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不成就砍人,是因為太愛對方?澳洲記者:強暴不等於做愛,心碎也不該是殺人的藉口

2019-09-28 07:30

? 人氣

人們不會因為性愛被定罪,人們會因為強暴被定罪。當人們(包括記者),把性愛(sex)等同於強暴(rape)、等同於兒童性虐待(child abuse)的時候,他們其實是在淡化這種罪行。

任何在人們意識不清、沒有知情同意權發生的性,都是強暴,它不是性愛。任何人在不知情同意的情況下遭到攻擊,都是傷害,它不是愛情,不是追求,也不是浪漫。如果我們不能辨識這些情況,它只會再度發生,而且被我們認為不重要,甚至是遺忘。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圖/女人迷
(圖/女人迷提供)

「心碎,不是人選擇傷害他人的真正原因」

「強暴不是做愛、心碎也不是謀殺的真正原因。」吉爾摩的話很有意思,那麼,使得人想無視他人意願,傷害彼此的原因,到底是什麼?

每當事件發生後,我們總會小心諄諄告誡彼此戀愛交友守則,交往之前,如何觀察對方的興趣喜好、如何檢視對方發怒的程度、打探人生目標與收入,好像把這些功課查好、調查做完,「就不會受害」。但是有些人生的功課,並不只是在於消極預防。人之所以選擇傷害他人,更多時候的原因,在於我們可能不知道,世界上還有其他方式可以求助。

追求文化,讓許多異性戀男性被壓得喘不過氣,朋友家人中也沒有情感支援能助他們走過。戀愛守則,讓許多異性戀女性不得不遵照某一套方式壓抑己身情愛,否則就會被蕩婦羞辱。也有同志朋友,曾經分享過遭遇親密關係暴力的經驗,卻因家人對其性傾向的不諒解,讓他們求助無門,只得回到暴力迴圈中繼續忍耐。

我們能做的幾件事情:

  • 嘗試理解:首先,在將社會案件簡化成情殺、恐怖情人之前,也可以試著看見,不同故事有不同樣貌,它們是以什麼字眼、誰的立場、怎麼被描述的?傷害成因很多,往往不單只是「因為愛他,於是傷他」。
     
  • 選擇聆聽:其次,如果你知道朋友有類似經驗,但不知該如何幫他。請記得能聆聽他的故事,察覺憤怒背後的不安與害怕。告訴他,每個人都有以為自己不會被愛的時候,但是,此時此刻,你就在這裡。
     
  • 記得有人陪你:最後,如果你正經歷痛苦,也曾想過自傷、傷人,我們想邀請你讀這篇文章。有時候,「你走在極地冬天,穿得不夠、冷得難受。可是春天隨後就到了,再多走一小段就好。」

作者|佳琦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女人迷(原標題: 「強暴不是做愛、心碎不是殺人原因」:10 分鐘影片談暴力迷思,為何用詞是重要的)

責任編輯/林安儒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