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就該凡事「為他好」?心理諮詢師:即使是選擇受苦,也是一個人的權利

2017-06-12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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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姐姐離開了渣男,但與家人依然是疏離的、有隔膜的。雖然她與父母都知道姐姐住在哪裡,要是沒有主動與姐姐聯繫,就得不到姐姐的消息,以至於某年生日那天姐姐突然打電話祝福,她竟然感動得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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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愛自己的家人,所以願意傾其所有給家裡人最優渥的生活。她愛姐姐,所以不斷地為姐姐收拾各種爛攤子,在姐姐求助的時候,總是義無反顧地幫助。因為不斷地努力,她有了自己的事業,終於變成了城市裡的有房一族。她將父母接到身邊照顧,然後,也希望姐姐和她一起生活,她說要保姐姐一世安穩。

姐姐來了,可惜沒幾天兩人就大吵一架。兩個月裡又吵了好幾次。她那麼愛姐姐,姐姐卻不理解,竟然說寧願當乞丐也不要她給的這份安穩。她傷心痛哭,原以為總算盼到了一家人一起過好日子,最後,這一切證明只是她的一廂情願。姐姐氣急敗壞地離開了,她不懂為什麼。

她不知道,自己在這些年一直扮演著堅強的角色,對家人的那種愛與照顧的需求,已經成為她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而隨之無意間滋長的是一種極強的控制欲,以及讓家人都過上她所嚮往的高品質生活的野心。

與她住在一起的人,都必須遵照她的計劃行事。她總替家人做選擇,她覺得自己想要的,一定也是家人想要的,或至少是家人需要的。比如,孩子不喜歡學鋼琴,她非逼著孩子每天練習,還要全家人監督。這讓她身邊的人活得極其痛苦。

愛欲於人,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我們越是想抓住某物,越可能陷於某種執迷。更何況生命本是自我承載,每個人獨生獨死,無有代者,怎麼可以讓別人來承擔我們的人生期望。

一昧要求自己所愛的人,以自己的方式去追求自己所嚮往的幸福,從某種角度來看,其實是一種認知模式的錯誤。比如,把吃苦看作人生中消極的、徹底避免的東西,在一個人最應該吃苦的年紀過度干涉和保護,其實是對生命成長的不尊重。雖然吃苦與幸福的意義背道而馳,但是人生所有的經歷,包括吃苦,都關乎生命和靈魂的成長。正如周國平所說,「生命的意義僅是靈魂的配件。」無論是肯定,還是懷疑否定,只要是真切的,就必定有靈魂在場。

一個人唯有經歷過磨難,對人生有了深刻的體驗之後,靈魂才會變得豐富。而這也是幸福的重要源泉。現實中的幸福,應該是幸運與不幸按適當比例的結合。每個人都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去選擇最好的成長方式,無論吃苦還是享福。

人來世間走一遭,所能擁有的不僅僅是財富,也不僅僅是名聲,還有各種經歷和感受。對我們而言,現實生活中的禍福得失、歡樂痛苦都是收入,命運的打擊因心靈的收穫而得到了補償。正如俄國文學家杜斯妥也夫斯基在賭場上輸掉的東西,他在描寫賭徒心理的小說中,以極其輝煌的形式贏了回來。

別讓自己的愛成為對他人的傷害,讓他們去經歷,去體驗,去吃苦,去流淚,因為那是他們人生中最重要的權利之一。

作者介紹|慕顏歌

一個選擇擁抱世間溫暖的心理諮詢師,一個行走在文字世界裡的靈動舞者,感情細膩、喜歡思考、長期致力於心理研究,著述和譯作頗多。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采實文化《你的善良必須有點鋒芒:36則讓你有態度、不委曲,深諳世故卻不世故的世道智慧》(原標題:以愛之名滿足的,不過是你的野心)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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