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也有「N號房」?36萬人搶買性愛光碟、為當「真男人」施虐性侵…揭台灣性犯罪黑幕

2020-03-25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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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爆發「N號房」事件,涉案會員人數高達26萬人,引來國際矚目。(圖/取自SBS)

南韓爆發「N號房」事件,涉案會員人數高達26萬人,引來國際矚目。(圖/取自SBS)

南韓「N號房」事件震驚全球,主嫌「博士」趙周彬鎖定缺錢的年輕女學生,掌握他們的個人資訊後,要脅其拍攝性愛影片,其中涉及強暴、虐待等恐怖畫面,並在社群軟體Telegram將影片以會員制分享給26萬網友,事件爆出後引起全球撻伐,也讓人感嘆南韓十分性別不平等。許多台灣網友更轉發各種韓國姦殺、性侵社會事件,直指韓國父權社會不平等現象,但身在台灣的我們,真的有資格批評韓國「變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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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雖然沒有如此大規模的性虐待案爆發,但只要上網一搜,迷姦、撿屍、偷拍、強暴等案例層出不窮,幾乎每個月都有相關案件發生;每每性愛影片、淫照流出,各大論壇就是一片「求門」、「求上車」喊聲。更曾有公眾人物的性愛影片被燒成光碟,附在週刊外綁著一起賣。據悉,當期週刊銷量賣出36萬份,創下該刊銷售史上最高佳績,絲毫不遜於N號房的涉案會員人數。這麼看來,身在台灣舉著正義旗幟譴責「N號房」事件的我們,離它真的很遙遠嗎?

藝人性醜聞層出不窮,媒體成結構共犯

說到台灣的性醜聞,不得不提及2001年發生的「璩美鳳事件」,當時著名媒體人璩美鳳因遭友人報復,在住家裝設針孔攝影機錄下了性愛影片,而影片竟然被《獨家報導周刊》以雜誌附贈光碟的方式光明正大地販售、外流,銷量高達36萬本,使得璩美鳳嚴重受創、離開台灣。

然而在當時保守的民情之下,許多人認為璩美鳳涉及別人的婚姻、交往關係複雜,這樣的事件是罪有應得,也把外流影片視作對不檢點的女人的提醒,從那時起,「檢討受害者」的情形就一直延續至今。

除了璩美鳳事件之外,最著名的莫過於2012年發生的「李宗瑞事件」,當時富少李宗瑞對不少女性下藥、性侵,並且拍攝性愛影片,受害者高達三十多人,亦有不少是演藝圈內人員,對其名聲、心理都是劇烈打擊。然而當時有媒體為了炒作新聞,竟然刊登李宗瑞淫照,且鉅細靡遺描述被害情節,不但和當年周刊附贈光碟一樣落井下石、罔顧媒體道德,也造成了被害者二度傷害。

時至今日,「李宗瑞事件」的名單還是備受討論,但在問受害者「是誰」之前,我們是否該問「為甚麼」?為甚麼要知道哪些人被侵犯、最後有沒有得逞?這些是重要的嗎?抑或他們只是淪為八卦的對象?

李宗瑞性侵案,最高法院首波定讞,合計判刑22年10月。(翻攝自東森新聞)
李宗瑞性侵案,最高法院首波定讞,合計判刑22年10月。(翻攝自東森新聞)

除了轟動一時的「李宗瑞事件」,後來藝人秦偉的連續性侵案也被揭發,他透過誘拐、哄騙、脅迫等招數讓多名女子與他發生性關係,最後被法院判刑八年。

當你以為台灣的社會已經夠友善的時候,是否都忽略了這些被埋在記憶深處的重大案件呢?何況所有案件背後都隱藏著犯罪黑數,在同一個事件中沒有出聲的人被害人可能多於我們的想像,而其他還未被揭露的事件更像是海面下的冰山,遠遠大於我們看見的那一角。

當人們發現自己也可以……李宗瑞事件引發模仿效應

壞事總是無獨有偶,特別在你意識到一件事其實很容易的時候,模仿效應就悄悄開始了。李宗瑞事件除了引來各界撻伐,卻也有不少人將之視為「真男人」的代表,並把「影片流傳」當作「資源共享」;而媒體的渲染,對渴望引起注目的人反而造成推力,想讓自己成為下一個(真男人)李宗瑞,加上報章雜誌又赤裸詳實的寫出犯案細節。於是,一連串的李宗瑞模仿案開始了。

2016年間,新北市的陳姓男子趁女友服藥昏睡後對他性侵,在女友轉醒抗拒之後仍不肯停手,當女友試圖報案,他又以散布親密照勒索女友,甚至事後直言不諱「這樣很刺激」、「想學李宗瑞」。

2017年8月,李姓小開則是被警方發現他電腦內竟有300G的性愛影片,其中多名女子疑似遭到偷拍,影片還被他上傳到臉書擴散流傳。

就在同一年,另一名考上消防特考的準消防員,則是透過網路交友誘騙少女交往,並且帶回家性侵、強行拍性愛照片,當女方表示要離開時,就用照片威脅,藉此凌虐了5名少女。

2018年2月,被稱為「彰化李宗瑞」的吳姓男子,以提供高薪打工為由誘騙未成年少女,取得裸照之後逼其發生性行為,不少女孩因為害怕裸照外流,淪為他的性奴。

2020年3月,曾服役於陸軍嘉義257旅的簡姓士兵,因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被逮,在辦案過程中,反而被查出手機裡有多名女性遭其性侵、偷拍的影片,意外發展出案外案,被媒體稱為李宗瑞翻版。

其他被性侵、偷拍或用藥物控制,讓被害人不敢報警的案例也不計其數,甚至在去年年底,更有賣家在臉書販售「李宗瑞同款FM2迷魂粉」,遭到媒體舉報。

網路上竟有人販售李宗瑞同款迷姦藥。(圖/Pixabay)
網路上竟有人販售李宗瑞同款迷姦藥。(圖/Pixabay)

這諸多案例都證明了台灣的性犯罪仍舊十分猖狂,甚至在留言區也時常看見指責被害人「不懂得保護自己」、「活該」、「婊子」等極具羞辱性的言論,將整件事情歸咎在被害者身上;也正是因為外界眼光以及長年來的「蕩婦羞辱」,才讓這些人不敢報警,掉入被握著把柄予取予求的處境。

因而當我們對韓國「N號房事件」同仇敵愾的同時,是否也該回過頭來省思台灣;作為體制內的一員,我們的一言一行都可能成為加害的幫兇,「老司機」、「求上車」等語在網路上成為玩笑話,但在違反他人意願的時候,它可能並不好笑,而我們與「N號房事件」的距離,其實近在咫尺。

若希望「N 號房」事件能夠引起更大的關注,可以點擊這裡到青瓦台連署:公開犯罪個資及長相照片公開聊天室全員個資

責任編輯/李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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