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那麼多人無法狠心拒絕拋家棄子、孩子長大後才回家要錢的爸爸?名律師這樣分析

2020-05-05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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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你為什麼哭?千萬別以為是因為自己做錯事。你是為了你小時候失去的父愛而哭、你是為了他拋下你們不知所蹤而哭、你是為了以為他回頭了,沒想到還是一樣而哭、你是為了他把你當作搖錢樹,而不是把你當作女兒而哭、你是為了你想要偽裝自己有一個父親,但實際上你真的沒有而哭、你是為了他偽裝自己很愛你,實際上很愛錢而哭、你是為了媽媽而哭、你是因為知道他永遠不會愛你,但你還是想要有一個爸爸而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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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不該為了沒有借錢給他而哭。

如果他在你高中的時候就跟媽媽離婚,那麼往後你還是得要養他,但大概就是幾千元而已。在你能力範圍內,一個月給他幾千元的扶養費,應該還可以。也不用特別去法院請求減免扶養義務,畢竟減免有限,還會引起他到處去說你的不是。往後他有任何負債,跟你都無關,因為現在民法已經全面採行限定繼承,就算他有天過世,留下一堆債,你也不用特別做些什麼,債務不會到你身上。如果真的擔心,那就是在他死亡後三個月內去拋棄繼承也就可以了,父債子還的時代早就過去了,你可以讓他維持基本生活,但不該煩惱他的負債,畢竟他從來沒有煩惱過,要是你幫他、房子被拍賣,人生應該怎麼過下去。

可憐之人,有時候真的必有可恨之處。今日你送他,明日誰送你?親愛的,你可以哭,但是你不能心軟,因為有些人,一輩子就是這樣,哭就哭,但他不值得你犧牲自己為他付出。海鳥和魚相愛,只是一場意外。

每個人都得為他自己的選擇負責,他選擇了那些過去的行為,我則希望你可以選擇你的未來。因為,你的爸爸,不是你的爸爸。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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