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病床前無孝子,一定是子女的錯嗎?老人照護的真相,讓你我都捏了把冷汗…

2016-12-20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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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看中台灣相對高的工資而遠離家鄉,不過當台灣與主要看護輸出國,兩國間的人均所得差距越來越小時,看護工來臺動機就越低。此外若適逢這些家國家外交政策緊縮,自然導致外勞供給減少;而申請看護時,主要是看被照顧者落在「巴氏量表」的分數落點,若不夠嚴重就不能申請合法看護,以致不少家屬鋌而走險聘請非法的看護,所以看護的品質更不穩定。例如可能會不告而別、或是竊取財物,進而讓家屬申訴無門。此外請了合法的看護後,往往會被排除領取其它的補助的資格,變相意謂著聘請外勞的利益,必須大於失去補助金的機會成本。最後外勞於情於法也要讓她休假,因此親友還是得親自照護病人,對沒經驗的人來說,光是照顧幾個小時,就會讓人覺得比上班還累好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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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維京人酒吧提供)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中時電子報】(圖/維京人酒吧提供)

「親友兼任」是國內最常見的方式,由於性別的關係,通常由女性擔任這職務,不過女性先天上有體格的侷限,一旦被照顧者的身型與體重比她大、攙扶就會很吃力,長期下來甚至會有運動傷害;此外不良於行導致如廁與盥洗的頻率降低,更會伴隨尿便與異味的衛生問題。再者照顧者總有想要休假的時候,雖說有所謂的「喘息照護」可以申請,但這種計時的志工,若來服務時,被照顧者剛好情緒不穩,光是安撫就可能耗掉喘息照服員的大把時間,等到可以做居家照服的勞務粗活時,他的時間差不多也要趕去下一個行程,等同主要重擔仍是由原照顧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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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照護失能者【公視-有話好說】(圖/維京人酒吧提供)

「獨居」通常是長輩不願離開故居,且尚有些許生活自理能力、加上子女又遠在他鄉,才不得已才讓長輩獨自生活。雖然長照2.0就是想從基層鄰里據點出發,也就是所謂的「C級」,但光是人力缺口與微薄的預算,都讓運作沒有效率;此外第一線服務人員待遇很低(時薪僅170元左右)、不穩定的班表加上四處奔波的工作型態,以致基層員工流動率高,經驗與技能難以累積,自然無法符合每一位被照顧者的需求

即便我們仁至義盡地陪親友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但我們的青春、財富、求職技能、人際社交等都被消耗殆盡了,還剩什麼籌碼重拾原有的正常生活呢?

別把悲傷留給自己

長期抗戰需要有綿延不絕的支援,即將實施的長照2.0,相較於舊制1.0,設立了ABC三級的長照網絡,服務對象預計能增加五成,讓有需求的家庭,能在日常生活的鄰里範圍內,向服務據點申請立即的援助;不過在「外籍看護」與「居家照服員」長期供不應求的情況下,我們該認識更多彈性的資源,勇於向外界求援,自己才不會淪為下一位要被照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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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1.0與2.0的對照【衛福部長照政策專區】(圖/維京人酒吧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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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諶俊銘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維京人酒吧(原標題:你所要的我給不起,長期照護是種零和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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