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有些女孩明明痛苦不堪,卻還逼自己「去愛」性侵犯?心理師道出女孩內心最悲哀真相

2019-09-03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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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媒體的傳達、權威的情結,導致我們時常看到的,許多性侵行為出現的辯解之詞:「我們是真心相愛,但不知道為什麼她說我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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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雖然他沒有尊重我的意願,但他表現出愛的行為,這其實就代表他愛我吧?」會被女性接受,的確與「文化纏足」──這些「文化的訓練」有關。

如果在家庭、社會、職場與學校裡,女性受到的訓練,都是要接受「不尊重我們意願的愛」。例如:「我罵你,是因為怕你以後出去社會被瞧不起。如果我不愛你,我才不管你。」或是爸媽的打罵羞辱,要求女性按照父母的期待去做等等,都被當作「雖然不尊重我的意願,但其實是想讓我變成更好的人」的角度被理解,那對於「愛」的想像,當然會變得扭曲,變成:

「如果這個人是愛我的,而大家都說他是好的。那麼,他的行為,就算讓我不舒服,應該還是可以被接受的吧?」

甚至,因為長期的訓練,使得很多女性覺得「自己的價值來自於有沒有男人愛我」,因此遇到這樣的事,有些女性會覺得:

「能有人愛我,特別是條件好的人愛我,代表我的價值是好的、是特別的吧?」

這種愛的心情,非常複雜,就像「不是原本自己想要吃的東西,卻被強迫塞入」,此時女性只能安撫自己:「這也不難吃,而且對身體、健康好。如果我吐出來,對方會難過。而且對方會花時間這樣『照顧』、強迫我,代表他在乎我,代表我是重要、是好的。」為了對方的心情,接受了這份「好像對自己好」,實質上是一種侵犯而不尊重的愛。

是「情難自禁」,還是「設下陷阱」?

有些男性對女性做出侵犯身體的行為時,會對女性或對外說:「我是因為情難自禁」或「我以為她對我也有好感」。但以大多數發生性騷擾,甚至性侵的事件,觀察其過程,多半一定先從「試探」開始。

這些男性不太會確認女性「是否會不舒服」,但是會確認對方「是否會拒絕」。當對方沒有明顯拒絕時,這個行為就會更加升級。問題是,這樣「升級」行為的發生,也可以用男女關係的深入程度去解釋這個行為發生的原因,使得「情不自禁」或「她沒拒絕我,所以我以為她對我也有好感」成為一個非常容易被使用的保護藉口。

面對這種事,社會對女性的污名化,更是在此時顯現出來。「紅顏禍水」、「妖女惑眾」、「都是她勾引我」、「因為她想紅」……當男性擁有一定的身分與地位時,更容易可以把對方打成「是想攀著我的身分、地位」,所以「誣告我」,努力將這件事情美化成「你情我願的愛情故事」,或是強調「自己才是深受委屈的受害者」。

為什麼會不停地發生這樣的事?或許,也和社會的懼怕有關,認為「有些女性為了要擁有好的社會地位,可能會將自己被權力者、上位者性騷擾、性侵害的事情轉而變成武器,把自己的身體變為籌碼,然後交換更高的權力、位置」。社會懼怕這些「有力量控制男人們」的女性,於是必須要努力制止這個狀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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