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史的傷口上重生》選摘(1):女性集中營與性暴力、慰安婦

2016-09-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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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Sommer 的研究,被挑選為妓的女性介於 17 至 35 歲,國籍涵蓋德國(約占七成)、荷蘭、波蘭、白俄、與烏克蘭。這些女性大多是從拉文斯布呂克集中營、少部分是從奧許維茨集中營挑選出來的,但猶太女性不會被納粹黨衛軍選上。是哪些人會被選上呢?主要是「罪犯」(kriminell),或是納粹眼中因為各種不同原因生活在社會邊緣、或不被主流社會認可的「反社會」(asozial)婦女(例如娼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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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納粹意識形態上反對色情行業,因此在德國及他們占領的地區,納粹都對娼戶建立了完整的監控資料。反諷的是,不少婦女因為從事賣春行業,被指控「反社會」遭到逮捕,送進集中營;結果到頭來,她們卻被迫在營區裡從妓。此外,有些女性為了免除難以負荷的苦勞、或想獲得生還的機會,遂被納粹管理員欺騙,只要她們願意在營區裡為娼半年,就可獲釋回家。然而,這純粹只是騙局。當她們染上性病或是懷孕,便會從各地娼戶再被送回拉文斯布呂克集中營做苦勞,直到慢慢衰竭而死;或被當成醫學實驗對象,染上其他更多的病而喪命。從這些後續的悲慘遭遇來看,即便有些生還者或是集中營裡的醫生說,有受難者當初是自願為娼,以換取更好的境遇。但從她們生病後被送回拉文斯布呂克集中營而遭受「慢死」的對待,或是戰後在身心嚴重受創的情況下卻一再被漠視孤立、甚或污名化的經歷來看,這些受難者的確應該要有獲得平撫的機會。

2008 年,聯合國安理會終於提出 1820 號決議,強調「強姦和其他形式的性暴力都可能構成戰爭罪、反人類罪或是種族屠殺的一部分」。2014年,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在倫敦召開「終結戰爭衝突時期的性暴力高峰會」(Global Summit to End Sexual Violence in Conflict),決定積極研究如何追訴戰爭時期與性暴力相關的犯罪問題。凡此種種,終於讓婦女受性暴力對待的問題,開始往具有國際人權規範的處理方向邁進。

整體而言,集中營裡的性服務/性奴役問題,不僅暴露出,「性」被納粹有意識地作為提高戰力與戰時生產力的誘因;「性」也被納粹加害者當作引誘集中營受害者一起參與加害者共犯集團的計謀。這樣層層疊疊的加害情境,將集中營裡「加害者」與「受害者」的界線模糊化,讓戰後某些「受害者」因為不想讓自己當年在營中生活時特定的「加害」面向被清查、曝光,而使得身心嚴重受創的婦女在噤聲中,只能不斷哀嘆自己作為女性毫無價值可言。有些受害者即便有幸當時沒有染病而能在戰後擁有生育能力,但也常因深感自己曾經被嚴重玷污的不堪,下意識地拒絕擁抱自己的孩子。

本圖/文經授權轉載自先覺出版《在歷史的傷口上重生:德國走過的轉型正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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