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企畫專題》從日本核電重啓來看 台灣是否有廢核的本錢?

2016-11-03 11:37

? 人氣

再生能源發展太陽能電板,風力發電。(圖/截取自台電網站)

再生能源發展太陽能電板,風力發電。(圖/截取自台電網站)

德國聲稱要廢核,如何在廢核下兼顧減碳備受矚目。德國聯邦統計局的數據顯示,不穩定之風電加上光電的比例在2013至2015年中為13.0、14.8及18.3%;其他較穩定的再生能源發電量(水力、生質能及住家廢棄物)分別佔10.9、11.0及10.7%;基載的核電則分別為15.2、15.5及14.2%,都無很大改變。由此可知,德國的風電及太陽光電有顯著增加,所減少的是煤、天然氣等排碳高的化石燃料。由此可知,在德國目前的廢核步調下,其碳排放還是可望下降。用德國的例子來主張台灣應廢核,並不具有說服力。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日本福島核災後  重啟核電方針不變

國際能源總署(IEA)於2016年9月30日出版文件--IEA國家的能源政策—日本的摘要顯示:日本在2011年福島核災後逐漸停止核電,導致多用化石能源及電價的不永續;現在的日本政府基於能源安全及能源多樣化等考量還是選擇了「加強核電安全」及「恢復核電」。

2011年福島核災發生在日本;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有被兩顆原子彈轟炸的慘痛經驗。再根據美國政府NOAA三千多年來的統計,日本的地震所引起的海嘯比台灣嚴重得多;因此日本停用核電的理由遠較台灣充分。但日本執政黨在有爭議下為什麼要「恢復核電」?值得台灣深思。筆者探討的結果如下:

(1)2011年日本大地震時,所有核電廠及傳統電廠都已停機,但海嘯導致福島一廠電力系統進水,致無法冷卻核心,最後造成其熔損及氫爆。

(2)離震央更近、震幅更大的女川核電廠,則因廠址較高且未因海嘯而失電,反而成為附近民眾逃避海嘯的避難所

(3)日本福島核災後的獨立調查報告則明說:福島核災是因「缺乏海嘯對策」及「對策未達國際標準」所致。

(4)日本2012年後只有<9%的一次能源來自國內,基於能源安全的戰略考慮,日本擬「恢復核電」以增加「半自產能源」核電的比例。

核四安全屬非常專業的問題,應從就事論事及專業程序予以釐清較妥。(圖/吳逸驊攝)
核四安全屬非常專業的問題,應從就事論事及專業程序予以釐清較妥。(圖/吳逸驊攝)

核電是不是安全能源  需從專業來評估

台灣理性民眾、媒體及朝野對核電的主要考慮應是「核電安全」及其他問題「高階核廢料」(即核電廠發過電的核燃料),但這些考量都不應該是台灣繼續運用核能發電的障礙,理由分述如下:

 

1. 核電安全

核四曾停工又復工,其商轉的安全風險和核一、二、三不同,故分開來討論較妥:

(1)核一、二、三:日本福島核災後,台電核一、二、三、四已比照日本加強核電安全。世界核能協會最近的資料顯示:美國核管理委員會(NRC)已允許80%以上的核電廠延役至60年(有更多核電廠正申請延役)。延役所導致的發電成本極低,幾乎沒有空污問題,而且排碳極少,對美國的減碳甚有利。因此安全紀錄良好且管理為世界前段班的核一、二、三,應可比照美國延役至60年,惟所涉及的安全等法規應由政府及台電共同處理。

(2)核四安全的澄清:核四已投入了近3,000億元,若不能商轉,這筆錢將全數由全民負擔,在政府已封存核四之時澄清核四安全問題亦頗恰當。由於核四安全屬非常專業的問題,應從就事論事及專業程序予以釐清較妥。 

2. 高階核廢料

台灣的核一、二、三已運轉了三十幾年,因此高階核廢料是既存事實。「核一、二、三延役及核四商轉」與「現在停用核電」之差只在高階核廢料的「多寡」。但不少人是以「有無高階核廢料」的角度來看待。此論點在當初考慮是否發展核電時可提出,但現在討論就有些似是而非,不是嗎?據筆者所知,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的技術已經發展成熟早就是國際上的共識了!

廉價、充足而穩定的核一、二、三曾是台灣經濟奇蹟的基礎,現在以「有高階核廢料」來反對核電,是否有「得了便宜還賣乖」之嫌?據筆者所知,台電公司對高階核廢料已有詳盡規劃,但因政治問題而只好儲存於水池中,核一、二、三均有被迫減產或提早除役的可能。 

3. 其他問題:

在再生能源還不能做為基載時,只能用化石能源替代核能做為基載,其主要差異如下:    

(1)能源安全:核能是「半自產能源」,若遭遇經濟封鎖或對外戰爭,要遠比化石能源支持得久(這可能也是當初台灣決定發展核電的考量之一)。現在台灣政府與中國大陸的關係若持續惡化,遭到經濟封鎖的風險大增,此時以化石能源替代核能對能源安全恐怕只有大幅倒退的效果。

(2)減碳與極端氣候:環保署公布的資料顯示,台灣2030年向國際社會承諾的減碳目標相當於2005年排碳量再減20%。此目標與南韓相較要嚴格許多,故各部門的減碳負擔已較南韓沉重多多。以化石能源替代核電做為基載將造成碳排放不減反增的現象,並使2030年的減碳承諾更難實現。這在颱風及暴雨已顯著增加,及2015年12月之巴黎協定已生效時,對全國民眾及國際社會都難以交代。

(3)電價與物價:台灣停用廉價的核電時,恐怕會像日本一樣造成電價大幅上升,或者以其他方式由全民負擔。電價若上升勢將導致物價上漲。除了對人民極為不利之外(尤其是對弱勢者),也會降低企業的競爭力。

(4)經濟面:當「低碳足跡」受國際重視,而台灣高科技業的「碳足跡」不易下降時,對台灣的外銷頗為不利。而對許多企業而言,電力不足所造成的緊急限電對競爭力的殺傷恐怕比電價還大(因為良品率會下降)。有多少國內外的企業願到「能源安全性不佳」、「減碳不力」且「電力不足」的高風險國家來投資?

作者/劉國忠 前中鋼公司環境保護處處長及前全國工業總會環安衛小組副召集人。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