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刑罰花樣多:輕則剃光頭髮羞辱你,重則削鼻子挑腳筋

2016-08-1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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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覺得很唬爛,鬧了半天居然是這麼沒創意的死法,行刑者甚至好心替死者收屍埋葬? 話不是這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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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民都有「視死如生」的觀念,認為死亡是生命的延續,換言之,在他們看來,屍體被破壞等同於死後繼續承受這些刑罰,靈魂也將永遠不得安寧。我們可以看到哪怕是死囚被斬首後,家人都設法把頭顱和軀幹縫合在一起,後來的皇帝賜死大臣時,也以絞刑來體現自己的「仁慈」。原因無他,人們確實害怕死亡,但更害怕不得好死,那些五花八門處理屍體的死刑,正是針對這一心理而設置的,除了肉體痛苦之外,更讓受刑者在精神上承受痛苦。

只不過對我們這樣的現代人來說,人死了就死了,屍體再怎麼處理,也不比一把火燒掉更可怕,因此這些死刑反而算不上嚴酷了。

話說回來,真正讓犯人在受刑時承受巨大肉體痛苦的酷刑,也是存在的。目前已知的至少就有兩種,商鞅和李斯這兩位著名丞相都親身經歷了一次,就是車裂和五刑。

車裂也叫轘(換),有一派觀點認為秦簡出現的「磔」(折)也是這種刑罰,就是俗稱的「五馬分屍」。這種酷刑經常被用來針對謀反者:鄭國的高渠彌、陳國的夏徵舒、秦國的商鞅和嫪毐、燕國的蘇秦,甚至有一說稱趙高也被子嬰車裂,他們的相通之處都在於曾被指控犯有謀反罪行。

但從史料的蛛絲馬跡來看,這一刑罰也存在另一種可能:和前面提到的梟首、戮一樣,或許也是處死受刑者後才撕裂肢體。據《秦始皇本紀》記載,嫪毐作亂被鎮壓之後,他和黨羽們「二十人皆梟首,車裂以徇」—注意兩個刑罰的順序。如果趙高被車裂的說法是真的,在當時他權勢熏天的情況下,子嬰恐怕沒有能力對其進行公審、在大庭廣眾之下把他處死,更大可能還是成功刺殺趙高後,再將屍體車裂,這樣儀式感更強。

最後,談談五刑吧,這是秦朝的終極酷刑,目前史料所能見到的唯一受刑者是李斯,他還有一個終極身分—帝國丞相。受刑者與刑罰之間強烈的落差足以引起所有人的惻隱之心,尤其這是一起著名冤案。

李斯把當時最主要的肉刑都領受了一遍:前四道分別是黥、劓、斬趾、笞殺,最後是「梟首」—把頭砍下來再掛起來示眾,剩下的屍體則被剁成肉醬,這叫「菹」(居);如果行刑期間,受刑者不服地高喊各種反動口號,還會被處以斷舌。

從《史記》記載來看,最後一道刑罰應該是腰斬,顧名思義,是把人按到砧板上,用斧頭攔腰剁成兩段。那個砧板就叫「鑕」(滯),這項刑罰也稱「斧鑕」,典籍中經常可以看到「伏斧鑕」、「就斧鑕」的說法,就是主動要求被腰斬。

除了受刑者本人受到這些酷刑之外,其所有親屬都要被處死,通俗講法是「死一戶口本」。這又是連坐的體現,即所謂的「三夷之誅」或「夷三族」,分別是父族(祖父母、伯叔、姑姑等)、母族(外祖父母、舅舅、姨媽等)、妻族(妻子、丈人、丈母娘等),後來範圍又逐漸擴大到五族、七族、九族,人們熟悉的「株連九族」就是這樣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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