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簽2年健身房會員,真的划算嗎?注意這10件事,別被業務員話術牽著走啊

2017-05-14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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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所簽契約始期尚未屆至。比如說,消費者是6月1日簽約,但契約生效日為6月15日,只要在6月15日之前,消費者可以解約,並請求退還已繳費用。第2、契約生效後7日內,未使用業者設施或個人教練課程。假設契約生效日為6月15日,到6月21日這7天內,沒有使用設施也沒上教練課,可要求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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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解約記得載明退款期限

如果刷卡繳費後要跟健身中心解約,在雙方簽署退款同意書時,記得註明業者的退款期限。若消費者遲未收到刷退款項,可持退款同意證明書向信用卡公司要求止付或退回款項。

吳榮達指出,由於刷卡繳交健身中心費用是屬於3方關係,銀行需要業者出具同意書才能進行退費程序,若業者無正當理由拖延或不交付同意書,導致信用卡公司耽誤退款時間,消費者還可依照民法請求加計款項5%的延遲利息。

10. 可選擇去公立運動中心

其實除了健身房,還有許多可以運動的場所,收費相對便宜,甚至有些還免費。舉例來說,最近新北市陸續成立國民運動中心,裡面的健身房使用1小時只要50元,就很適合偶爾才運動一次的人。

「如果真的想運動,可以使用社區的健身房,或是到住家附近的公園、學校操場跑跑步,騎騎Ubike都很好。甚至如果家裡空間夠大,在家上網看影片跟著做也可以。這些都是降低運動成本的好方法,我自己有時候也會去操場跑步。」LuLu說。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Money錢(原標題:加入健身中心一定要知道的10件事)

責任編輯/謝孟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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