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台最窮偏鄉教書有多難?師鐸獎得主5個在地觀察,道盡社會總無視的真相…

2017-03-1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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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我也不是歸人,幾年過去,家中經濟狀況處理完畢,我就要回到城市,繼續當我的名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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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沒有如同其他實習老師般,在家長協助下打聽每一個開缺學校的狀況。對我來說,那個錯誤想像導致的天真認知,讓我自在的去到了分發會場,在一陣錯愕中發現,所有實習學校,除了一所位在市區,其餘都遠在山上、山裡或山邊。我是第八順位,在狐疑之中選擇了離南投市區不到二十分鐘車程、前六個順位實習老師跳過的爽文國中。為什麼他們寧願選擇去到更遠的地方實習,放棄了這個地圖上看來離南投市區比較接近的學校?

「動物園」這個形容詞解答了我的狐疑。這個形容詞也讓我無法同步我的感官與感受—我真的身處一個叫做「學校」的場域。

偏鄉學校的惡性循環

整整一年的偏鄉實習生活,讓我對於所謂「偏鄉」有了比較屬於個人式的清楚感受。所謂「個人式」,是因為這些年走訪了台灣更多更多的偏鄉之後,我才有了比較完整的眼界,對於偏鄉的認識也才稍微全面一些;而所謂的「清楚」,是因為我真實的身處其中,除了用心投入課堂教學,也因為兼任訓導組長—負責訓導處四個組的所有業務,並且管理全校所有學生。在包山包海的行政工作中,得以認識並觀察影響學生學習的教育制度、家庭、社區、經濟、文化……等種種條件或因素。

我的一年偏鄉教學生涯觀察如下:

1. 編制不足,導致專業師資不足

第一年(一九九七)在爽文國中實習,我除了任教專業本科—國文—之外,還得任教音樂、童軍、家政、體育,以及輔導活動。當時的我也不明白為什麼,資深教務組長只告訴我因為師資不足,所以必須配上其他科目。為什麼會師資不足?退伍之後再回爽文國中任教,並且在幾年後接任教務組長後,我才明白是因為國民中學規定的員額編制關係。

當時(一九九七)爽文國中全校六班,按照國民中學員額編制規定:班級數乘以二,就是學校可以聘任的教師數量。所以當時爽文國中只能有十二個老師,而這十二個老師需兼任三個處室主任、兩個組長,以及六個導師工作,總共至少十一個行政工作或兼任職務。唯一的專任教師缺額,就必須分擔接任營養午餐祕書等其他業務工作。

所謂「專任」,就是不兼導師、不兼行政、不接職務,在學校裡純粹只教書,但這在偏鄉六班學校幾乎是不可能出現的狀況。兼任行政工作或職務就必須減授節數,兼任導師可以減授四節,組長減授六至八節,主任減授八至十節。以國文科來說,每一個班每個星期要上五節國文課,同時,課程不可以分割,意即一個班級的五節國文課不可以分割成兩節給某老師、三節給另外一個老師。全校六個班總共有三十節國文課,一個專任國文老師規定一個星期可以上十八節,所以需要兩個專任國文老師,才能專業的進行全校國文教學,但如果兼任了導師,一個星期就只能上十四—十五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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