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刑罰花樣多:輕則剃光頭髮羞辱你,重則削鼻子挑腳筋

2016-08-1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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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重刑的原因,《商君書.去強》的闡述是:用(重)刑罰杜絕犯罪,國家就能大治;用(輕)刑罰招致犯罪,國家會混亂。也就是說,加重刑於輕罪,刑罰即使不用也能將事情辦成,國家才能強大;重罪重罰,輕罪輕罰,用刑輕重不一,即使用了刑罰,犯法情事仍會不斷發生,國家也會因此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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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書.說民》更從重刑主義推導出一系列結果:「刑生力,力生強,強生威,威生德,德生於刑。」〈去強〉與之類似,只是後面改成了:「威生惠,惠生於力。」換言之,《商君書》真正把刑罰視為國家強大的根本原因(之一)。

《韓非子》也持同樣的觀點,儘管描述要形象得多。許多人知道秦朝有「棄灰於道者黥」的法令,按〈內儲說〉的記載,這一規定是殷商時期就有的,而且處罰得更狠—直接斷手。子貢特地為此問過孔子,孔子回答:「不棄灰,是人們很容易做到的事;斷手,是人們所厭惡的事。這樣規定是為了讓人們做那些容易做到的事,從而避免遭到所厭惡的刑罰。」接下來的第二個故事中,鄭國丞相子產也說:「火看起來嚴酷(大家見到火都害怕,會趕快躲開),所以很少有人被燒死;水看起來柔和(人們都大意了),被淹死的人就非常多。」他還為此告誡繼任者游吉:你一定要嚴厲執行刑法,不要讓老百姓看到你的懦弱而犯法。

系統化瞭解秦朝的刑罰之後,你開始糾結了。當天夜裡做了夢,夢見自己不斷揪著一朵花的片片花瓣:秦法殘酷、不殘酷、殘酷、不殘酷、殘酷、不殘酷……

本節穿越要點

◆ 秦朝刑罰沒有想像中那樣殘酷,很多是被後人誇大了的。

◆ 秦簡中出現頻率最高的是財產刑、勞役刑和肉刑,死刑相當少。

◆ 死刑的確有,而且分很多種,但酷刑並不多。

◆ 「坑殺」不是活埋,而是殺死後就地掩埋。

◆ 最重的刑罰是車裂與五刑,都是用來對付謀反者的。

◆ 法家主張輕罪重罰的根本目的是以此防止犯罪。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時報出版《回到秦朝大冒險:一不小心就觸法,躺著也中槍》(原標題:限制級十八禁影片《暴秦十大酷刑》—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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