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婚姻保險懶人包》怎麼樣才不會被刁難?資深業務員揭同婚後買保險必知5件事

2020-08-18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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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結婚以前,取得死亡證明可以很簡單,也可以很麻煩。簡單的是,被保險人家屬願意直接提供給你死亡證明。但,事情往往沒這麼容易,有些家屬會認為保險金應該是他們的,甚至因為討厭你而不願意給死亡證明。這個時候該怎麼辦呢?就要循麻煩一點的途徑了,有以下三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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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受益人身分(利害關係人),取得除戶謄本。

2.提出法院訴訟,由司法調查職權,取得死亡證明。

3.受益人分配,包含可取得死亡證明之人。只要那個人提出申請,就可以證明死亡。

在同婚合法前,主要是透過上述三種方法來申請保險金。在結婚以後很簡單,配偶就可以直接取得死亡證明囉!

同志關係在投保上,會不會被刁難?

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其實不是只有同志才會面臨這樣的問題,包含「身心障礙者」也是一樣。主管機關金管會還因此發函一份「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原則」,要求保險公司應該對身障者給予合適的核保標準。

但是,不得不說一下實務上比較殘酷的事實。保險是一種契約,保險公司自然有「契約自由」,這個自由也包含「不承保」的自由。所以如果保險公司因為你的「同志身分」或「身心障礙者身分」而不願意承保,基本上你是拿它沒轍的,因為它確實擁有「不承保的自由」。

如果感覺因為同志身分被針對,真的沒有解決方法嗎?有,但效果不佳。「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原則」就有提到「保險公司對身心障礙者之未承保案件,應以書面敘明未承保理由」,如果你沒有任何理由就被拒保,可以要求保險公司提出相關依據,但這也僅能得到一份未承保理由而已,你還是沒有辦法得到那間保險公司的保障。所以與其去爭執「你為什麼要拒絕我」,倒不如趕快去找下一家願意承保的保險公司吧!

那麼,保險公司會要求體檢嗎?可能會,可能不會。依照我的經驗,目前保險公司的隨機抽樣體檢機率,大約是二十五分之一,一百件隨機抽四件體檢。如果保險公司要求體檢,你也只能配合。不想配合?那保險公司就拒絕承保。畢竟你有拒絕體檢的自由,保險公司當然也有拒絕承保的自由,這就是「契約自由」。

其實同志過去面臨的問題,就跟沒有結婚的男女朋友是一樣的,因為不具法律身分,很多事情就窒礙難行。如今同志婚姻通過,很多問題也就迎刃而解。最後,祝全天下的有情人在歡喜結婚之餘,務必再次檢視雙方的保險喔!

作者介紹|林政華(大仁)

公勝保經大仁事業部經理,人身、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2014年人身保險經紀人合格。

曾經面臨家庭年收入八十萬,卻得繳六十萬保費的困境。後來發現臺灣大多數人的保險觀念偏差,導致許多家庭買錯保險,審慎思考後決心辭掉原本的工作,以保險為志業,期許自己能夠讓臺灣的保險環境往好的方向前進。

接觸保險約八年多,專門研究保險法學,處理實務理賠爭議。擅長以風險管理的思考角度,傳遞淺顯易懂的保險觀念。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一心文化《淺談保險觀念:最敢說真話的保險專家,告訴你條約背後的真相》(原標題:同志結婚後,保險怎麼辦?)
責任編輯/焦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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