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刑罰花樣多:輕則剃光頭髮羞辱你,重則削鼻子挑腳筋

2016-08-19 10:44

? 人氣

勞役刑:候、司寇、隸臣妾、鬼薪、白粲、城旦、舂

(具體內容請參見〈刑徒〉一節,此處不再贅述。)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肉刑:笞、黥、劓(亦)、斬趾

你對肉刑肯定不陌生,它和勞役刑一同散落在秦簡的每一個角落,是出現頻率相當高的刑罰。

最輕的肉刑是「笞」,也就是用竹條抽打。養牛養瘦了要被「笞」,在學室當「弟子」不好好學習要被「笞」,當刑徒毀壞了公物要被「笞」,幹活考評最後一名要被「笞」……不過說實話,被「笞」雖然痛苦,但打完也就完了,相較黥、劓和斬趾,實在是輕微得多。

黥刑是在臉上刺字。最知名的受刑者是漢初諸侯王英布,因他受過這種刑罰,別人索性管他叫黥布。黥刑一直被延續下來,《水滸傳》裡的林沖、宋江、武松等梁山好漢都受過這種刑罰,足見其普遍。

重一級的是劓刑,就是割鼻子。秦史迷最熟悉的受刑者自然是商鞅時期的太子傅—公子虔,不過這種刑罰古已有之。春秋時期,秦國有位逃亡的羌人奴隸,名字很酷,叫「無弋爰劍」,他在荒郊野外遇上一位受劓刑的女子,或許是同病相憐擦出了愛情的火花,兩人就此結為夫婦。這位「劓女」一直自慚形穢,經常披散著頭髮,努力遮住臉龐。兩口子成為羌人的先祖,披髮遮臉的習俗也被他們的後代繼承了下來。

斬左右趾可謂肉刑中最重的處罰,名義上雖然斬的是「趾」,但其實是腳,這種刑罰在春秋時期被稱為「刖」(岳),十分常見,以至於晏子形容當時「履賤踴貴」—因為被砍腳的人太多,結果沒人買鞋,導致鞋價下跌;反倒是「踴」(穿著鞋的假腳)的價格節節攀升。

這些肉刑的確殘酷,不過真正殘酷之處不只是肉體的痛苦,更是一種精神的折磨—臉上的刺字、血肉模糊的鼻子、空蕩蕩的褲腿,這些終生相伴的恥辱標記永遠提醒著你的前科,也是對其他人最直觀的警示。《商君書.賞刑》稱:古代帝王制定這些肉刑不是為了傷害民眾,而是用來禁止奸邪、阻止犯罪。刑罰重就能嚇阻民眾以身試法,從而消滅犯罪行為。

最要命的一點在於,肉刑會阻止受刑者重新融入社會。《禮記》講「刑人不在君側」—受過刑的人不能服侍君王;商鞅也主張「刑人無國位,戮人無官任」—受過刑的人在國家沒有地位,也不許再為官。他們只能在隱蔽地點的收容所—「隱官」裡勞作一輩子,再也不能回歸主流社會。趙高就出身「隱官」,他日後性格的畸變不知是否與這種出身有關。

死刑:斬、棄市、戮、梟首、坑殺、車裂、腰斬

最後,我們終於要談談死刑了。

後世對於秦朝酷刑的描述顯然有很多誇大的地方,我們有一說一,不虛美、不隱惡,刨去那些不太可靠的刑罰,只根據可靠來源列舉秦朝已知的死刑種類: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