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再都不分」你要怎麼教小孩?六組網路常見錯別字,國文老師看到都哭了

2020-06-17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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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司法院釋字第419號解釋:(節錄) ......,憲法分別指陳副總統及行政院長產生的方式、扮演的角色, 以及可履行的職權,在在證明憲法所設計之體制是將副總統及行政院長定為兩種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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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在的意思等同於「處處」,也就是「所有方面」,所以該句以白話來說就是「在所有層面都可以證明憲法所設計之體制...」

那再再呢?意思是「一次又一次」。不過有時也會出現兩者通用的情形,例如:

在在顯示我們的厲害。(不管從哪方面看,我們都是厲害的)

再再顯示我們的厲害。(一次又一次地顯示我們的厲害)

的V.S得V.S地

的得地不分算是在所有的網路錯字中,即使被中文系的朋友看到也不太會說什麼的一組,但這三個字其實一樣可以用英文的文法來理解。

的:

(1) 英文的所有格。例:這是我的書 = This is my book。
(2) 英文的形容詞。例:白色的花 = White Flower。

得:

(1) 動詞+得+修飾前方動詞的副詞。例:他跑得也太快了吧。此時「太快了」用來修飾「跑」。
(2) 動詞+得+子句。例:他口吃得讓我好煩躁。

總而言之,動詞後接「得」的正確率大致上有90%,如「吃得到」。

地:

(1) 修飾後方動詞的副詞+地+動詞。例:哇!今天有精心地打扮過喔。

不過,以上只是基本原則,實際口語時會遇到省略受詞的時候。例如:

哇!你買的這麼華麗喔!

此處是省略了受詞的口語用法,原句應是「你買的皮鞋/包包這麼華麗喔!」

因此平常生活中使用要注意省略受詞的用法,不要一開口就譙人髒話。

須V.S需

這兩組字也會讓許多人用起來有點忐忑,但其實一樣用英文理解會瞬間變得很簡單。

須 = must

需 = need

在英文中,must屬於副詞,後面會接動詞,本身帶有輕微命令的語氣,在中文中用法相同,可接動詞,帶有輕微命令語氣。例如:使用須知,此處絕不會用成「需」。

而「需」是need,本身即是動詞,不帶有輕微命令語氣。

那到底是「必須」還是「必需」呢?一樣要看用法,若本身屬於must的用法,並有輕微命令語氣,就可以說「必須」。而若是屬於有需求的物品,只是想加一個必字強調這件物品的重要性,就可使用「必需品」這樣的用法。

準V.S准

現在許多知名Youtuber或品牌的官方粉絲頁經常公然誤用「準」跟「准」,但這兩個字其實很好分。

准就是准許、允准,而準在准的下方多了個像十字的東西,可以簡單地把它聯想成是瞄準用的準星,多了準星,自然就與「精準、準確」等意思有關。

(圖/shuowen)
(圖/shuowen)

不過準的下方實際上並不是準星,而是古代用水平面來確認建築或桌椅是否是平的。

《說文解字》:謂水之平也。天下莫平於水。水平謂之準。因之製平物之器亦謂之準。

因V.S應

在網路上所有的錯字中最無法原諒的,就是把「應該」打成「因該」。因為這完全沒有字義探討的空間,就單純是讓你小學國語老師哭泣的ㄥㄣ不分罷了。

責任編輯/潘渝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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