多歐洲輿論,包括當時英國大報泰晤士報都認為,日本海軍的舉動無異於集體的瘋狂行為,因為單以當時清國北洋水師軍艦的總噸位數與軍艦性能而言,就位居世界第七大艦隊之列,日本全聯合艦隊加總,從數據來看,都還遜於北洋水師。不過,事實證明,當時歐洲的主流意見都錯了,俾斯麥是對的。

俾斯麥預言正確的原因,在於他看到日、清兩國在當時學習西方文明態度上的不同而導致的不同成效。俾斯麥嘗言,日本人到歐洲主要研習、模仿的是歐洲各國先進的制度、學問與這些制度背後運作的道理原則,在學問背後支撐學問成立之哲理。而清國當時派到歐洲的官員或留學生,千方百計要的是買到或模仿到可以見得到的器物。拼命打聽要求的,都是器物性能如何,價格如何。於是乎,在洋務運動推展下,各式礦場工廠、鐵路、航運、新式學堂,能買則買,不能買的,不明白他國設立該機構背後的原理原則也無所謂,依樣畫葫蘆自己也跟著辦一個看起來類似的即可。以要言之,就是要買到、學到所有看得到的器物。

這兩種改革思想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出發點的不同。簡而言之,日本當初看到的,是日本的各種制度不如歐洲各國,因此該厲行改革的是各種典章制度。而大清帝國看到的是歐洲各國的「船堅砲利」,大清帝國據以立國的各種典章制度,大體上來說是優於歐洲各國的,因此,大清中國需要學習或購進的,只限於各種看得到的器物,所謂「中學為體,西學為用」。

兩種不同的改革途徑,帶來截然不同的改革成果與世人的評價。台灣各大學法學系老師們可能沒告訴學生這則故事的後半段是,當清國北洋大臣兼外務大臣的李鴻章到歐洲求見俾斯麥時,俾斯麥只肯撥出十來分鐘相當有限的時間給李鴻章予以接見。而李鴻章與俾斯麥面晤時提到,他被稱為中國的俾斯麥,竟得到「我可不是歐洲的李鴻章」這樣令來客難堪的回應。

現行運用於台灣的這部中華民國一九四七年憲法,先天上即已兼容了很多原理原則水火不容的憲政原則、機制。一開始行憲,又難以應付當時的戰亂局面,而以總統的緊急大權代替憲法上權力分立的各種主要機制。甚至又以後至的臨時條款,擴充了原本憲法尚未曾遇見的總統緊急權力。到了台灣之後,更是在凍結這部憲法的基礎上,實施了世所罕見,長達數十年的非常時期統治。迨動員戡亂時期結束之後,到了1997年的修憲,引進了法國第五共和半總統制憲政體制的若干重要機制,使台灣的憲政體制,成為一個粗具規模,但也還算殘缺的半總統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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