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女子好豪邁:自己工作不靠丈夫養,再婚、喪偶也不受社會歧視!

2016-08-1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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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女性織布場景(圖/時報出版)

秦朝女性織布場景(圖/時報出版)

穿越的旅途進行到現在,你一直以男性的身分出現,女性讀者們批評張不叁太重男輕女! 你這個直男! ~! @%&*……(以下略去三千字)罪過啊! 關於秦朝女性的文字記載本來就少,出土秦簡更沒多少美妝、時尚、婚戀、八卦之類女性喜歡的內容。不過為了照顧女性讀者,不叁還是硬著頭皮當一次婦女之友吧!

織布是女人生存的基本技能

妳是一位平凡的秦朝女孩,出身「編戶齊民」籍,有著雖然普通卻疼愛妳的父母,不算特別漂亮但很清秀,嗜好是讀《詩經》,個性十分「善良」(無往不利的技能),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是小家碧玉一枚,標準的偶像劇女主角形象,所以妳自然憧憬著某位霸道總裁或風雅公子從天而降,展開一段淒美的曠世戀情。這時妳的「媼」(媽媽)卻把妳從幻想中叫醒,要妳和她去學織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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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失落對吧? 偶像劇女主角活著就為了談戀愛,妳卻不行。妳應該聽過「三從四德」,「四德」就是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前三樣都好理解,分別是品德、言辭、儀容,最後的「婦功」指的是紡織縫紉等技能。別說妳這樣的普通女孩了,就連宮中那些后妃們也要會這些事,《禮記.月令》規定:季春三月,周天子的妃子們要在齋戒後,親自前往都城的東郊採桑,之後還要把蠶絲逐一秤重考核,為天子製作祭服。

在古代社會,紡織幾乎和耕田一樣重要,耕田收穫的粟米是吃的,紡織出的布匹是穿的,所以「男耕女織」才會相提並論。商鞅變法時就鼓勵耕織,規定多繳納糧食、布帛的隸農可以恢復自由身。官府的賦稅中往往也包含「布帛」,貨幣不普及時,甚至充當等價物品。

秦朝還專門設置了管理紡織業的官署,中央的「少府」下面有「東織」、「西織」,地方上還有「錦官」、「服官」等。秦律《工人程》規定:隸妾和一般女子會做針線活的,一名女工按一名男工計算;會針線活的女工不能贖身。

要學紡織,先要採桑養蠶。看看妳家院子裡的那幾棵桑樹,妳必須搬梯子或者直接爬上樹,把桑葉摘下來。不用顧及自己的淑女形象啦,當時的妹子們都是這樣的。春秋時期,晉文公重耳流亡到齊國,賴著不走,部下們因此聚在一棵桑樹下密謀如何把主公帶走,剛巧一位侍女躲在樹上,全都聽見了,她當時就在摘桑葉。

摘下來的桑葉要晾乾,不能留有露水,《禮記》說這是「風戾以食之」。然後要把乾桑葉帶到蠶室,這裡一般會長期燒著火,保持室內的溫暖,以保障蠶能存活。(太史公受過宮刑後,由於怕風怕冷,也被安置在蠶室休養了很久。)

蠶寶寶趴在竹篾或葦子編成的「蠶箔」裡,妳把桑葉鋪在蠶箔上,牠們就蠕動著白嫩嫩的身子,沙沙地吃起來。荀子在〈蠶賦〉中描述蠶的習性:冬天蟄伏而夏天出遊;吃的是桑葉,吐出的是蠶絲;絲線一開始紛紛亂亂,後來有條不紊(成語「先亂後治」的出處)。

蠶生在夏天卻害怕酷暑,喜歡溼潤卻厭惡下雨,多次睡眠、多次醒來,這才長大。「三俯三起」之後,蠶寶寶們吐出絲,結成了蠶繭。這時妳要「繅(騷)絲」,也就是用水煮蠶繭,將浮在水面上的絲絮撈起,幾根絲合成一縷絲;再用含草木灰的溫水反覆浸泡,白天曝晒、晚上泡在井水裡,使上面的膠質脫落,讓絲變得潔白柔軟,這叫「湅(練)絲」;接下來,妳還需要用紡車或紡墜,將它們幾根幾根地絞在一起,形成絲線,這一步驟就是「紡」。

最後就是「織」了。學者推斷戰國時踏板斜織機已經出現,江蘇銅山洪樓村有一塊東漢時期的畫像石出土,上面就繪有這種紡織機。它用木架把所有豎著的「經線」逐一固定並繃緊,再把它們按奇偶數分成兩組,織者的兩腳要各踩一塊踏板,利用槓桿原理,使兩組經線交替架起。再看這枚「梭」,外形兩頭小、中間大,有點像棗核,中間是空的,可以纏繞絲線,必須用左右手交替握著它,牽引「緯線」橫穿過一條條交替架起的經線,這樣隨著梭子在左右手間往返,經緯線就被交織在一起,這個過程叫「穿梭」。

在先秦時期的不少名人軼事中,主角的母親、妻子出場時都與這種織機相伴。孟子小時候放學回家,媽媽正在織布,聽說他沒好好學習,氣得當場剪斷了布,這就是「孟母斷織」的故事;樂羊遊學中途回來看妻子,妻子也以「斷織」做比喻,勸他不要半途而廢;曾參的媽媽在家織布時聽到外面總有人喊「曾參殺人了」,害怕得把手中的梭子一丟,翻牆逃跑了(老太太真是好身手),這就是「曾母投杼」的故事;吳起讓某任妻子(應該不是被他殺死的那位)為自己織腰帶,不料長度比要求的短了一些,要她改也沒改好,這位有著強迫症傾向的名將索性把她休了。

除了紡織,秦朝女性還廣泛從事各種職業。劉邦和呂雉結婚後,在泗水亭當亭長,呂雉則帶著兩個孩子在田間勞作。劉邦經常在兩位女老闆的店裡喝酒,顯然女性也可以從商。這其實是大環境決定的,沉重的生存壓力迫使每位有勞動能力的秦人,無論男女老幼都要參與生產活動。換句話說,當時的普通人家,即使妻子想靠丈夫養,丈夫恐怕也不會答應。

淡漠的貞操觀

日月如梭,在單調的機杼聲中,妳一天天長大了,每月開始有了「月事」(當時對女性這種生理現象就是這麼稱呼)。那時沒有棉花,所以妳只能用布縫製成口袋,在裡面填進吸水性好的草木灰,用過之後把灰倒掉再換新的。秦簡中有個奇葩醫方:如果被劍、戈等兵器所傷,可以用月經布蘸上水,清洗傷口,有利於傷口癒合。

生理變化使妳「女大十八變」,出落得更加楚楚動人,附近閭巷的幾個男生經常用火熱的目光悄悄注視著妳,向妳搭訕、獻殷勤,其中一位還會偶爾送妳木瓜等禮物。先秦時期已經有類似「男女授受不親」的觀念,例如《禮記》就要求「男女不雜坐」、「叔嫂不通問」等,但主要是儒家在宣導,民間社會並沒有嚴格遵從。淳于髡就描寫過當時鄉間聚會的熱鬧景致:

青年男女混雜著坐在一起,互相敬酒,玩著六博(類似軍棋,雙方各執一「梟」五「散」,一共六枚棋子,吃掉對方大子「梟」者為勝)、投壺(輪流將箭桿丟入酒壺)等遊戲。這樣歡樂的場合,男女彼此握著手、互送秋波,前有落下的耳環,後有丟掉的髮簪。天快黑、酒快喝完時,大家把剩餘的酒倒在一起,男女同席,促膝而坐,鞋子木屐混雜著,席間一片「杯盤狼藉」(該成語的出處)。此時屋子裡的燭火熄滅,自己衣襟解開,空氣中泛著微微的香味......

妳再翻翻每天都要默誦的《詩經》,裡面記滿了各種男女幽會的故事,桑間濮上,城闕郊野,每個角落都可能發生浪漫的邂逅與重逢。連《周禮》都專門將仲春時節(農曆二月)定為相親大會,男女嘉賓牽手後可以直接鑽進小樹林。

此外,看過《大秦帝國之裂變》的人肯定對以下情節印象深刻:商鞅為了體察民情深入秦地鄉野,夜晚在一戶人家投宿,里正要讓女兒陪他,商鞅拒絕了。

這故事竟然有原型,《漢書.地理志》記載了一條燕地的勁爆民俗:假如有旅人借宿,男主人就會讓家中的女性親屬陪他過夜。(這也太好客了!)

《法律問答》中的一條也很有意思:男奴性侵主人,應如何論處? 用如今眼光來看,這無疑是令人髮指的重罪,何況還是以下犯上。然而官府卻只規定「與毆打主人同樣論處」。姑且不論處以何種刑罰,這個對比就很神奇。

以上種種讓人大開眼界的內容,與這時淡漠的貞操觀有關。妳熟悉的「一女不事二夫」、「夫死守節」等封建禮教的觀念,是宋代理學興盛後才開始成為主流的。這時代,再婚、喪偶的女性都不受社會歧視與壓迫。看看宣太后,攝政幾十年鬧出多少風流事! 先和義渠王生了兩個孩子,後來還把情夫騙到甘泉宮殺了;晚年又有了新歡魏丑夫,還想死後要他殉葬;更不用提那句「先王以其髀(大腿)加妾之身」的豪放名言。而趙姬和呂不韋、嫪毐的故事更是小兒科。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時報出版《回到秦朝大冒險:穿衣吃飯,全部從頭學》(原標題:秦朝女漢子,別想靠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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